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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有球必救盃
競賽章程

時間地點:113年6月1(六)、2(日)清水高中

主辦單位:清水高中排球社

.活動簡介

    我們辦這場有球必救盃排球賽的主要目的是針對校內學生暨班際排球賽後,使同學們能夠重溫球場上的熱血與團結精神,藉此提升校內排球風氣。

這次開放校內學生 校友 老師 及外校學生參與,也希望能夠透過有球必救盃使在校生能夠開開心心的打場球賽,也能夠與更多球友們切磋琢磨,收穫豐富。

   

.競賽章程

一、報名資格及組別
1 .歡迎校內學生、校外學生、校友以及曾任教於清水高中的老師報名參加。
2.報名組別:校內組及校外組。
3.校內外可混合組隊,隊中超過3人以上(含)為校外人士,則視為校外組。
4.隊伍上限:共計24隊。
5.報名費用:一隊2000元及保證金500元,共計2500
參.報名流程
1.報名時
4/29(一) 00:00 至 5/19(一) 23:59
 
2.
校內組:於報名網站填妥報名資料後,請在一個星期內至207連禾芸     繳交報名費,並出示參賽選手學生證以檢核是否為校內學生之身分,完成以上程序即報名成功。
3.校外組:至報名網站填妥報名資料後,請於一個星期內匯款(大會將不進行提醒),逾期未匯款隊伍視同放棄參賽,將由候補隊伍遞補,並於匯款後在報名資料>【匯款資訊】欄上填寫匯款資訊。
 
4.
正取隊伍以報名順序為準,於額滿後報名之隊伍將視為候補,報名資料及繳費皆完成才算成功報名
5.郵局帳戶轉帳資料:
a.戶名:李宏偉
b.郵局代號:700
c.郵局帳號:01414900124948

d.匯款聯絡人:李佑宸
e-mail
s111142@ms.cshs.tc.edu.tw
 
.比賽用球:conti700 5號球 
.注意事項
1.請隊伍最晚於該隊比賽前30分鐘至檢錄台完成檢錄。
2.將會由外聘的裁判來擔任
3.比賽時請雙方隊伍各派出一名隊員撿球。
4.比賽當天,主辦單位將提供給有確實完成檢錄的選手,一人一瓶礦泉水。
5.隊伍若確實完成比賽且無任何違規,則退保證金500元。(請自行找大會領取)
6.由於計分和線審等相關賽務是由各隊派選手予以協助,若有不足及不便之處請大家多多見諒和包涵。
7.本大會具有終止以及進行比賽之決策權。

8.若有頂撞、毆打裁判或球員,情節嚴重者,得以驅逐出場或整隊棄賽比賽中有選手發生嚴重違反運動道德之情事,經裁判員判決毆人或互毆確定後,該選手需立即禁賽及離開比賽場地,並取消參加當比賽之權利。

9.如有一場棄權則視同當天全部賽程棄權

10.報名截止後若還未匯款,則視同放棄機會,由候補上,請候補於當天匯款完成
陸.比賽規則

11.比賽當天賽程時間僅供參考,當天時間以大會公佈為準,未到視同棄權
1.採男女混合制,每隊伍最多可報12名球員。每隊比賽時,至少要有兩名女生在場上,即場上選手為四男二女。若有隊伍於比賽開始時少於兩名女生,少一位則每局讓五分,少兩位則讓十分,以此類推。
2.網高為235公分。
3.因網高為235公分,故男生可於前排做攻擊和攔網動作,但女生做攻擊動作時,嚴禁男生攔網。
4.比賽為校內組和校外組混合進行。
5.比賽服裝無任何限制,但球隊若有自由球員,服裝色系須統一,且自由球員之服裝應明顯不同於其他球員,以方便裁判辨識。
6.每人限參加一隊,若發現同一名選手出現在不同隊伍之比賽,參賽者可向裁判或主辦單位提出檢核身分之要求。如經查證屬實者,則沒收該隊所有比賽權利,並扣押全額保證金。
7.每隊在一局中各有最多兩次暫停及六次替補。暫停的請求,須在比賽間斷期間由隊長或教練以相關的手勢提出。每次暫停的時限為 30 秒。
8.其餘比賽規則皆依據 FIVB 現行最新國際排球規則實施。
 
柒.計分方法
1.三局兩勝制,前兩局 25 分,第三局 15 分,若前兩局 24
比 24 平分、第三局 14 比 14 平分,則先連得 2 分者獲勝。
2.預賽為三個隊伍一組,採三取一循環賽制,複賽則為單淘汰賽制。
3.以勝場多寡判定名次,若勝場相同時則以積分多寡判定名次。
4.若以2 : 0獲勝時,勝隊得3分,敗隊得0分;若以2 :1獲勝時,勝隊得2分,敗隊得1分。
5.若兩隊或兩隊以上積分相同則以各隊總得分除以總失分,商數大者為勝。
6.棄權未出賽者取消所有賽程比賽資格且無積分。

捌.雨天備案
若因天候不佳,遭逢下雨,比賽將會照常舉行,詳細日程於比賽當天公告於排球盃賽網及ig臉書粉絲專頁,主辦單位亦會逐一通知各隊負責人。因為比賽會統一改至室內,所以賽程與計分方式也會隨之改變,敬請見諒。
玖.本大會具有終止及進行比賽之決策權
 
.本大會具有更改章程之權力

拾壹.申訴

若需查驗證件,應於比賽開賽前提出;對選手資格之抗議,需在該場比賽結束前提出,否則不予受理。合法之抗議應由各隊教練或隊長用書面簽名、蓋章並附保證金新台幣4,000元整,於該場比賽結束30分鐘內提出,如主辦單位會認為抗議無效時,沒收其保證金,不得異議。所有申訴由主辦單位遴選委員之判決為終決,若申訴成功者將退還申訴保證金,失敗者則不退還。

罰則:
選手如有未經報名、不符規定(如:資格不實或冒名參賽)出賽時,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者,即取消該隊繼續比賽之權利及已賽成績、名次(所有比賽成績皆以0:2比分0:25、0:25輸球),並且不退還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