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弘光 混合組排球邀請賽
排球社團指導老師 林吉興 老師
混合組(三男三女制),最多收30隊,未滿20隊取消比賽
1依據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訂之2021-2024年最新排球規則
2比賽球採用 mikasa v300w皮球
3裁判聘請持有裁判證之裁判擔任
4比賽網高為224公分
5參賽選手務必攜帶身分證明文件(需有照片之證件)參與比賽,以備查驗
6.比賽時需穿著統一比賽服飾,並有號碼(不可用貼的)之運動上衣,否則不得參與該場賽事(自由球員則需有號碼之明顯不同色系上衣)
7.如比賽未延誤,比賽時間開始前可到場邊準備,比賽前5分鐘雙方隊長進行挑邊儀式,表定時間未到場進行比賽之隊伍,該場比賽以棄權論。(若有空場,雙方同意,即可提早進行比賽)
8.每場賽前有共同練習3分鐘。
9.前後排球員依序輪轉,且可採用自由球員,但須符合【三男三女制】。
10.男性選手是為後排球員,如攻擊將球擊向對區,亦不得在前區,將高於網上端的球,擊向對區或是碰到對方攔網手,即構成後排攻擊犯規。。
男生對女生球員:
1. 1. 報名日期中華民國112年即日起至7/23(日)截止
4.報名費每隊4500元
a.報名費請匯款至
銀行代號009 彰化銀行
帳號 58215002148200
戶名 陳明亨
匯款繳費後請用Line將匯款資料傳至連絡人並告知報名隊名
繳費完成才算報名完成
如隊數過多則由匯款順序錄取
已繳費隊伍超出30隊後列為備取
報名成功隊伍會於杯賽網公佈
b.隊伍數額滿已完成匯款隊伍將會統一進行退款
若比賽取消統一進行退款
如報名完成錄取後未參賽將不進行退款
報名完成後棄權有備取補上需自付退款手續費費用
若在報名成功後,取消報名則不退款
1.比賽中之爭議事項,如規則有明文規定及同等意義解釋者,以裁判長之判為終決不得異議
2. 對球員身分提出抗議者,須於比賽開始前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3. 凡比賽中冒名頂替下場比賽者,得於發生當時提出抗議
5.本賽設有裁判長,若發生爭議時,將由裁判長為最終決議
6.請於第一場開賽前20分鐘備齊球員證件於參賽場地進行檢錄
第一名 5000 元
第二名 4000 元
第三名 3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