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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章程

壹、宗旨

    推展全民運動,提升國內排球之風氣,提高排球技術水準讓全台的排球愛好者能有更多的運動交流機會

 

貳、競賽日期、競賽地點、競賽設備

    (一)日期:113年4月20日-4月21日。

    (二)地點:臺北市立北安國中二樓體育館(台北市中山區明水路325號)。

    (三)設備:全室內高級全木地板,比賽用球MIKASA200W

 

參、主辦方、協辦方、指導方

主辦單位:薪動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台北市北安國民中學

指導單位: WOXIN-運動推廣

 

 

肆、競賽組別

    (一)公開男子組:參賽上限15隊(大會保留2隊)

    (二)混合組:參賽上限15隊(大會保留2隊)

     每場比賽至多只能2名生理男性在場上比賽,每隊至多可報名4名生理男性。(含自由球員)

     場上體保只可上一男一女或體保兩女,報名時得以報名兩男兩女體保。

   

伍、參賽資格

(一)公開男子組: 凡生理性別為男性之全國排球愛好人士及海外人士均得自由組隊參加,每位球員只能報名一隊為限,不得跨組跨隊參賽。

(二)混合組: 凡全國排球愛好人士及海外人士得自由組隊參加,每位球員只能報名一隊為限,不得跨組跨隊參賽。且場上體保只可上一男一女或體保兩女,報名時得以報名兩男兩女體保。

(三)凡符合下列其中之一身分者,視為體保生,但35歲以上者(民國78年4月20日以前出生者)不在此限:

1.曾登錄HVL甲級聯賽8強之球員。

2.曾以排球專長經獨招、甄試等多元入學管道作為保送或加分條件等就讀大專院校者。

3.曾登錄大專排球聯賽公開一級選手。

4.曾入選各國家代表隊、全運會地區代表隊以及入選企業聯賽之選手。

 

陸、比賽制度

男子組

    (一)網高2.43公尺標準男網

    (二)依據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最新審訂並於國內實施之最新排球規則為準。

    (三)三戰兩勝制,前兩局為25分制,第三局15分,預賽無deuce規則,複賽採deuce規則。

    (四)熱身時,將改為雙方共同熱身3分鐘。

    (五)預賽為小組循環賽,複賽為單敗淘汰賽。

    (六)如該隊場上人數不足6人,將無法出賽。

    (七)決賽開始配置線審兩名。

    (八)4月6號將於線上抽籤。

混合組

    (一)網高2.24公尺。

    (二)至多2名男性隊員(含自由球員)同時上場,亦可6名女性隊員上場。

    (三)場上僅可上體保一男一女,或體保兩女。

    (四)比賽進行時,每隊的三次擊球中,需有1名以上女性隊員觸球,但觸球次數不及3次者不在此限。

    (五)男性選手於己方前區不得將球體完全高於球網上端的球完成攻擊。

1.男性球員於前排得以上手托球動作將球擊向對隊且觸球瞬間球體不得完全高於球網上端。

2.男性球員於前排,除攔網動作之外,不得做下壓球之動作。

3.男性球員扣球時須於三米線後起跳。

4.男性隊員於己方前區僅得對對隊男子球員進行攔網,不得對女性球員攔網。

(1)只要男性球員於對隊女性球員進行攻擊時,將雙手舉起來(試圖攔網),即視同攔網犯規。

     (六)三戰兩勝制,前兩局為25分制,第三局15分,預賽無deuce規則,複賽採deuce規則。

     (七)熱身時,將改為雙方共同熱身3分鐘。

     (八)預賽為小組循環賽,決賽為單敗淘汰賽。

     (九)如該場次人數不足6人,或場上不足4名女性隊員,將無法出賽。

     (十)決賽開始配置線審兩名。

     (十一)4月6號將於線上抽籤。

 

 

 

柒、報名

(一) 一律採用Bsaila盃賽網報名。『隊伍上限各15隊,大會各組保留2隊』

(二)正取隊伍以盃賽網顯示之順序為依據,並儘速匯款完畢以利主辦方審查。逾期未完成繳費者視同放棄參賽,並由候補隊伍遞補,不得異議。匯款完成,請至盃賽網登入回覆匯款帳號後五碼,若資料無誤即報名成功。

(三) 4/1號前皆可於Bsaila盃賽網上更改球員名單,同隊球員可兼教練,超過更改日期恕不接受任何原因更換球隊隊名及名單。

(四)報名成功後,請各隊聯絡人加入大會LINE群組。

 

負責人: 呂厚毅

負責人信箱:woxin.sports@gmail.com

 

報名費用:5000元+500元保證金(保證金於賽程結束後退還)

 

匯款帳號:111-10-090580-5

銀 行:華南銀行

戶 名:薪動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捌、獎勵 (總獎金高達伍萬捌千元!!)

    1.第一名:冠軍獎盃1座 現金一萬兩千元

    2.第二名:亞軍獎盃1座 現金六千元

    3.第三名:季軍獎盃1座 現金四千元

    4.第四名:殿軍獎盃1座 現金兩千元

    5.冠軍隊伍頒發最有價值球員MVP獎牌及兩千元獎金一位及最佳教練一千元

    6.本次賽事收入會額外提撥壹萬元做為公益費用捐出。

    7.每組別將各抽兩隊獲得參加獎一千元,將於第二天中午時段現場抽出。

 

玖、申訴

(一)比賽中對裁判之判決經請示裁判後仍有不服,或對於對手身分有所疑慮,於該場比賽結束30分鐘內向主辦單位提出,並由球隊隊長以書面簽名、蓋章並附保證金3000元整。經查判定抗議有效,則退還保證金,並對該場相關人員進行懲處;如認為抗議無效時,則沒收其保證金,不得異議。

 

(二)冒名頂替經查屬實者,沒收該球員所屬球隊本次所有比賽成績,所有該隊之比賽不予計算,並沒收所屬球隊保證金及兩年內不得再次報名本公司所有舉辦之盃賽。

 

拾、附則

1.參賽隊伍請於比賽前30分鐘,由本人攜帶國民身分證件先至大會辦理檢錄手續。如未完成該場比賽之檢錄手續則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2.球隊比賽服裝之式樣、顏色應整齊劃一,球衣胸前後應有明顯號碼及隊名,自由球員與一般隊員之比賽服裝、顏色、款式需有明顯不同,如有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出賽。

 

3.如小組有互咬狀況,將用勝場積分來算。例:2:0勝隊得3分、2:1勝隊2分敗隊1分。再相同以該分組所有比賽得失分之商數多寡判定名次。再次相同者,將依現場抽籤方式決定。

 

4.比賽場館內禁止飲食(飲水除外)。

 

5.公共意外險注意事項(相關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1).請視身體狀況量力而為,並請於活動前一日做充足的睡眠,對於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公共意外險只承保因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不包含運動傷害,若有相關需求的參賽球員,請自行投保。

(2).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A.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經營業務之行為在本次比賽保險單載明之活動場館內發生之意外事故。

B.被保險人在活動場館內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

(3).特別不保事項:

A.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

B.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病、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對於因本身疾患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而公共意外險只承擔因意外所受之傷害理賠。

(4).球員如本身疾患與第(3)項所述之疾病之病史,球員務必慎重考慮自身健康狀況與安全,並自行加保個人人身醫療與意外保險。大會不為球員進行任何賽前健康評估與檢查,由球員自行承擔參賽風險。

(5).依據保險法第107條規定,以未滿15歲之未成年人為保險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其死亡給付於被保險人滿15歲之日起發生效力。


 

6.參賽者需評估個人身體狀況自行判斷是否參與比賽,並同時須遵守競賽條例、遵從裁判指示以及遵循排球規則。如選手參賽,參賽者即表示同意,若在比賽過程中因個人疾病、身體因素、不遵守排球規則或不遵守裁判指示而導致意外,主辦方將不對此負任何責任。賽事主辦單位亦不需負擔任何賠償責任。若參賽者不同意上述內容,請勿報名參加。

 

7.報名資料僅提供大會於本賽事之使用。

 

8.已完成報名之隊伍如在報名期限內提出棄賽 可退回5000元報名費,如超過報名期限已完成報名之隊伍不接受退費。棄賽及未完成賽事之隊伍不退與保證金。

 

9.主辦單位享有競賽章程之絕對解釋及更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