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新竹科學園區113年度園區盃排球賽競賽章程
一、目 的:倡導排球運動,增進園區同仁交流。
二、主辦單位: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三、承辦單位:勁力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四、比賽時間:113年8月26日(星期一)起至9月6日(星期五),每日下午18 時開賽至22時,依排定之賽程賽完為止,如遇颱風停班課,依承辦單位公告辦理。
五、比賽地點:可利排球小棧【新竹縣寶山鄉大崎一路3巷18-6號】。
六、參賽資格:
1. 本活動以園區內同一事業單位(含服務業廠商)組隊優先,分為男子組及女子組,每組限報名2隊,每隊報名球員至多18人(含隊長),如園區事業單位報名隊伍數未達限定組數將開放2支區外隊伍參加,如仍未達最低限定組數,則再開放園區事業單位第3隊參加。
2. 報名序位如下:1.園區事業單位(各組別限2隊)。2.區外隊。3. 園區事業單位第3隊。4. 報名截止時, 如第1序位報名隊數已達該組別隊伍上限,將優先保留該組別僅報名1隊之事業單位,並由承辦單位抽籤剔除報名2隊之隊伍其中1隊。
3. 園區從業員工(由公司投保勞工保險)、任職滿 1 個月以上(依比賽開賽日期為準推算)。
4. 區外參賽隊伍(非竹科園區登記之事業廠商及服務業廠商),為鄰近機關團體或廠商之隊伍,限定任職同一機關團體或廠商,並請於報名時隊伍名稱標註「區外組」報名。
5. 限團體組隊報名參加。
6. 集團公司組隊之集團母公司與子公司均須在園區內登記,報名時請註明集團名稱。
7. 若單位員工數不滿250人者(以同一事業單位認定,不分廠區地點),可聯合組隊(限定至多3間公司),請於報名時備註球員任職公司名稱。
8. 男子組28隊、女子組16隊,總隊伍數上限44隊,承辦單位可視實際報名狀況,於隊伍上限內調整各組別可報名隊數。
9. 每位選手限定只能報名參加一個組別。
10. 更改、增加球員名單:第一天比賽報到檢錄前,僅限更換一次整隊選手名單,更換者須帶識別證及任職滿一個月以上證明文件,通過裁判方與主辦方同意,才可以做球員更換,一經出賽後將不得再更改增加球員名單。
11. 身分認證:須有識別證,現場若無識別證,可以用身分證和在職證明,作為身分認證,若無以上資料,則取消該位選手資格。
七、比賽方式:
1. 報名未滿四隊時改為聯誼。
2. 賽程及賽制視參賽單位數量,由承辦單位排定並依公告之競賽規則進行。
3. 採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最新頒佈之規則。
4. 預賽分組,勝場得2分、負場得1分,如積分相同時勝負判定如下:a.總勝局數 b. 比總得失分 c.大會抽籤決定。
5. 各隊外籍員工報名不限人數,上場人數至多可2名。
6. 不實施技術暫停,唯每隊每局兩次暫停,每次限30秒時間。
八、比賽用球:MIKASA V200W比賽級排球。
九、報名方式:
1. 一律採網路報名,113年7月15日(星期一)至 8月2日(星期五)17時止,請至盃賽網113年度園區盃排球賽(http://www.bsaila.com.tw/cup/index.aspx?bsid=164879)並參考「113年度園區盃運動聯誼競賽活動」粉絲專頁發佈──活動訊息。
2. 報名完成後,若報名資料有疑義,承辦單位將請科管局向各報名公司 HR 確認球員身份,請各隊於報名時務必向公司相關單位告知。
3. 若有任何問題請於「113年度園區盃運動聯誼競賽活動」FB粉絲專頁留言或可直接E-mail至 pauline.wang@kingmarketing.com.tw 王小姐。
十、賽程安排與抽籤:
1. 大會將視報名隊伍安排賽程,並得將112年度前四名安排為種子隊伍,種子隊伍將保有賽程優先安排,並不保有優先報名參賽資格。(男子組-新竹就業情報、聯發科A、瑞昱半導體、華邦集團;女子組-台積電A、瑞昱半導體、聯發科技、新思科技)。
2. 由各隊代表於領隊會議現場直接抽籤,未出席之隊伍將由承辦單位工作人員代為抽籤,抽籤結果將於「113年度園區盃運動聯誼競賽活動」粉絲專頁發佈。
3. 未抽籤之隊伍將由承辦單位代抽,對已排定賽程及決議有關競賽規則、注意事項不得提出異議。
十一、 獎勵:
1. 各組參賽隊伍,未滿四隊時,改為聯誼賽,不頒贈獎盃。
2. 各組參賽隊伍,超過八隊取優勝前四名,參賽隊伍八隊(含以下)取前優勝前三名,由承辦單位致贈獎盃一座及獎品,頒獎儀式於賽程結束後舉行。
十二、 裁判:由承辦單位聘請裁判擔任。
十三、 抗議:
1. 對於裁判在賽程中之判決應本運動精神尊重服從,不得抗議。
2. 對於選手資格之疑慮,可於賽前要求驗證,於賽程中若發現有冒名或違規事項,亦可針對特定對象提出檢舉,惟於賽程結束後蒐證不易,恕不受理。
十四、 罰則:
1. 參賽各隊隊員需攜帶員工識別證進行報到檢錄,並準備由公司投保勞工保險證明備驗,若經要求驗證於20分鐘內未能提出者,禁止出賽。
2. 未報名者禁止出賽,資格不符且已下場比賽之球員,經檢舉查證屬實者,該違規隊伍自被檢舉之場次起,取消資格及已排定之賽程。
3. 參賽球員如於比賽進行中有暴力行為,該公司除於本年度活動取消比賽資格外,並於次年度活動中禁賽。
十五、 運動員須知:參加比賽之運動員除應遵照競賽規程及比賽規則外,並應注意下列事項:
1. 參賽隊伍務必於開賽前10分鐘完成檢錄,未完成檢錄之隊伍及逾開賽時間未出場者,沒收該場比賽不得異議。
2. 參賽隊伍於出場比賽前,出賽球員請攜帶員工識別證,或身分證及在職證明,進行報到檢錄。3. 各隊應穿著統一服裝,球衣上須有固定號碼,請勿隨便換穿,以免錯誤,若球衣服裝不統一,則需穿著大會提供之號碼衣。
4. 未備有球衣之隊伍,可向大會借用號碼衣,惟需自行負擔清潔費用於比賽後洗淨並於次日歸還。
5. 比賽進行中,除比賽隊長外,其餘職、隊員不得質詢。
6. 球員參加比賽必須攜帶員工識別證備查。
7. 經查證件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十六、 附則:
1. 本活動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公告之「新竹科學園區113年度園區盃運動聯誼競賽活動實施計畫」辦理,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承辦單位酌予修正之。
2. 活動場地已投保公共意外險,承辦單位承擔歸責於規劃及執行所受之意外傷害的理賠。若是因個人健康因素、體質所導致之症狀(例如休克、高血壓、心血管疾病、心臟病、糖尿病、癲癇症、中暑、熱衰竭、脫水等)引發所導致的後果,則不在公共意外責任險的受理範圍內,參賽選手如有上述之病史,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並再次確認身體健康及有能力參加此活動,並請各參賽公司視需要為參賽球員投保人身意外險。
3. 各隊參賽球員應是自願參加活動而承擔自身的意外風險及責任,並無權向大會請求在往返活動場地途中、活動中發生或其引致之自身意外、死亡或任何的損失索償或責任。
4. 活動訊息及賽程安排事宜即時更新於「113年度園區盃運動聯誼競賽活動」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ScienceParkCompetition/),請隨時注意所發佈之最新公告。
十七、 出賽注意事項:
1. 本次比賽地點為可利排球小棧(寶山鄉大崎一路3巷18-6號)。
2. 開車者需自行負擔停車費。
3. 因場地需佈置,約於賽前30分鐘開放練習,開賽前10分鐘將進行場地整理。
4. 各隊隊長或報名聯絡人請協助幫隊員備妥在職證明及勞保證明,供現場備查使用。
5. 出賽球員請攜帶員工識別證或身分證件及在職證明。
6. 一樓圍網內為比賽場地,僅供出賽隊伍進入,非比賽選手請於一、二樓休息區休息並注意廣播。
7. 比賽場地內禁止飲食(水及不含糖飲料除外)。
8. 如有用餐,可於選手休息區用餐,並於餐後做好分類丟至垃圾桶。
9. 以上注意事項請各隊務必配合並轉知出賽球員,其餘資訊請參考粉絲專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