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112年主委盃第一梯次慢速壘球錦標賽』
競賽規程
一、宗 旨:本慢速壘球運動,為增加各年齡層人口及推動增加女性同胞加入慢壘運動,並提倡國民動態休閒活動培養國民終身運動習慣,以提昇國民生活品質,特研定本計畫。
二、主辦單位:台南市體育總會
三、承辦單位:台南市體育總會慢速壘球委員會
四、活動日期: 112年8月5日(星期六)
五、活動組別:請各組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以茲備查。
所有組別球員皆不得跨縣市、跨組別、跨隊,若發現上述情形,取消該隊全國賽代表權。
不限棒,但是棒球球棒不能使用,一旦使用由裁判立即舉發,判使
用者違規出局,若裁判沒有發現由對手隊促請裁決
〈1〉公開組- (不限球棒、不限高)
〈2〉青壯年組-72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者)(不限球棒、不限高)
〈3〉壯年組-(67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者)(不限球棒、不限高
〈4〉長春組-(62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者),(不限球棒、限高)
所有參賽球隊皆可參加總決賽
〈5〉長青組-(57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者),(不限球棒、限高)
所有參賽球隊皆可參加總決賽
〈6〉長壽組-(52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者60歲組),
(不限球棒、限高) 所有參賽球隊皆可參加總決賽
六、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2022-2024慢速壘球規則
七、比賽用球:1.公開、青壯、壯年-禪心3000型。
2.長春、長青、長壽組使用橘色安全軟球。
六、參加資格:
1.一律於網路
http://www.bsaila.com.tw/cup/admin/index.aspx?bsid=164180
2.報名聯絡人:呂建德 0933670776 蔡長嘉(競賽組長) 0937572235
匯款資訊: 銀行別: 京城銀行 東台南分行 金融機構代碼:0540180
帳號: 018220037548(請註明匯款人姓名) 戶名:呂建德
3.報名後掃QRCODE加入Line 群組日後所有訊息將以Line聯絡,如未加入
群組而喪失之任何權益,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參賽資格。
2.領隊、經理、教練為球員時,須登錄至球員名單,未登
錄者不得下場比賽
※ 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所填報名參加本賽事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事相關用
途使用。請聯絡人於報名表上勾選同意。
日期:112年7月25日(星期二)19時線上抽籤後公布在Line群組
九、獎勵辦法:
〈3〉全國總決賽:112年10月28、29日
<公開、女子、公開男女混合、社會組、社會男女混合、原住民男女混合組、身心障礙組、教師、大學男子校隊、大學男子系隊、大學女子、大學男女混合、高中男子、高中女子、國中男子、國中女子組>
<青壯、壯年>
<長春、長青、長壽>
<原住民組>
十、保險:本項活動期間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參賽單位應自行需要投保適當保險以利保障個人安全
十一、比賽附則及注意事項:
利益有所損時,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大會提出異議。
(二)除非大會另行通知,否則所有賽程及時間以大會公佈為準。
(三)比賽中判為『自動棄權』之球隊,強制沒收後面所有賽程,被判『奪
權』比賽之球隊則不影響該隊後面賽程。該場並以十比零計分。
(四)因全國性比賽,球隊來自全省各地,考量交通及時間因素,風雨無
阻賽完全程。
(五)比賽採七局限制,滿四局相差十分(含)以上,滿五局七分(含)以上則
提前結束比賽。
(六)比賽之時間限制:公開、青壯、壯年預、決賽每場六十分鐘(50分鐘鈴
響不開新局),長春、長青、長壽組40分鐘鬧鐘鈴聲宣告下一局為最
後一局,最後一局就沒有5分的限制。二好三壞球制,以裁判宣布兩隊
集合開始算起開始計算時間,以主審為準。
(七)循環賽採和局制,勝一場得2分、和局得1分、敗場得0分,積分相
同時以:
1.對戰優質率(TQB)高者排序在前<公式為對戰得分率(對戰總得分/
對戰總進攻局數)-對戰失分率(對戰總失分/對戰總防守局數)>
2.兩隊抽籤決定 ★(得失分以全部比賽計算)
※淘汰賽採突破僵局制(七局結束或時間屆滿時仍平手,則八局或時間屆滿
之次局起採突破僵局)。﹝以先到採用之﹞
※ 突破僵局採滿壘一出局開賽。
(八)好球帶的高度是1.82公尺以上公開、青壯、壯年、高度不限
限高組別; 長春、長青、長壽:高度是1.82公尺以上3.62公尺以下,投球距離12.2公尺;壘距18公尺。
落地球擊中好球板及本壘板均算好球;好球板功能同本壘板,跑壘
者回本壘可踩本壘板及好球板均算得分;守備員亦同
(九)球員跨隊比賽被查獲時,以第一場上場比賽(以大會記錄)為所有權,
另所跨之隊伍以冒名頂替,判為『奪權比賽』。
(十)比賽球隊應於開賽前填妥『攻守名單』,並於秩序冊中所排定之比賽
時間的“ 前十分鐘 ”前提交大會。
(十一)有關攻守名單應注意事項:
1.寫清楚應填寫之所有項目,教練或經理應簽名並註明球衣號碼。
2.預備球員欄應詳細填寫,否則若遇『保留比賽』而權力喪失則自行負責。
3.預備球員欄中未填寫之球員及只寫姓名未填號碼者,於比賽中不
得上場(或)替補其它球員。
4.報名時,未列於報名表中之球員欄者,比賽中不得上場比賽。
若是教練或經理兼球員,則姓名除列於教練、經理欄外,於球
員欄亦應將其姓名寫上,否則不得上場比賽。
※(十二)所有場內球員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之(正本)備查。
1.公開、青壯、壯年組,戶籍謄本正本 加 身分證正本或健保卡或護照,駕照雙證件備查。
2.長春、長青、長壽以身分證、駕照、護照正本備查。
(有一項即可)
(十三)不得有未列於秩序冊之球員欄中球員上場比賽,若經對方抗議成
立,則被判為『奪權比賽』。
※ (十四)列隊查證先發選手之資格問題(含跨隊、冒名頂替) ,於雙方列隊
時接受身份之核對,若無帶證件由預備選手更換。替補球員上場
後,得隨時接受查核身份;開賽後,不接受查核全隊先發選手資格,
但可針對單一球員資格提出查核。
若是人數不足十人,可採九人開賽制,EP可以上場守備。
(十五)背號筆誤,只要球員當場提出身分證明:
1.經裁判證實確為該球員無誤,則通知記錄組更正背號後繼續比賽。
2.倘若該球員無法提出身分證明,則裁判應即判定該錯誤隊伍為比賽『失格』、『奪權比賽』。
(十六)球員服裝之規定:01-99號(背號不得有0號)
1.應穿著同款式之球衣、球褲及球帽,比賽球衣必須有球隊隊名和背號,中英文不拘均可使用,不得臨時手寫或浮貼上去
2.經理、教練、壘指導員亦應穿著同款式之球衣,方得上場執行職務。
(十七)非該場比賽球隊之球員及隊職員不得進入選手休息區。
十二、書面抗議:比賽中以裁判最後判決為終結,不得異議。對該判決若有質疑,
應於比賽結束後 半小時 內提出『書面抗議』。
其作業方式:填寫抗議書、領隊簽名連同保證金 伍仟元 向大會仲裁委員
會提出。仲裁委員會接獲該書面抗議後,召開會議討論,然
後對該抗議作出最後之判決及處置,如認為其抗議無效,得
沒收其保證金。
十三、擊球員不可甩棒,因甩棒每場第二人次(含)以後,將被判逐出場。
若因球審視為有故意之嫌或暴力傾向,則不受初次犯規之限制,可直接宣
告出場。
十四、除正常暫停外,其他任何暫停主審均會告知記錄組計時,在恢復比賽時立
即通知記錄組及雙方球隊。
十五、距離本壘板前15英呎或4.5公尺,本壘與三壘的連接線在15英呎或4.5公
尺劃一垂直白線,凡三壘跑壘員往本壘進佔時,若已通過(含踏觸)白線時就
不得返回三壘壘包,必須強迫進佔本壘(若未踏觸白線或界外延伸連線時
不在此限)。此時守備方,持球(用身體任一部份或手套)碰觸本壘板即裁決
跑壘員封殺出局 (規定此條文目的為防止跑壘員與守備員互相碰撞造
成安全上之危險),其狀況(如未通過或踏觸白線前之夾殺、死球進壘、正
常跑壘跌倒爬起及其他狀況),則不受此條文之4.5公尺白線之限制。(本條
文屬於立即裁決)
與本壘九公尺處劃一條垂直線,若已通過(含踏觸)白線時就不得返回三壘壘
包、通過垂直線不得跑專用跑道內側、跑壘回本壘需踏觸第二本壘板否則判出局,守備方持球踏觸第一本壘板既可。
十六、本次比賽使用安全頭盔制:(長春、長青、長壽例外)
十七、全壘打不限。
※十八、凡是對大會裁判言語侮辱、推擠、挑釁、球隊罷賽及霸佔場地,判該名
選手或教練禁賽一場,領隊、經理、管理判出場並不准進入選手休息區,
若是勸告不聽該名選手及該球隊禁賽所有賽程,並通報教育部體育署、
各縣市政府教育處、各縣市體育會、各縣市慢壘委員會(協會)及113
年全民運動會籌備處,112年原住民運動會籌備處,禁止該員及該球隊參與任何慢壘賽事二年。
十九、以上各項決議經領隊會議通過實行,請各球員球隊確實遵守。
二十、遇有本規程未定事宜依據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2022 - 2024年慢速壘球規
則為準。
二一、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