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苗栗縣辦理運動 i 臺灣 2.0〔公館鄉理事長盃籃球嘉年華〕
一、主 旨:為提高籃球運動風氣,活絡城鄉交流活 動,推廣青少年正當休閒活動,進而養成
終身運動的良好習慣。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苗栗縣政府
三、主辦單位:苗栗縣公館鄉體育會
四、承辦單位:苗栗縣公館鄉公館國民小學
五、比賽地點:苗栗縣公館鄉公館國民小學、公館國中
六、參加人數:活動合計約少於500 人
七、 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13年6月1-2日(星期六.日)。
報到時間:112年6月1日上午8:00分至8:10分
八、保險:本次活動投保100萬公共意外責任險(本保險運動傷害不予理賠,請各
球隊應確實為球員投保意外險,球賽中發生之危險須由各隊自行負責)。
九、比賽組別:國小組、國中組、機關社會組。
十、比賽地點:苗栗縣縣公館鄉公館國民小學與公館國中
三、參加人數:約250 人
四、參加資格:對籃球運動有興趣之學校、機關及團體皆可組隊報名參賽。
五、競賽制度與規則: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最新規則進行,賽制依各舉辦單位隊數修正。
六、報名方式:1.本次比賽採用網路報名,網站名稱為『BSaiLa盃賽網』
2. 網 址: http://www.bsaila.com.tw/cup/other/rule.aspx?bsid=163306
3.日 期:即日起至113年5月22日(星期三)止
聯絡人:陳玫秀 電 話: 0910-334573
七、獎勵: 1.提供參賽隊伍一箱礦泉水。
2.各組取前三名頒發獎盃。
八、附則: 1.報名手續不完全者,不予排入賽程。
2.參加球隊每隊需設領隊、教練、助理教練、管理各一人,球員可註
冊十八人,每場比賽登錄十六名球員參加比賽。
3.每隊必須於賽前二十分鐘到達比賽場地準備比賽,若超過比賽時間
十分鐘以棄權論。
4.請攜帶學生在學證明(須有相片加蓋印信)以備查核。
5.不得冒名頂替。如有冒名頂替者,取消全隊參賽資格。
九、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通過後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