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2024年國立體育大學第10屆花季盃排球邀請賽》
競 賽 規 程
一、主旨:推展全民運動,提高排球技術,促進球隊聯誼,增進身心教育。
二、指導單位:國立體育大學學生事務組、課外活動指導組
三、主辦單位:國立體育大學學生會
四、承辦單位:國立體育大學女子排球社
五、贊助單位:
六、比賽地點:國立體育大學綜合體育館。
七、比賽費用:伍千元整 (含伍佰元保證金)
八、比賽日期:
(一)大專組:中華民國113年05月25日(星期六)至05月26日(星期日)
(二)社會組:中華民國113年06月08日(星期六)至06月09日(星期日)
九、比賽組別:
(一)大專男子組
(二)大專女子組
(三)社會男子組
(四)社會女子組
十、比賽規則:依據國際排總公佈最新規則
(一)男子組:比賽球網高度為243公分;女子組:比賽球網高度為224公分。
(二)每局每隊有2次30秒暫停、6次替補權利。
十一、比賽制度:
(一)參賽隊伍預計招收12隊,預賽為小組循環賽,複賽為單敗淘汰賽;實際競賽方式,會依最後報名隊伍數做調整。
(二)比賽採3局2勝制,前2局為 25分,決勝局為15分;DEUCE時,比賽繼續進行到領先對方隊伍2分為止。前2局搶31分,第3局(決勝局)則無上限。
十二、比賽用球:本比賽用球為MIKASA V200W、MIKASA V300W皮製排球。
十三、參賽資格:
(一)每隊人數最多報名18位球員,限制年齡為18歲以上。
(二)報名大專組之隊伍,隊員必須為112-2學期在學生(可以不同學校)。
十四、報名辦法:
(一)一律採用Bsaila盃賽網報名。
(二)報名日期自113年04月10日(星期三)12:00起至05月03日(星期五)23:59止。
(三)報名步驟:
1.請至盃賽網https://reurl.cc/7760e9進行線上報名。
2.通知負責人報名隊伍名稱,並等待確認報名資料。
(關乎各隊錄取順序問題,請務必遵守)
負責人(總召):曹允宸
電話:0966564511 (因課業繁雜,如遇無法接通之情形,還請見諒)
LINE ID:0966564511
3.負責人確認完畢後,會進行個別通知;請於通知日隔日算起,3日內繳費完畢並回傳給負責人匯款帳號後5碼。
例:4/12通知→匯款期限為4/15晚上11:59
報名費用:伍千元整 (含伍佰元保證金)
匯款帳號:699503991890
銀行:國泰世華銀行(013)
戶名:楊承蓉
*已確認報名資料的隊伍及匯款期限皆會公告在花季盃首頁之最新公告,以利其他隊伍查看最新報名進度。
4.負責人確認完畢後,請至盃賽網填寫匯款資料→匯款帳號後5碼及隊名。 (填寫路徑:線上報名→我的隊伍→匯款資訊(右上角)→填入轉出姓名→時間(請在備註欄另外填寫隊伍名稱)
5.以上動作確認皆完成後,將會把隊伍負責人加入「 第10屆花季盃排球邀請賽_領隊群 」LINE群組,完成以上動作才視同完成報名。
(四)其他
1.未在期限內完成匯款及回報匯款資訊者,主辦單位有權力將名額留給候補隊伍。
2.匯款後若要取消報名:5月10日前取消,退還報名費4,500元;5月17日前取消,退還報名費2,500元,5月17日後取消,將不退還報名費。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3.若各組於報名截止日前達報名上限,主辦單位有權提前結束報名。
4.報名截止日若單一組別參賽隊伍未滿6隊,即取消該組別賽程並予全額退費;若未滿8隊,則獎金減半。
5.最後更改報名資料日期為113年5月10日23:59。
十五、獎勵辦法:
(一)第一名:獎金3,500元
(二)第二名:獎金2,500元
(三)第三名:獎金1,500元
(四)第四名:獎金500元
*本盃賽各組別比賽(決賽)結束後,即由主辦單位舉行頒獎。各組別獲頒名次之球隊需派選一位代表靜候至頒獎典禮協助進行獲獎。
十六、附則:
(一)每位選手限報1隊,以第1場登錄為優先。若經由對隊檢舉查證屬實,則沒收該隊員於該隊之比賽資格。
(二)循環賽計分方式
1.勝場數:以勝場數多寡判定之。
2.勝場數相同以積分判定:遇局數2 比0 時,勝隊得3 分而敗隊得0 分,遇局數2 比1時,勝隊得2 分而敗隊得1 分,自行棄權或遭沒收比賽時則得0 分。
3.前項積分再相同時,則以各隊在該循環中,總勝局數除以總負局數,所得商數多寡判定名次。
4.再相同時,則以各隊在該循環全部賽程所勝總分除以所負總分,以其商之多寡判定名次。
5.如前項仍相等時,如屬二隊則以勝者勝之,如三隊以上則由主辦單位抽籤決定之。
(三)各隊須於表定比賽時間30分鐘前,報名社會組之隊伍,請出示有效身分證名文件以利核對比賽資格;報名大專組之隊伍,請出示已蓋學期證明之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未完成檢錄、逾時或不配合辦理者,經查驗屬實,主辦單位或該場裁判有權不予出賽,若影響球隊權益,由球隊自行吸收負責。
(四)比賽時間開始後10分鐘,選手人數未達6人,或開賽後未能有6名選手繼續比賽之狀況,得由該場裁判沒收比賽,皆以0:2(0:25、25:0)為比賽成績。
(五)球隊比賽服裝之樣式、顏色應整齊劃一,球衣胸前及背後均應有明顯號碼(自由球員與一般隊員之比賽服裝、顏色、款式需有明顯不同),球褲必須為短褲否則不予出賽。若上身球衣不符規定,則必須穿著主辦方提供之號碼衣。不配合者,主辦方及該場裁判有權利可拒絕該員出賽。
(六)如需查驗身份必須於比賽結束後10分鐘前提出,檢舉時雙方需請提出有效證據證明,再由大會進行驗證身分之動作,如查證屬實資格不符,則沒收該隊所有比賽,賽後不予受理。
(七)主辦單位保有調度比賽場地之權利,參賽球隊不得異議。
(八)貴重物品請各球隊自行看管,主辦單位及場地方不負保管之責。
(九)未違反主辦單位規定之隊伍,請於完成比賽後逕向檢錄處簽領保證金,若賽程全數結束後(冠軍賽結束)未領取保證金之隊伍視同放棄。
(十)凡報名後因故未出賽者,不退還報名費用。
(十一)詳細賽程及報名表會在Bsaila盃賽網公佈。
(十二)若對本賽事有任何相關問題或建議,敬請不吝賜教。
十七、申訴:
(一)若需查驗證件,應於比賽開賽前提出;對選手資格之抗議,需在該場比賽結束前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二)合法之抗議應由各隊領隊或隊長用書面簽名或蓋章並附保證金新台幣3,000元整,於該場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提出,如主辦單位會認為抗議無效時,沒收其保證金,不得異議。
(三)所有申訴由主辦單位遴選委員之判決為終決,若申訴成功者將退還申訴保證金,失敗者則不退還。
十八、罰則:
(一)選手如有未經報名、不符規定(如:資格不實或冒名參賽)出賽時,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者,即取消該隊繼續比賽之權利及已賽成績、名次(所有比賽成績皆以0:2比分0:25、0:25輸球),並且不退還保證金。
(二)比賽中有選手發生嚴重違反運動道德之情事,經裁判員判決毆人或互毆確定後,該選手需立即禁賽及離開比賽場地,並取消參加當該賽事之權利。
(三)隊伍繳交報名費後,大會即不接受取消報名,若取消,大會將沒收報名保證金,退還報名費。球隊一經報名不得棄權任何場次之比賽,違者沒收報名保證金。
(四)比賽期間如發生球員鬥毆或球隊隊職員侮辱大會工作人員及裁判等事件時,大會有權取消該隊參賽資格,並沒收報名保證金,並不得再次參與本盃賽。
本規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公佈之及主辦方具有絕對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