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112年運動i台灣2.0臺南市慢速壘球社區聯誼賽
【市決賽競賽規程】
一、目的:為提倡國民動態休閒活動培養國民終身運動習慣,且有別於傳統競技項目,活動以趣味化分組、樂趣化、創意活動內容,並結合地方特色、觀光產業、地方企業等,以鼓勵國民參與運動,提昇國民生活品質。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三、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社團法人臺南市體育總會
四、承辦單位:臺南市體育總會慢速壘球委員會
五、活動日期:112年9月2、3日
六、活動地點:體一、忠孝球場、春風球場
七、開幕時間:112年9月2日(星期六)下午17:30分於台南市安平區中山球場
舉行。(每隊至少5人,每少1人扣保證金200元,未出席隊伍保證金全
數沒收,並不發紀念品)
八、社區聯誼賽活動組別:公開組、快樂組
【壘球競技─公開組】:區層級前2名,每隊須報滿20名。(木棒限高)
【壘球競技─快樂組】:區層級冠軍隊,每隊須報滿20名,至少需有4名40歲以上
或4位18歲以下或2位女生為先發球員。(木棒限高,女生可用鋁棒)
九、比賽制度:
(1)報名低於3(隊)則取消該組比賽,賽制依報名隊伍數修正。
(2)選手逾比賽時間10分鐘不出場者,以棄權論,如連場則給予10分鐘休息。大會有權調整比賽時間與場地,球員不得異議。
(3)比賽規則:依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最新規則。
公開組、快樂組
(4)比賽用球: 公開組(木棒限高)---WTR-SB 5000(暫定);
快樂組(投球距離12.2公尺,壘距依球場現有規格18-20公尺;木棒限高,女生可
用鋁棒,無每局5分之限制)----橘色安全軟球
(5)參賽人員必須攜帶附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正本備查。
十、報名方式:
匯款人請註明球隊隊名或匯款人姓名
請掃描下方QR CODE加入群組,爾後訊息將只公布於群組,報名後請務必加入以免權益喪失
公開![]() | 快樂![]() |
(4)報名日期:即日起迄於112年8月13日(星期日)止,可修改至112 年8月15日(星期二)中午12時止
(5)領隊會議暨抽籤:112年8月15日(星期二)19時30分於台南市東區文化路100號(和平里活動中心)
(6) 未參加領隊會議球隊扣除保證金1000元(每人只可代表1隊),未參加領隊會議或遲到者,由大會代為抽籤不得有異議。
(7)各隊賽畢離開休息室需將垃圾帶出,違者扣保證金1000元充當清潔費
十一、趣味體驗活動:
活動內容:TEEBALL擊球活動、投球擲準、跑壘接力。
十二、獎勵:
(1)公開組取前四名隊伍頒發團體獎盃。
快樂組取前四名隊伍頒發團體獎盃。
(2)趣味體驗活動:aTEEBALL擊球活動參加者頒發紀念品。
b投球擲準、跑壘接力,各取前二名頒發獎盃、獎品。
十三、注意事項:
(1) 參與者僅能參加1組且不得跨隊。
(2)參賽人員請攜帶身分證或健保卡(證件皆需要有照片)備查。
(3)報名人數每隊為20人,球員不可跨組跨隊報名。
十四、保險:
所有參與人員(含工作人員、裁判、選手)於活動期間投保場地險,各隊領隊、教練可依各隊需求自行辦理保險。
十五、比賽球隊應於開賽前填妥『攻守名單』,並於秩序冊中所排定之比賽時間 的“ 前十分鐘 ”提交大會,未依規定不得出賽以奪權論
十六、比賽附則:
(四)比賽採七局限制,滿四局相差十分(含)以上,滿五局七分(含)以上則提前結束比賽。
(五)比賽之時間限制:預、決賽每場五十分鐘鈴響不開新局,二好三壞球制,以裁判宣佈
兩隊集合開始計算,以主審為準。屆時若仍未賽完,則以屆滿時間這局為最後一局
(時間屆滿前大會及裁判不負通告之責及義務),若是上半局打完,下半局後攻之隊
伍若分數較高,或三出局前分數超過對方,則判獲勝且比賽結束。
(六)循環賽採和局制,勝一場得2分、和局得1分、敗場得0分,積分相同時以:
1. 對戰優質率(TQB)高者排序在前<公式為對戰得分率(對戰總得分/對
戰總進攻局數)-對戰失分率(對戰總失分/對戰總防守局數)>
2.兩隊抽籤決定
★(得失分以全部比賽計算,但被判奪權棄權或沒收比賽之得失分不計入比序用)
※淘汰賽採突破僵局制(七局結束或時間屆滿時仍平手,則八局或時間屆滿之次局起
採突破僵局)。﹝以先到採用之﹞
※突破僵局採滿壘一出局開賽,上一局最後出局3名球員分別站在1.2.3壘
(突破僵局經賽完完整的兩局結束若仍平手則抽籤決定勝負)
(七)好球帶的高度是高度是1.82公尺以上3.62公尺以下。
※落地球擊中好球板及本壘板均算好球;好球板功能同本壘板,跑壘者回本壘可踩本壘板
及好球板均算得分;守備員亦同。
(八)比賽球隊應於開賽前填妥『攻守名單』,並於秩序冊中所排定之比賽時間的
“ 前十分鐘 ”提交大會,未繳交球隊不得出賽,並以奪權比賽處分
(九)有關攻守名單應注意事項:
1.寫清楚應填寫之所有項目,教練或經理應簽名並註明球衣號碼。
2.預備球員欄應詳細填寫,否則若遇『保留比賽』而權力喪失則自行負責。
3.預備球員欄中未填寫之球員及只寫姓名未填號碼者,於比賽中不得上場(或) 替補其它
球員。
4.報名時,未列於報名表中之球員欄者,比賽中不得上場比賽。若是教練或經理兼球
員,則姓名除列於教練、經理欄外,於球員欄亦應將其姓名寫上,否則不得上場比賽。
※ 違反上列3、4項則以違規球員判決。
(十)不得有未列於秩序冊之球員欄中球員上場比賽,若經對方抗議成立,則被判為『奪權比賽』。
(十一)列隊查證先發選手之資格問題(含跨隊、冒名頂替) ,於雙方列隊時接受身份之核對,若無帶證件由預備選手更換。替補球員上場後,得隨時接受查核身份;開賽後,不接受查核全隊先發選手資格,單一球員可以。若是人數不足十人,可採九人開賽制。
(十二)背號筆誤,只要球員當場提出身分證明:
1.經裁判證實確為該球員無誤,則通知記錄組更正背號後繼續比賽。
2.倘若該球員無法提出身分證明,則裁判應即判定該錯誤隊伍為比賽『失格』、『奪
權比賽』。
(十三)球員服裝之規定:(背號不得有0號)
(十四)非該場比賽球隊之球員及隊職員不得進入選手休息區。
(十五) 書面抗議:比賽中以裁判最後判決為終結,不得異議。對該判決若有質疑,應於比賽
結束後半小時內提出『書面抗議』。其作業方式:填寫抗議書、領隊簽名連同保證金
伍仟元 向大會仲 裁委員會提出。仲裁委員會接獲該書面抗議後,召開會議討論,然
後對該抗議作出最後之判決及處置,如認為其抗議無效,得沒收其保證金。
(十六)擊球員不可甩棒,因甩棒每場第二人次(含)以後,將被判逐出場。若因球審視為有故
意之嫌或暴力傾向,則不受初次犯規之限制,可直接宣告出場。
(十七)教練須配戴教練證方得執行教練權益,若無配戴證照只能執行錯位擊球申訴,球員資格
異議及更換球員,其餘皆不接受.(違者抗議人驅逐出場)
(十八)本次比賽採用4.5米封殺線。守備方,持球碰觸本壘板即裁決跑壘員封殺出局,其狀
況如果跑壘者未通過或踏觸白線前,則不受此條文之4.5公尺白線之限制,守備和跑
壘者均可使用本壘板或好球板,唯跑者於本壘的滑壘不得故意衝撞守備員,違規者視
同出局,由裁判員裁定。
(十九)一度通過或踏觸封殺線再度返回三壘時,守備方一定要持球碰觸本壘板方得完成封殺出
局,宣判跑壘員出局,若因守備方漏球或傳 出死球線,造成的得分是成立的.
(廿) 夾殺的定義即是一傳一接後就是夾殺的開始,例如野手傳球給捕手,捕手接住後傳給三壘手,三壘手再回傳給捕手(捕手接住球開始算夾殺):或是野手傳球給三壘手, 三壘手接住後傳給捕手,捕手再回傳給三壘手(三壘手接住球開始算夾殺)
(廿一)捕手於投手投出之球未落地之前不得出聲干擾擊球員思緒,違者第一次警告,再犯則捕
手驅逐出場
(廿二)本次比賽使用安全頭盔制:(快樂組例外)
1.比賽球隊應自行準備雙耳之安全頭盔。
2.擊球員未戴安全頭盔進入擊球區準備擊球,投手投出球後,擊球員被判出局。
3.擊球員或跑壘員因違反規則,球員判其出局且不受舉發時機之限制(但需該球員在場
上),以舉發時點前所有攻守仍屬有效。
4.擊跑員或跑壘員,跑壘中故意拋掉頭盔時,將判其出局。
(廿三)各球隊隊職、員、眷屬、加油團進入紅土區禁止吸煙、嚼食檳榔、口香糖、啃
瓜子(違者第一人次警告,第二人次則驅逐出場)。換場時休息區的垃圾飲料需一
併帶出場,違者扣保證金1000元
(廿四)擔任守備的球員和擔任“ EP ”者可以相互更換,但是打擊順序是不可以變動,除非
投手更換,否則不用向裁判報備
(廿五)攻守雙方之暫停面授機宜時間至多60秒,逾時第一次警告,再犯則攻(守)方給予
一個出局數,教練驅逐出場處分,守方並強制換投手.
(廿六)攻守雙方之更換替補球員時間至多60秒,逾時不予接受更換,再犯則各給予一個
出局數處分並且教練驅逐出場
(廿七)第1.2.3.4局(2個半局才換場),第5局起正常每局交換攻守
(廿八)所有暫停時間至多60秒,第4局(含)前暫停大會計時碼表照走,第5局(含)後大
會碼表也暫停.
(廿九)2022-2024規則書關於EP之規範有些是錯誤的,因修改不及,本次賽事以大會之
解釋為最後之裁決
(卅)凡是對大會裁判言語侮辱、推擠、挑釁、球隊罷賽及霸佔場地,判該名選手或教練禁
賽一場,領隊、經理、管理判出場並 不准進入選手休息區,若是勸告不聽該名選手及
該球隊禁賽所有賽程,並通報教育部體育署、各縣市政府教育處、各縣市體育會、各縣
市慢壘委員會(協會)及111年全民運動會籌備處,禁止該員及該球隊參與任何慢壘賽
事二年。
(卅一)若因天候因素、日落時間將至,或是有提前結束比賽,大會得隨時修訂比賽
時間, 各隊請提前30分鐘準備出賽
(卅二)以上各項決議經領隊會議通過實行,請各球員球隊確實遵守。
(卅三)遇有本規程未定事宜依據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2022-2024年慢速壘球規則為準。
(卅四)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承辦單位隨時修正公告,並報教育部體育署核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