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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體育會113年縣長盃籃球錦標賽-社會組限24隊
競賽章程

苗栗縣體育會113年縣長盃籃球錦標賽計劃書及競賽規程

壹、宗    旨:推展全民體育,培養學生發揮團結合作精神並提高本縣籃球運動水準

貳、依    據:

參、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籃球協會

肆、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

伍、承辦單位:苗栗縣體育會

陸、協辦單位:苗栗縣體育會籃球委員會

柒、比賽日期:113年04月24.25.26.27.28日共5天

捌、比賽地點:大倫國中預定地、大同國小、苗栗巨蛋體育館

玖、比賽組別:高中男生組、高中女生組、國中男生甲組、國中男生乙組、國中女生組、國小男生甲組、國小男生乙組、國小女生組、社會男子組。

一、國中男子甲組:縣內各國中皆可報名(學籍證明)。

二、國中男子乙組:參加JHBL甲組學校除外皆可報名(學籍證明)。

三、國小男子甲組:縣內各小學皆可報名(學籍證明)。

四、國小男子乙組:18班以下(含)或18班以上國小4年級皆可報名(學籍證明)。

五、國小男子乙組比賽規則採上、下半場各10分鐘,男女混合均可遞補上場不受節次限制。

六、國小男子甲組、國小女子組比賽規則採4節制每節6分鐘,每位球員最多可上場二節。

七、每組參賽隊伍不滿3隊則取消該組賽事,社會組在假日比賽。

拾、參賽資格:凡本縣境內國中、小學校均可組隊參加,高中組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報名參加。

一、各組報名需達到3隊以上(含)方得比賽。

二、女生可參加男生組,但不得跨兩組。(國小組)。

拾壹、報名日期:自即日起113年04月19日12:00止。

拾貳、報名手續:

一、社會組報名費叁仟伍佰圓整(如不參賽請於4/23日1200前可辦理退費)。

二、中、小學報名費貳仟伍佰圓整。

(一)轉帳銀行號碼:004-029008324348(徐駿輝)(繳交報名費請用簡訊告知主辦末5碼及參賽隊名)。

(二)報名網:https://reurl.cc/M4mQYk傳真:037-32897。

(三)有關本次比賽報名等工作詢問,請連絡徐駿輝老師,電話0937-722116。

拾參、比賽制度:視報名隊數多寡由大會決定之。

拾肆、比賽規則:

一、小學組:教育部體育署112年9月28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120037547號函核定「教育部體育署國民小學籃球聯賽競賽規則」。

二、中學及社會組: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修訂之「國際籃球規則」。

拾伍、抽籤會議:於中華民國113年04月19日16:00於大同國小體育館舉行,不到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不另行通知)。

拾陸、領隊及裁判會議:定於中華民國113年04月19日16:30假大同國小體育館會議室舉行 (不另行通知)。

拾柒、注意事項:

一、各隊報名球員人數以16人(小學組18人)為限,出賽12人(小學組16人)、職員4人為限。

二、比賽時各隊球員須穿著整齊球衣、褲出賽,且胸前背後須有00~99號,否則不得出賽。

三、學生組球員須備妥學生證或學籍資料卡;國小組備妥在學證明附照片加蓋學校印信以備查驗,若查驗未備妥者不得出賽。

四、參賽隊應於賽前20分鐘提交球員名單。

五、大會秩序冊刊載之隊職員名單及比賽時間場地,如有誤植,以大會原稿為憑。

六、請依照賽程時間表,排列球隊在前者,請穿淺色球衣,坐紀錄台左側;球隊在後者,請穿著深色球衣,坐記錄台右側。

七、棄權一場則淘汰全部賽程並簽報主管機關處理。

八、比賽時以裁判判決為終決。

九、每場次設2位裁判員及2位記錄員。

十、社會組球員報名兩隊以上以第一次出賽隊伍為主不得跨隊,如被抗議取消其參加隊伍之所有成績計並沒收期保證金。

十一、比賽計時鐘停止時機:

(一)社會組及中學組:

A.前3節的教練暫停及最後24秒依規則停錶。

B.第4節(延長賽)的教練暫停及最後2分鐘依規則停錶。

C.裁判明顯要求計時員停錶。

D.除前三項所述外,其餘時間不停錶。

(二)國小男甲組及女生組:

A.前3節的教練暫停及最後30秒依規則停錶。

B.第4節(延長賽)的教練暫停及最後1分鐘依規則停錶。

C.裁判明顯要求計時員停錶。

D.除前三項所述外,其餘時間不停錶。

(三)國小乙組:

A.上半節的教練暫停及最後30秒依規則停錶。

B.下半節(延長賽)的教練暫停及最後1分鐘依規則停錶。

C.裁判明顯要求計時員停錶。

D.除前三項所述外,其餘時間不停錶。

拾捌、抗議:若有申訴抗議時應於該場比賽後20分鐘內向大會提出書面申訴,由大會審判委員開會處理。抗議隊伍需繳交保證金新台幣3000元整,抗議成立退回保證金,否則沒收該保證金做為大會工作費。

拾玖、本競賽規程奉縣府核准後實施,如有變更得由大會修正公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