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熱農盃排球邀請賽(下學年) 競賽章程
A. 競賽制度:
預賽:組數24隊時,採六組四循環(4隊一組)
複賽:雙淘汰賽制
(上屆1~4名隊伍,預賽將會分開於不同組別)
B. 名次判定:按中華民國排球委員會所訂制度辦理(同上屆賽事)
(總積分取前十六名晉級,複賽籤位由預賽成績決定)
C. 工作組制度:
預賽:各組需擔任裁判組
複賽:八強由外聘裁判擔任裁判組
(如預算足夠則複賽全由屏東排委會裁判審理)
D. 關主挑戰:
上屆熱農盃冠亞軍將成為本屆賽事的關主,本屆賽事的冠亞軍隊伍有權挑戰關主,踢館成功與守關成功之隊伍將再額外獲得獎金500元,獲勝球隊將享有下屆專屬於關主的權力(依各屆賽事調整)反之,如關主又為本屆賽事冠亞軍,將獲得獎金500之外,繼續擔任下屆賽事關主,直至被踢館成功。
關主挑戰:一局30分制 Duce無上限
E. 報名規則:
本屆賽事為校系校際組為主,因此需遵守以下幾點規定:
報名資格:
1. 高中現役甲組球員與現役公開一級球員不得參賽(本屆審核制度將更為嚴格)
2. 大專校系隊優先入取,但隊名需以校系隊名字報名:例如:屏科熱農 OR 屏東科大
3. 大專校系隊優先入取,隊伍名單僅開放兩名校外球員,畢業或肄業球員須出示曾在校的證明
*其餘規則後續補上,以上僅供參考,如需了解更為詳細請參考上次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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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衣服:
球員衣服顏色需相同,自由球員不設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