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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章程

第二屆 臺北Conti盃排球錦標賽

 

  • 宗旨:為倡導排球運動風氣,並提供排球愛好者展現球技舞台,促進排球運動交流及增進身體健康,特舉辦本比賽。
  • 組織:
    1. 主辦單位:Conti詠冠體育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 協辦單位: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蜂巢行銷顧問有限公司。
    3. 贊助單位:美國專業運動防護品牌LP、NAKED Protein裸肌
  • 比賽地點: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體育館三樓 (10671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
  • 比賽費用:新台幣$5000元 + 新台幣$500元保證金 (保證金完賽後退還)
  • 比賽日期:113年6月29日~6月30日 (星期六至星期日)
  • 比賽組別:混排社會組
  • 比賽規則:依據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定之2021~2024版室內排球規則。
    1. 本賽事採單一自由球員制。
    2. 球網高度為224公分。
    3. 每局每隊有兩次30秒暫停、6次替補權利。
    4. 男性選手不得於前區攻擊。
    5. 男性選手不得對女性選手進行合法或拭圖攔網。
    6. 球隊三次觸球中必須其中一球為女性觸球,二次擊球及一次擊球則不在此限。
    7. 比賽中場上需保持至少3位女性選手出賽。
  • 比賽制度:
    1. 參賽隊伍預計招收20隊,預賽為小組循環賽,複賽為單敗淘汰賽。
    2. 採取三局兩勝制,決勝局採15分制,四強賽以前無deuce制,先達25分者勝、決勝局達15分者勝。
  • 比賽用球:本賽事使用Conti日本超細纖維排球 V7000-5-RWB
  • 報名辦法:
    1. 請至盃賽網http://www.bsaila.com.tw/ 填寫報名相關資料後即完成抽籤資格,本賽事將採抽籤制決定參賽隊伍,將於報名截止後進行參賽隊伍抽籤(正取20隊及備取4隊)。
    2. 報名日期自3月20日中午12:00起至4月19日下午22:00止。
    3. 抽籤日期:4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00。(抽籤直播資訊將於盃賽網再行通知)
    4. 中籤隊伍請於4月24日下午17:00完成繳費,若逾時則由備取隊伍遞補。
    5. 繳費方式:請匯款新台幣伍仟伍佰元整 $5,500元至玉山銀行(銀行代碼:808),帳號:1207-940-018356,戶名:詠冠體育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6. 繳費後立即於盃賽網上填寫匯款資訊(填寫路徑:線上報名→我的隊伍→匯款資訊),匯款資訊備註欄須註明:隊伍名稱、匯款人姓名及轉帳帳號末五碼,資料須完整,若因逾時或資料不全影響隊伍參賽權益,請各隊自行負責。
    7. 本會有權邀請優良隊伍或贊助廠商參賽,違反運動精神及妨礙大會秩序球隊和隊職員,大會得拒絕報名與參賽。

 

  • 參賽資格:報名人數上限為16人,限制年齡為18歲以上,每隊限報2名體保生(男、女生各1名)。
    1. 體保生資格說明:
      1. 曾登入過高中甲級排球聯賽、大專公開一級之名單選手、企業排球聯賽之選手。
      2. 曾入選過青少年以上等級國家隊選手。
      3. 民國82年1月1日前生,不再此限。

 

  • 獎勵:
    1. 第一名 頒發新台幣 $10,000元整。
    2. 第二名 頒發新台幣 $6,000元整。
    3. 第三名 頒發新台幣 $3,000元整。

 

  • 附則:
    1. 每一選手限報名一隊,若同時報名二隊(含)以上,需於抽籤會議前確定歸屬球隊,若未確定則由主辦單位刪除該選手參賽資格,不得異議。
    2. 循環賽計分方式
      1. 勝場數:以勝場數多寡判定之。
      2. 勝場數相同以積分判定:遇局數2 比0 時,勝隊得3 分而敗隊得0 分,遇局數2 比1時,勝隊得2 分而敗隊得1 分,自行棄權或遭沒收比賽時則得0 分。
      3. 前項積分再相同時,則以各隊在該循環中,總勝局數除以總負局數,所得商數多寡判定名次。
      4. 再相同時,則以各隊在該循環全部賽程所勝總分除以所負總分,以其商之多寡判定名次。
      5. 如前項仍相等時,如屬二隊則以勝者勝之,如三隊以上則由主辦單位抽籤決定之。
    3. 各隊須於表定比賽時間30分鐘前攜帶身份證至檢錄台檢錄該場出賽選手,逾時未辦理者不予出賽,若影響球隊權益,由球隊自行吸收負責。
    4. 比賽開始後10分鐘選手人數未達6人(一般選手至少6位且至少3位為女性選手,自由球員不算),或開賽後未能有6名選手繼續比賽之狀況,得由該場裁判宣告沒收比賽,皆以0:2(0:25、0:25)為比賽成績。
    5. 該場登錄出賽選手必須隨身攜帶身分證,以利對手提出查驗,未帶證件之選手不得出賽。
    6. 球隊比賽服裝之式樣、顏色應整齊劃一,球衣胸前及背後均應有明顯號碼(自由球員與一般隊員之比賽服裝、顏色、款式需有明顯不同),球褲必須為短褲否則不予出賽。
    7. 開幕典禮訂於6月29日(星期六)上午10時舉行,請各球隊務必參加。
    8. 主辦單位保有調度比賽場地之權利,參賽球隊不得異議。
    9. 貴重物品請各球隊自行看管,主辦單位及場地方不負保管之責。
    10. 未違反主辦單位規定隊伍之保證金請於完成比賽後,逕向服務台簽領。
    11. 凡報名後因故未出賽者,不退還報名費用。

 

  • 申訴:
    1. 若需查驗證件,應於比賽開賽前提出;對選手資格之抗議,需在該場比賽結束前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2. 合法之抗議應由各隊教練或隊長用書面簽名、蓋章並附保證金新台幣5,000元整,於該場比賽結束30分鐘內提出,如主辦單位會認為抗議無效時,沒收其保證金,不得異議。
    3. 所有申訴由主辦單位遴選委員之判決為終決,若申訴成功者將退還申訴保證金,失敗者則不退還。

 

  • 罰則:
    1. 選手如有未經報名、不符規定(如:資格不實或冒名參賽)出賽時,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者,即取消該隊繼續比賽之權利及已賽成績、名次(所有比賽成績皆以0:2比分0:25、0:25輸球),並且不退還保證金。
    2. 比賽中有選手發生嚴重違反運動道德之情事,經裁判員判決毆人或互毆確定後,該選手需立即禁賽及離開比賽場地,並取消參加當比賽之權利。

 

十三、本競賽章程若有未盡事宜,於後續得由主辦單位修改後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