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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鐵嵐紋繡盃-男子組
競賽章程

.宗旨:為響應全民運動,提昇排球風氣,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球會友,情感交流為首要目的。

.主辦單位:鐵嵐紋繡彩妝

.比賽日期: 2024年04月13日至2024年04月14日

.比賽日期:【芊億排球館】。臺中市神岡區圳前路37-17號

.報名辦法:

  1. 報名日期:2024年02月17日中午12點00分開始報名。
  2. 於盃賽網進行線上報名,正取隊伍以盃賽網顯示之順序為依據,並於三天內匯款完畢,逾期未完成繳費者視同放棄參賽,並由候補隊伍遞補,不得異議。
  3. 名單修改於2024年03月08日中午12點00分截止。
  4. 候補隊伍請勿先行繳費,若先行繳費而未備取上則於退款時扣除轉帳手續費30元。
  5. 匯款完成後請至上傳至盃賽網填妥匯款資訊以便核對若已完成報名程序,大會不予退款,請自行考量是否能參賽再行報名。

.報名費用:每隊4300元新台幣。(含500元保證金,比賽結束與裁判結束後返還)

  報名費請轉至 ※戶名:陳亭伃

                                                  ※銀行代號:812

                                                  ※帳號:2066-10-16888-168

 

.競賽分組:

男子組報名上限各為8隊,主辦方得保障一隊,大會將依照最終報名隊伍數,進行比賽賽程調整。(未滿六隊則取消比賽,費用全額退回

參賽資格:

  1. 不得冒名參與比賽,經通知後仍不更正者,該名選手將不得參與本次賽事。
  2. 每一球員以報名1隊為限,不得跨隊
  3. 報名人數上限12名
  4. 場上僅能有兩位甲組選手

註1:甲組球員資格(於民國80年1月1日以後出生含1月1號當日)

.當選過中華民國成年或青年室內排球國家代表隊者。

.曾列為排協舉辦的企業聯賽之球員名單者。

.以排球升學者。

.曾為或現役高中甲組前八名球員。

.曾為或現役大專一級前六名球員。

註2:凡不具甲組球員資格者均為一般生。(凡民國80年1月1日以前出生之甲組球員皆視為一般生)

   注意:凡隊伍經查證或由其餘隊伍舉證後,查有隊伍選手違反參賽資格,大會將取消該隊比賽資格、沒收報名費、得獎資格,不得有議。

競賽方法:

  1. 若達隊報名上限,則賽制如下:
    • 預賽採四隊循環賽制,全數晉級,取消賽前練球三分鐘。
    • 複賽採四隊循還賽制,依預賽成績分組,取二隊晉級決賽,取消賽前練球三分鐘。
    • 決賽採單淘汰賽制,取消賽前練球三分鐘。
  2. 比賽制度:
    • 預賽採三戰兩勝,前兩局二十五分,第三局十五分;預賽採duece,前兩局先達25分者勝,第三局先達15分者勝。
    • 複決賽為35分制,先取得35分為勝隊隊伍分數上限為40分
    • 不得實施技術暫停,每隊每局一次暫停,每次各隊三十秒的暫停時間。
    • 勝一場得積分兩分,負一場得積分一分。如有隊伍棄權時,判定該隊伍負一場,對手隊伍勝一場。棄權之隊伍仍能參加下一場賽事。判定循環賽各分組之名次時,以積分較高者名次在前;各隊如遇積分相同之情況,以該分組所有比賽得失分之商數多寡判定名次(經沒收或棄權之場次不列入得失分之計算);如仍相同,兩隊則以戰之勝方順序在前,三隊以上則以抽籤判定順序。
    • 因賽程緊湊,主辦單位保有要求提早進行比賽之權利。
  3. 比賽抽籤: 03月30 日由大會進行抽籤,不得異議;於04月03日前公告抽籤之賽程圖與賽程時間表。
  4. 本次比賽採用Mikasa V200w或Mikasa V300w。(大會僅提供比賽用球,不提供熱身所需相關器材。)
  5. 為避免影響比賽球員之權益,館內禁止熱身碰球;上一場賽程若提早結束,下一場隊伍可以使用場地練習。

競賽規定:

  1. 排判:為隨隊裁判,須擔任主審、副審、線審(決賽)、翻分員,如無法接受,請勿報名。
  2. 比賽不需要檢錄,比賽開始時間仍未到齊足以出賽人數者,以棄權論。以0:2負於比賽對手
  3. 請自備證件(身分證、健保卡),以備對手查驗身份,經查驗身分不符 ,沒收該隊伍後續比賽。
  4. 各隊可於賽中提出查驗身份之要求,賽後異議將不予接受
  5. 參加比賽隊員必須穿著有1~20號碼之相同球衣(此規定不包含自由球員)。
  6. 運動員均應遵守規則,服從裁判,否則裁判有沒收比賽之權。
  7. 凡比賽發生非規則或本規程中無明文規定之問題,則由大會開會決議定之,其議決即為終決。
  8. 室內空間有限,若碰觸到天花板、牆壁則視為死球,並由裁判判斷得失分。

一般規定:

  1. 賽後優勝單位於現場頒獎。
  2. 為賽程順利進行,場地安排由大會隨時視情況調度,各隊不得異議。
  3. 參加單位一切費用自理。
  4. 室內球館須著室內球鞋,入場前請自行檢查鞋底是否有尖銳物品,館方備有刷子可清理鞋底
  5. 場館內全面禁止飲食,杯裝飲料不得入內(白開水、運動飲料除外)
  6. 館內設有飲水機,得自行飲用,但無提供杯具。
  7. 辦公室於比賽期間不開放使用
  8. 四強賽非該場次比賽隊伍請退到黃色網子後(地墊外)

獎勵:

  1. 第一名獎金2500元+獎盃一座
  2. 第二名獎金1500元+獎盃一座
  3. 第三名獎盃一座

附則:

  1. 球隊如有不合規定之球員出賽時,一經發現或經檢舉屬實者,即取消該隊比賽之權利。
  2. 被取消資格或中途棄權退出比賽之球隊,其比賽之成績不予計算,亦不列入名次。
  3. 比賽期間如遇有球員互毆或侮辱裁判等事情發生時,按規定停止該球員出賽,並報請有關單位議處。
  4. 凡經審查資格不符,則取消該單位所獲得之成績(名次)。
  5. 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會議通過後實施。

    未達報名上限,則大會另制定賽程,於賽前公佈在活動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