競賽章程 |
112年第二屆『快樂一家人盃』全國慢壘賽報名簡章
一、主 旨:為推廣全民運動,提倡國民正當休閒活動,藉慢速壘
球運動比賽,增進國人健康,改善社會風氣。
二、指導單位:臺南市政府、臺南市議會、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
社團法人臺南市體育總會。
三、主辦單位:快樂一家人房產集團、曾信凱主任委員、曾之婕議員。
四、協辦單位:陳亭妃立法委員服務處、陳怡珍市議員服務處、吳禹寰
市議員服務處、郭鴻儀市議員服務處、周奕齊市議員服
務處、李中岑市議員服務處、蔡淑惠市議員服務處、周
麗津市議員服務處、林依婷市議員服務處、林冠維市議
員服務處、盧崑福市議員服務處、臺南市慢速壘球協
會、金城國中。
五、承辦單位:臺南市體育總會慢速壘球委員會。
六、比賽日期:112年2月25、26日(周六、日)。
七、競賽組別:公開組(由主辦單位邀請各縣市20支球隊)。
八、比賽地點:臺南市安平區文中A、B、文小45、仁德區春風球場、仁義壘球場。
九、比賽方式:預賽四隊循環打排名賽(第一天),複決賽選手之夜再
抽籤。
十、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2年1月15日止。
十一、報名地點:請上盃賽網報名
http://www.bsaila.com.tw/cup/index.aspx?bsid=164152
十二、領隊會議:免
十三、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2022-2024年慢壘規則。
十四、比賽用球:CAMASA-900型。
十五、比賽球棒:木棒。
十六、開幕典禮、選手之夜:112年2月25日晚上18:00於臺南市
福爾摩沙遊艇酒店舉行。(台南市安平區安平路路988號)
十七、報名費用:10000元。(含保險費用、每隊晚宴2桌)。
若要增加桌數,每桌5000元。
匯款銀行:台北東園郵局 (銀行代號700)
戶名:楊鎮嶽 帳號:0001313-1073291
聯絡電話:0930898889
十八、報名表:1.每隊最多以30位球員為準。
2.本次比賽各隊必須安排EP上場打擊。
3.領隊、經理、教練為球員時,須登錄至球員名單,
未登錄者不得下場比賽。
十九、獎勵辦法:(個人獎由前二名獲得,2/26開始算,每場2打席)
(一)團體獎項:取前四名,頒發獎盃及豐富獎品。
(二)個人獎項:領隊、教練、功勞獎、打擊獎(3名)、全壘打王。
二十、比賽附則及注意事項:
(A)凡參加比賽之所有球隊應遵守各項細則之規定,球隊若
違反規定而利益有所損時,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大會提出
異議。
(B)除非大會另行通知,否則所有賽程及時間以大會公佈為準。
(C)應到比賽時間10分鐘未到,比賽中判為『自動棄權』之
球隊,強制沒收後面所有賽程,被判『奪權』比賽之球隊
則不影響該隊後面賽程。該場並以20比0計分。不採用9
人開賽制。
(D)比賽採七局限制,滿四局相差十分(含)以上,滿五局七分
(含)以上則提前結束比賽。
(E)比賽之時間限制:預、決賽每場60分鐘,一好一壞球開始,
以投手練球第一球出手開始計算,以大會為準。屆時若仍
未賽完,則以屆滿時間這局為最後一局(時間屆滿前大會
及裁判不負通告之責及義務),若是上半局打完,下半局
後攻之隊伍若分數較高,或三出局前分數超過對方,則判
獲勝且比賽結束。交換次局以第3出局時間點認定之。
(F)本賽事預賽有和局制,勝一場得3分、敗場得0分,和局
各得1分。
積分相同時以:
1.兩隊勝負關係
2.相關隊伍淨得分(總得分-總失分)較多者。
3.總得分較多者。 4.總失分較少者 5.抽籤決定
(G)好球帶的高度是1.82公尺以上,高度不限(使用好球板);
落地球擊中好球板及本壘板均算好球;好球板功能同本壘
板,跑壘者回本壘可踩本壘板及好球板均算得分;守備員
亦同。
(H)球員跨隊比賽被查獲時,以第一場上場比賽(以大會記錄)
為所有權,另所跨之隊伍以冒名頂替,判為『奪權比賽』。
(I)比賽球隊應於開賽前填妥『攻守名單』,並於秩序冊中所排定之比賽時間的前十分鐘前提交大會。
(J)有關攻守名單應注意事項:
1.寫清楚應填寫之所有項目,教練或經理應簽名並註明
球衣號碼。
2.預備球員欄應詳細填寫,否則若遇『保留比賽』而權力喪失則自行負責。
3.預備球員欄中未填寫之球員及只寫姓名未填號碼者,
於比賽中不得上場(或)替補其它球員。
4.報名時,未列於報名表中之球員欄者,比賽中不得上場比賽。若是教練或經理兼球員,則姓名除列於教練、經理欄外,於球員欄亦應將其姓名寫上,否則不得上場。
(K)所有場內球員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之(正本)備查。
大會之證件以身份證、駕照、健保卡、護照為主。
(L)不得有未列於秩序冊之球員欄中球員上場比賽,若經對
方抗議成立,則被判為『奪權比賽』。
(M)列隊查證先發選手之資格問題(含跨隊、冒名頂替) ,於
雙方列隊時接受身份之核對,若無帶證件可由預備選手
更換。替補球員上場後,得隨時接受查核身份;開賽後,
不接受查核先發選手資格。
(N)背號筆誤,只要球員當場提出身分證明:
1.經裁判證實確為該球員無誤,則通知記錄組更正背號後繼續比賽。
2.倘若該球員無法提出身分證明,則裁判應即判定該錯誤隊伍為比賽『失格』、『奪權比賽』。
二十一、本次比賽採用4.5公尺封殺線。
二十二、本次比賽使用安全頭盔制:
二十三、擊球員不可甩棒,因甩棒每場第二人次(含)以後,將被判逐
出場。若因球審視為有故意之嫌或暴力傾向,則不受初次犯
規之限制,可直接宣告出場。
二十四、全部賽事採第一、二局連續攻守制(2set),第三局開始恢復
單局攻守交換制。
二十五、所有暫停時間至多60秒,第四局(含)前暫停大會計時碼表
照走,第五局(含)後大會碼表暫停。
二十六、遇有本規程未定事宜依據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2022-2024
年慢速壘球規則為準。
二十七、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