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112年(第11屆)臺南市各慢速壘球聯誼會盟主盃對抗賽簡章
1. 主 旨:為使各聯誼會年度冠軍球隊得以相互交流聯誼
2. 主辦單位:臺南市體育總會、曾之婕議員服務處
3. 承辦單位:臺南市體育總會慢速壘球委員會
4. 協辦單位:臺南市永康區公所、臺南市棒壘球發展協會、臺南市快樂慢速壘球協會、臺南市舒樂比、球友、安慶、中山、OB、虎山、春風、仁義、中洲、永勝、新營、西港、安定、玉井、七股等聯誼會,中華日報社
5. 贊助單位:中信房屋快樂一家人房產集團
6. 競賽組別:菁英組
7. 比賽用球:由大會指定之。
8. 比賽地點:臺南市永康區忠孝南及體一壘球場
9. 比賽日期:112年2月11及12日。
10.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2年1月17日(星期二)止,報名後可修改至112年1月19日中午12時止
11.報名方式:1.一律於網路 http://www.bsaila.com.tw/cup/admin/index.aspx?bsid=164180
2.報名聯絡人:呂建德 0933670776 蔡長嘉(競賽組長) 0937572235
3.報名後掃QRCODE加入Line 群組日後所有訊息將以Line聯絡,如未加入群組而喪失之任何權益,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4.聯誼會別未填寫者一律不接受報名
12.領隊抽籤會議:(1)112年1月19日(星期四)下午7時假臺南市安平區中山壘球場舉行,未到者大會代抽, (未出席者須補交1000元方得出賽)。
(2)大會無義務告知各項領隊會議議決,未到者請逕行查看公布
13.參賽資格:1.由各聯誼會推薦籌組一隊菁英隊伍參加,每隊可報25名(報名時未註聯誼會別恕不接受報名)。
2.111年盟主盃冠軍隊聯誼會可推薦第二隊參加。
3.主辦單位推薦
14.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2022~2024年慢速壘球規則。
15.比賽方式:視報名隊伍而定
16.球 棒:使用有完整商標品牌合格竹、木球棒,請各隊自行準備。
17.費 用:報名費2500元,保證金2,500元(無違規者賽後無息退還),112年1月17日之前須完成匯款,逾時將取消參賽資格。
匯款方式
銀行:京城銀行 東台南分行
戶名:呂建德
帳號:018220037548匯款人請註明球隊隊名或匯款人姓名
18.獎勵:
【團體獎】冠軍(獎盃乙座獎品及冠軍旗)
亞軍(獎盃乙座及獎品)
季軍(獎盃乙座及獎品)
【個人獎】領隊1名、教練1名,各頒發獎杯乙座。
打擊獎前3名、MVP、全壘打王頒發獎品及獎杯乙座。
※個人獎項團體獎前兩名球隊隊員方得比序(由8強賽算起,至少6打數)
19.保險:為確保參賽隊職員安全,本次活動將有投保意外險,請參賽之隊職員填寫姓名、身份證字號、生日,以免個人權利受損。
比賽附則及注意事項:
1.開幕典禮:民國112年2月11日上午9:00時臺南市永康區體一運動公園壘球場舉行,每隊至少5人。完全未參加隊伍聯誼會次年視同放棄參加權利,並扣保證金2500元。
2.閉幕典禮:112年2月12日下午賽畢於臺南市永康區忠孝球場舉行。參加閉幕典禮之隊伍每隊至少6人著整齊球服,否則團體、個人名次取消,獎盃獎品不予發放。
3.凡參加比賽之所有球隊應遵守各項細則之規定,球隊若違反規定而利益有所損時,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大會提出異議。
4.除非大會另行通知,否則所有賽程及時間以大會公佈為準。
5.因考量時間因素,風雨無阻賽完全程。
6.比賽採七局限制,滿四局相差十分(含)以上;先攻滿4局+後攻滿2局相差十分(含)以上,滿五局七分(含)以上則提前結束比 賽。〈投手投球採2好3壞制〉
7.比賽時間:60分鐘【自裁判員就定位宣告二隊集合開始計時】,開賽55分鐘後不開新局。冠、亞軍賽開賽70分鐘後不開新局。
8. 循環賽採和局制,勝一場得2分、和局得1分、敗場得0分,積分相同時以:
1.對戰優質率(TQB)高者排序在前<公式為對戰得分率(對戰總得分/對戰總進攻局
數)-對戰失分率(對戰總失分/對戰總防守局數)>
2.兩隊抽籤決定
★(得失分以全部比賽計算)
※淘汰賽採突破僵局制(七局結束或時間屆滿時仍平手,則八局或時間屆滿之次局起採突破僵局)。﹝以先到採用之﹞
※突破僵局採滿壘一出局開賽
(突破僵局經賽完完整的兩局結束若仍平手則抽籤決定勝負)
9.投手好球的高度不限,最低1.82公尺以上(使用好球板),落地擊中本壘板及好球板即為好球。
10.重覆報名球員:請於領隊會議前自行協調更正歸屬,逾時恕刪
11.比賽球隊應於開賽前填妥『攻守名單』,並於秩序冊中所排定之比賽時間的10分鐘前提交大會。提具攻守名單時須一併提出攻守名單所有球員身分證明正本(身分證、駕照、健保卡其中一項),未提出者該員該場不得上場,各隊請依攻守名單球員順序排列證件,攻守名單上之簽名教練亦須附教練證方得執行教練權益(身份證字號錯誤者亦不得出賽)
12.有關攻守名單應注意事項:
※寫清楚應填寫之所有項目,教練或經理應簽名並註明球衣號碼。
※預備球員欄應詳細填寫,否則若遇『保留比賽』而權力喪失則自行負責。預備球 員欄中未填寫之球員及只寫姓名未填號碼者,於比賽中不得上場(或)替補其它球員。報名時,未列於報名表中之球員欄者,比賽中不得上場比賽。若是教練兼球員,則姓名除列於教練欄外,於球員欄亦應將其姓名寫上,否則不得上場賽。
13.於規定比賽時間超過5分鐘,尚不能出賽者得由主審裁判宣告該場棄權論,比數為10:0計分。本次比賽不採用9人開賽制。被判『褫奪比賽』比賽之球隊則不影響該隊後面賽程。比賽中判為『自動棄權』之球隊,強制沒收後面所有賽程,該場並以10:0計分。
14.背號筆誤,只要球員當場提出身分證明:
a.經裁判證實確為該球員無誤,則通知記錄組更正背號後繼續比賽。
b.倘若該球員無法提出身分證明,則裁判應即判定該錯誤隊伍為比賽『失格』、『褫奪比賽』。
15.球員服裝之規定:
a. 所有球員應穿著顏色、裝飾及式樣一樣的球衣。
b.男球員必須戴球帽,並且穿戴端正。女球員可以選擇戴球帽、頭巾、舌帽或頭帶,但是要全隊一致。
c.背號:球衣背面要有至少15公分大小的阿拉伯數字號碼,與球衣顏色呈對比
色。所有球衣號碼不可重複(1號與01號表示重複),只可使用01至99的整數
號碼。沒有背號的球員,不准參加比賽。
d.球衣胸前或背後須有隊名,並且與報名表上的名稱一致
*舉例:
報名表:臺南市汽車;球衣: 汽車,這是不行的;
報名表:臺南市汽車(汽車);球衣:汽車,這是可以的
e.經理、教練、壘指導員亦應穿著同款式之球衣,方得上場執行職務。
※違反a-d規定者不得下場比賽,若因此而比賽人員不足褫奪比賽 (Forfeit Game)
16. 比賽球隊應自行準備雙耳之安全頭盔供擊球員及跑壘員配戴出賽,否則擊球員(跑壘員)判出局;比賽進行中(即活球狀況下),故意使安全頭盔脫落擊球員(跑壘員)判出局
17. 教練須配戴教練證方得執行教練權益,若無配戴證照只能執行錯位擊球申訴,球員資格異議及更換球員,其餘皆不接受.(違者抗議人驅逐出場)
18. 本次比賽採用4.5米封殺線。守備方,持球碰觸本壘板即裁決跑壘員封殺出局,其狀況如果跑壘者未通過或踏觸白線前,則不受此條文之4.5公尺白線之限制,守備和跑壘者均可使用本壘板或好球板,唯跑者於本壘的滑壘不得故意衝撞守備員,違規者視同出局,由裁判員裁定。
19.一度通過或踏觸封殺線再度返回三壘時,守備方一定要持球碰觸本壘板方得完成封殺出局,宣判跑壘員出局,若因守備方漏球或傳出死球線,造成的得分是成立的.
20.夾殺的定義即是一傳一接後就是夾殺的開始,例如野手傳球給捕手,捕手接住後傳給三壘手,三壘手再回傳給捕手(捕手接住球開始算夾殺):或是野手傳球給三壘手, 三壘手接住後傳給捕手,捕手再回傳給三壘手(三壘手接住球開始算夾殺)
21. 投手需於10秒內將手中之球投出,違者判壞球一個
22. 捕手於投手投出之球未落地之前不得出聲干擾擊球員思緒,違者第一次警告,再犯則捕手驅逐出場(P63—六.6)
23. 各球隊隊職、員、眷屬、加油團進入紅土區禁止吸煙、嚼食檳榔、口香糖、啃瓜子(違者第一人次警告,第二人次則驅逐出場)。換場時休息區的垃圾飲料需一併帶出場,違者扣保證金1000元
24.擔任守備的球員和擔任“ EP ”者可以相互更換,但是打擊順序是不可以變動,除非投手更換,否則不用向裁判報備
25.攻守雙方之暫停面授機宜時間至多60秒,逾時第一次警告,再犯則攻(守)方給予一個出局數,教練驅逐出場處分,守方並強制換投手.
26.攻守雙方之更換替補球員時間至多60秒,逾時不予接受更換,再犯則各給予一個出局數處分並且教練驅逐出場
27.第1.2.3.4局(2個半局才換場),第5局起正常每局交換攻守
28.所有暫停時間至多60秒,第4局(含)前暫停大會計時碼表照走,第5局(含)後大會
碼表也暫停.
29.2022-2024規則書關於EP之規範有些是錯誤的,因修改不及,本次賽事以大會之解
釋為最後之裁決
※未盡事宜大會得隨時提出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