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永慶校友盃排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壹、目的:透過排球運動的推行凝聚師生、校友情誼,重溫當年揮汗如雨的日子,促進身心健康。
- 主辦單位:嘉義縣立永慶高級中學學務處體育組
- 協辦單位:嘉義縣立永慶高級中學校友會
- 比賽日期:114年2月9日(星期日)08:00-17:00。
- 比賽地點:永慶高中晨曦館一樓。
- 報名辦法:
- 報名日期:114年1月1日起至 1 月 24 日中午 12 點前報名截止。(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額滿為止。)
- 報名處:一律採用網路報名,請至BSaiLa盃賽網 (http://www.bsaila.com.tw/cup/index.aspx?bsid=163875)進行線上報名。
- 參賽資格:永慶高中畢業生、在校生、教職員、校友會成員及受邀隊伍。
捌、比賽組別:分男生組與女子組,每隊6至10人,如參賽組別未達4隊,則取消該組別賽事,另開放混合組報名,時間另訂。
玖、競賽方法:若達隊報名上限,則賽制如下:
- 採雙敗淘汰制(若報名隊伍達報名上限,則適時調整賽制,於賽前公佈在校網)。每場一局25分制,13分交換場地,先贏得25分者獲勝(deuce), 若比數為 24:24時,比賽繼續進行到領先對隊2分(例如 25:24,27:25)為止。
- 開賽由雙方代表猜拳勝方優先選擇發球權或場地權。
- 每隊每局有一次暫停權利,暫停時間30秒。
- 本次所有賽事於永慶高中晨曦館內進行比賽。晨曦館內禁止飲食,請參賽隊伍全力配合,違者取消比賽資格。
- 除上述規定外,其餘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所頒布之最新規則。
- 比賽抽籤:1月29日由大會進行抽籤。1月31日公告抽籤之賽程圖與賽程時間表。
- 本次室內比賽採用Mikasa V300W。
拾、競賽規定:
- 各隊須參加開幕典禮,未參加者取消參賽資格。
- 各隊應於賽前二十分鐘到場完成登錄,逾比賽開始時間仍未到齊足以出賽人數者,以棄權論。以0:25負於比賽對手。
- 各隊甲組球員報名不得超過一名,違者取消該隊參賽資格。
- 各隊須兩名協助擔任裁判。(請至公告區填寫)
- 參加比賽隊員應著同顏色,並有單一格式號碼之上衣,自由球員需與其他隊員顯著不同,如未依規定者,可穿著大會準備的號碼衣。
- 未經報名者不得出場比賽,經查屬實以棄權論。
- 運動員均應遵守規則,服從裁判,否則裁判有沒收比賽之權。
- 凡比賽發生非規則或本規程中無明文規定之問題,則由大會開會決議定之,其議決即為終決。
- 罰則:未經登錄、不符合參賽資格之選手或槍手,如於比賽現場發現或經檢舉其參賽事實,將沒收該場賽事,判決對方隊伍獲勝。
拾壹、一般規定:
- 賽後優勝單位於現場頒獎。
- 為了賽程順利進行,場地安排由大會隨時視情況調度,各隊不得異議。
- 參加單位一切費用自理。
拾貳、獎勵:前三名頒發獎品一份。
※若報名隊數未達預定數量,則獎勵辦法另行訂定。
拾參、活動備案:大會保留所有更動賽程的權利,若遇不可抗拒之因素影響賽程進行,將視情況隨時公告調整。
拾肆、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會議通過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