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aiLa
購物車
本網站不支援IE8以下瀏覽器,為得到最好瀏覽效果,請使用FireFoxChromeSafari
2024嘉義市56小時不打烊對抗賽
競賽章程

嘉義市體育會壘球委員會 辦理

慶祝嘉義市升格42週年56小時不打烊慢速壘球

對抗賽活動計劃書

一、目  的:為推展全民體育,提倡正當休閒,藉慢速壘球運動達到增進國人之健康,改善社會風氣。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主辦單位:嘉義市政府

    承辦單位:嘉義市體育會壘球委員會

協辦單位:嘉義市立體育場、嘉義市體育會、大林運動綠廊慢速壘球協會

          興嘉國小、博愛國小、和興國小

          嘉義縣慢速壘球委員會、救國團嘉義市西區團委會

贊助單位:寶珍香、瑪林國際、比菲多好朋友、墘窯休閒陶坊、蚵庄海產。

三、辦理時間:113年5月3日(星期五) 下午3時起

              至5月5日(星期日) 晚上止。

四、辦理地點:嘉義市運三慢速壘球場(甲、乙場地)、興嘉球場、博愛球場

              嘉義縣和興球場、大林球場、太保球場。

五、參加人數:共90隊,每隊隊職員計30人,共約2700人

六、參加對象(人員):1.凡社會大眾均可自由組隊報名參加。

                     2.大專組以科系為單位

                  【聯隊組隊以三系為上限,但OB球員限定需為同一系】。

七、活動內容:詳見競賽規程

八、效  益:本項活動己連續辦理19年今年邁入第20屆,大專組預計18隊、    社會組預計72隊,總計90隊,為全國慢壘錦標賽單周賽事最盛大賽事。預計3天2夜連續不打烊比賽,參賽隊職員2700人,包含隊職員眷屬約4500人蒞臨嘉義市,另外縣市球隊將因參加比賽住宿於飯店、旅館..等,本市觀光、餐飲等收入,每人超過2000元,以總人數4500人計算,超過900萬經濟效益收入。本項比賽已獲全國各縣市球隊及大專學生視為每年必需參加的大型比賽。

九、經費概算:如附件

十、經費來源:市政府補助、委員會補助、報名費收入

 

慶祝嘉義市升格42週年 暨

第20屆嘉義市56小時不打烊慢速壘球對抗賽 競賽規程

 

一、比賽服裝:

1、應穿著同款式之球衣、球褲及球帽,球衣胸前應有統一名稱,背後應有背號之每一數字至少十五公分高度,不得臨時手寫或浮貼上去。

2、經理、教練、壘指導員亦應穿著同款式之球衣,方得上場執行職務。

二、報名辦法:

1、報名日期:報名額滿為止。

2、請至嘉義市體育會壘球委員會臉書社團完成報名。

3、報名費:新台幣肆仟元正

4、繳交保證金新台幣壹仟元正,請於領隊會議前繳交以利作業,如未繳交者視同棄權。凡未出賽或開幕典禮未達五人以上者保證金做為大會慢壘推廣基金(如未違反規定,賽後無息退還)。

5、報名表請依臉書社團上指定方式繳交

三、報名方式:相關資訊請看 嘉義市體育會壘球委員會 臉書社團

四、開幕時間:112年5月3 日【週五】晚上6:00於運三甲球場報到,

              晚上7時舉行開幕典禮。

五、比賽制度:初賽(限50分鐘)社會組採三隊一組,三隊皆進入決賽。

決賽(限50分鐘)採單淘汰賽              

六、比賽內容:本次賽事共90隊參賽,總計共175場次,為使本市升格41週年更具意義,特別安排週五開幕後56小時不打烊比賽,直到各組決賽結束,請各球隊配合,創造紀錄,謝謝。

七、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2021~2024最新慢壘規則。

              大專系隊組:採用ASA(USA)認證球棒,投球不限高

              熱血社會組:採用木質球棒,投球限高。

              全國社會組:採用木質球棒,投球不限高。

八、領隊會議(抽籤):113年  月   日(星期   )

                    下午二時於運三球場甲場地紀錄室舉行。

九、獎    勵:  團體獎:請查看獎勵單

          個人獎:取教練獎、功勞獎、大會MVP各一名。

十、申    訴:

1、書面抗議:比賽中以裁判最後判決為終結,不得異議。對該判決若有質疑,應於比賽結束後半小時內提出「書面抗議」。

2、作業方式:填寫抗議書,領隊簽名連同保證金伍仟元向大會提出仲裁委員會接獲該書面抗議後,召開會議討論,然後對該抗議作出最後之判決及處置,如認為其抗議無效,得沒收其保證金。

十一、比賽附則及注意事項

1.凡參加比賽之所有球隊均遵守各項細則之規定。球隊因違反規定而利益有所損時,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大會提出異議。

2.若有開幕典禮,參賽球隊須派五名以上球員參加開幕典禮。

3.每人同組別只能報名一隊,不得跨隊出賽。

4.本次賽事三組賽事接續進行,若遇前一場賽事提前結束,大會有權提早進行賽事,但以提早45分鐘為限。

5.比賽中被判為〝棄權比賽〞之球隊,強制沒收其後面所有賽程,但所有比賽成績均不計。

6.遇雨或特殊情況不能繼續比賽時,若已賽滿3局以上,則以完成局裁定勝負,未滿3局則猜拳決定勝負。

7.比賽採時間到或七局制,滿四局相差十分(含),滿五局相差七分(含)比上時,則提前結束比賽。

8. 比賽之時間限制:預、決賽每場40分鐘,二好三壞球制,以裁判宣布兩隊集合開始計算,以主審宣布為準,請雙方加快進度。屆時若仍未賽完,則以屆滿時間的次局為最後一局(時間屆滿前大會及裁判不負通告之責及義務)。若上半局打完,下半局後攻之隊伍若分數較高,或三出局前分數超過對方,則判獲勝且比賽結束。

※時間新制為讓攻守雙方鈴響後,皆有再次反攻機會,勿任意拖延比賽。

※新局開局的判定,由新局的攻守雙方就定位,主審喊PLAY開始。

9.有紀錄組時,比賽時間之限時,則依紀錄組時間為準。

10.比賽球隊應於開賽前填妥「攻守名單」,並於秩序冊中所排定之比賽時間的10分鐘前提交大會。

11.有關攻守名單應注意事項:

(1)填寫清楚應填寫之所有項目,教練或經理應簽名並註明球衣號碼。(此簽名者,為比賽中有權抗議者)。

(2)預備球員欄中只寫姓名未填寫號碼者,於比賽中不得上場替補其它球員。

(3)報名時,未列於報名表中之球員欄者,比賽中不得上場比賽。若是教練或經理兼球員,則姓名除列於教練、經理欄外,於球員欄亦應將其姓名寫上,否則不得上場比賽。(報名表未填妥出生年月日、身份證字號者視同未報名)

12.所有上場球員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之(正本)備查;大會承認之證件(1)身分證(2)駕照。(或其他第二證件)【不承認影本與拍照】

13.不得有未列於秩序冊或攻守單之球員欄中球員上場比賽,若經對方抗議,則被判為〝奪權比賽〞(被判「奪權比賽」之球隊則不影響該隊後面賽程,該場並以7比0計分)。

14.比賽雙方球隊如果對攻守名單有異議,於列隊時提出,則雙方所有球員均應立即提出規定之證明文件,倘若有一方未能提出規定之證明文件,則被判為〝棄權比賽〞。若列隊無異議後,不得再查驗先發球員資格,替補球員於登場時雙方若有資格異議,應提出身份證明。球員跨隊比賽被查獲時,以第一場出場比賽(以大會記錄)為準,另所跨之隊伍判為〝奪權比賽〞。該員並禁賽乙年。

15.冒名頂替被檢舉成立時(比賽之相關隊伍可檢舉),該球員禁賽乙年,該球隊以〝棄權比賽〞處理,並公佈於球場公佈欄,禁賽期間內,若有球隊再接受該員出場比賽,則球隊禁賽乙年(自下次比賽日起算),以上之規定適用於本會所舉辦之各項比賽。

16.背號或姓名筆誤(姓名筆誤以報名表為依據),只要該球員當場提出身分證明:

(1)經裁判證實確為該球員無誤,則通知記錄台更正背號或姓名然後繼續比賽。

(2)倘若該球員無法提出身分證明,則裁判立即判出該錯誤隊伍為〝奪權比賽〞。

17.若無和局賽制,時間到或賽滿七局仍然平手時,則開始採突破僵局。

  (時間限制屆滿或七局結束時仍平手,則次局起採突破僵局制,上一局攻守名單末三棒於壘上,一出局,由輪到之打擊員開始打擊。)

18.球數採一好球一壞球開始。

19.循環賽:各組比賽時同一組各隊均有棄權之情形,則該組均不列入晉級決賽。

20.遇有兩隊比賽若一方棄權時,則判7:0。

21.各隊須服從裁判之判決,不得有無理粗暴之行為,否則大會及裁判有權判離場,並禁止再上場比賽。若發生對大會與裁判暴力行為,則一律通報中華慢壘與全國各委員會,視情節輕重禁賽1~3年。

22.如球員相互發生暴力行為,該球員禁賽乙年,該球隊禁賽乙次。

23.棄權比賽或奪權比賽之認定,由大會決定,球隊不得異議。

24.擊球員不得甩棒,如有甩棒情形,每隊每場第二人次(含)以後,將被判逐出場,若因球審視為有故意之嫌或暴力傾向,則不受初次犯規之限制,可直接宣告出場,擊球員不判出局,擊球結果照算。

25.擊球員未戴頭盔進入擊球區,準備擊球時,投手投球出手,擊球員將被判出局。成為比賽停止球。

26.為保護球員安全,比賽中不得穿金屬釘鞋出賽,經發現該球員判退場,比賽過程予以承認。

27.循環賽之球隊被裁定〝棄權比賽〞時則沒收此次比賽之全部賽程。

28.分組循環賽事採積分制,每勝一場得3分、和一場得1分、負一場得0分,以積分裁定分組順序,遇積分相同時,依以下順序比序,以(1)相關勝負關係(2)總淨得分最高者(總得分-總失分)(3)該組全部總得分較多者(4)該組總失分較少者(5)丟銅版決定。

    ※EX.4隊一組對戰循環,若3隊積分相同,計算分數需以所有場次做計算,並非只計算3隊積分相同的對戰場次。

29.以男女混合組報名之隊伍,需永遠保持3名女性球員在場上,若場上女性球員不足3人須立即補上,無法保持3名女性球員在場上,則屬於奪權比賽。

十二、擊球跑壘員或跑壘員,在跑壘時,不可有故意撥掉或脫掉頭盔的行為,如經裁判認定有此行為時,為了跑壘員的安全,將要求該跑壘員退場並換代跑,但跑壘員不出局。

十三、採4.5公尺封殺線及雙色壘包,

       本會採封殺線永遠存在,不因夾殺狀況而取消。

十四、本壘區設有輔助好球板,當球落地擊中本壘板及好球板為好球。產生守備行為時,好球板視為本壘板,跑壘者回本壘可踩本壘板及好球板均算有效。若賽制為投球不限高,則投球高度需是1.82公尺以上,高度不限;若賽制為投球限高,則投球高度是1.82公尺以上,3.65公尺以下。

十五、本次賽事採行EP可上場守備規定

十六、場地特殊規則:

         運三乙場地:

         因左外野邊線附近,有樹木生長進入界內區,大會定期安排進行修剪。但倘若擊出之球打中左外野邊線界內區的樹枝葉,則判定為場地規則2壘安打。(此場地規則由裁判判定,不得抗議)。

         興嘉場地:

         興嘉球場外野有安全護網,擊中護網為比賽進行中,若擊中護網後被防守球員接住,也為比賽進行中不視為接殺,若球直接飛出護網將判定為全壘打。

十七、本會賽事不定時有大會工作人員進行監場、拍照、攝影與直播工作,相關人員在執行比賽業務中,將極盡可能避免影響比賽,但若萬一被比賽球擊中或影響守備,視同比賽活球,賽事繼續進行中,請球隊瞭解此規定。        

二十四、申  訴:

1.書面抗議:比賽中以裁判最後判決為終結,不得異議。對該判決若有質疑,應於比賽結束後半小時內提出「書面抗議」。

2.作業方式:填寫抗議書,領隊簽名連同保證金伍仟元向大會仲裁,委員會接獲該書面抗議後,召開會議討論,然後對該抗議作出最後之判決及處置,如認為其抗議無效,得沒收其保證金。

二十五、本辦法經由大會委員會議修訂核備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審判委員會修訂公佈之。

第20屆嘉義市56小時不打烊慢速壘球對抗賽

 

大專系隊組特殊規定

一、比賽用棒:需符合最新ASA規定球棒才能使用,賽前須檢驗後方可使用。

              【第一次被檢舉打者出局,第二次被檢舉則沒收比賽】

二、比賽用球:CAMASA JY-375或JY-500 (待大會確認後公布)
  【符合ASA彈性係數,兼顧安全性與刺激度】

三、女性球員規則:本次賽事設有女性球員規則,防守方球員除投手外,球未擊出前不得超越壘線準備,若女性球員擊出滾地球需先傳向除一壘外任一壘包後再傳向一壘,才算完成刺殺。此外女性球員在服裝上只須穿著相同球衣即可上場,不需球褲、釘鞋。

四、OB條款:本次賽事設有OB條款(以聯隊報名,OB學長姐只能同一系參賽),同系畢業學長姐可同時下場兩位,棒次必定為2棒與7棒,守備位置不得為投手或游擊手。OB球員需在左手或右手套上紅色護腕已方便辨識,若OB球員如需替換,可替換OB球員或一般在校生。若有OB球員頂替在校生情況發生,視同奪權比賽。

             【此情況需由對方檢舉,裁判與大會並不會主動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