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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屏東縣主委盃巧固球錦標賽
競賽章程

2024年屏東縣主委盃巧固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主    旨:提倡全民運動風氣,並藉以提昇巧固球運動水準。

二.目    的:1.藉比賽活動選拔各級球隊參加全國比賽。

             2.由比賽促進選手技術成長,推展巧固球運動。

三·依    據:依據屏府教體字第       號函辦理

              

四·指導單位:屏東縣政府

五·主辦單位:屏東縣體育會

六·承辦單位:屏東縣體育會巧固球委員會

   協辦單位:潮和國小

七·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13年1月20、21日(六、日)

八·比賽地點:屏東縣潮和國小

九·比賽分組:

  

7

公開組男子組

高中以上在之學生

公開組女子組

高中以上在之學生

國中男生組

在學之國中學生

國中女生組

國小高年級男生組

國小高年級在學學生

國小高年級女生組

5人

教師男子組

請攜帶身分證、服務證明

教師女子組

請攜帶身分證、服務證明

國小中年級男生組

國小中年級在學學生

國小中年級女生組

 

十·比賽規則:

    (一) 7人制雙網賽,比賽中最少5人上場比賽。5人制單網賽,比賽中最少4人上場比賽。

(二)比賽制度:視報名參加隊數多寡,於賽程抽籤時公佈之。

(三)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巧固球協會審定公佈之最新巧固球規則。

(四)比賽時間:各組比賽時間每節12分鐘,每場比賽3節,換人採死球時先下後上進行,每隊每節可暫停一次。迷你組每節10分鐘,沒有暫停。

(五)比賽場地:雙網賽使用 (17m*27m) 場地。單網賽使用 (17m*14m)

(六)棄權規定:

1.球隊耽誤比賽時間逾10分鐘未出場者以棄權論。

2.循環賽中,球隊一經棄權者即不得再參加比賽,且已賽成績不予列入計算。

(七)循環賽之成績計算:

1.循環賽積分計算標準:每勝一場得1分,每敗一場得0分。

2.積分相等名次判定法:

(1)兩隊積分相等時,以該兩隊之比賽結果為準。

(2)3隊或3隊以上積分相等,以各該有關隊相互間之比賽結果所得勝球率多寡判定之。

(3)採用先分組循環後交叉名位賽,其預賽名次保留(即名次佔先者在決賽中之積分計算以勝一場論)。

十一·參加辦法:

1·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1月12日16:00止

2·報名方式:上網報名https://sites.google.com/view/pingtung-tchouk

           聯絡人:屏東縣潮和國小 林義明老師

              電  話:0963147339

3·賽程抽籤:定於113年1月15日(星期一)下午二時,假潮和國小校長室舉行,

            屆時未到者,由承辦單位代抽不得異議。

4·報到時間:各單位請於113年1月20日上午8時30分前報到,並參加9時整之開幕典禮。

5·領隊會議:定於113年1月20日上午8時30分,假潮和國小會議室舉行。

十三·比賽細則:

  1. 參加競賽各單位所需經費自理,參加隊職員必須自行辦妥比賽期間之平安意外保險。
  2. 學生組限單一學校組隊,不得聯合組隊。
  3. 學生組請攜帶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請加蓋校印並要有照片,上蓋                                          

         鋼印或校長官章以示負責)及戶口名簿影印本。

  1. 每一運動員以參加一組一隊為限。
  2. 報名不足三隊時,該組比賽取消。
  3. 教師隊以視導區、學校為單位組隊,並以一所學校為負責單位。
  4. 規定之證件須帶齊,證件不齊全不得參加比賽。
  5. 球員資格問題需於雙方賽前列隊時提出( 含候補球員 ),比賽開始後不得再提出。
  6. 球隊耽誤比賽逾時五分鐘未出場,以棄權論。
  7. 若因氣候無法依原賽程(制)進行時,經審判委員會同意,大會可改採單網賽、縮小場地、縮短時間或差分提前結束制進行比賽。
  8. 女生可參加男生組比賽(但仍受第4條限制,且男生一率不准參

     加女子組比賽)。女性教師不可參加教師男子組比賽。

12、 國中男生組與國中女生組如遇隊伍數不足3隊時,由大會安排併入公

     開男子組與公開女子組競賽,以讓選手在差異性較小的情況下有下場比賽機會。公開男子組或公開女子組隊如隊數不足,由大會合併為公開組比賽,如合併之後仍少於3隊則取消該組比賽。

十四·獎    勵:

    承辦單位工作人員及參賽隊伍依縣府相關規定及錄取名次辦理敘獎。

十五·申  訴:

1·凡規則有明文規定及同等意義之註釋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申訴。

2·競賽上所發生問題之申訴,請先口頭向裁判長提出申訴,再於30分鐘內

補齊正式手續( 提出書面報告,並繳保證金1000元 )向審判委員會提出  申訴。若審判委員會認為申訴無理由時,得沒收保證金充作大會獎品費。

3·口頭申訴提出後,經裁判長初步裁示比賽繼續進行時,比賽仍需繼續進行不得拖延,否則以棄權論。

十六·本規程經縣府核備後實施;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