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一、主 旨:為推展全民體育,提倡新竹市的排球運動及增進國民身心健康。
二、指導單位: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新竹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新竹市體育會排球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新竹市體育會、新竹市高峰國民小學
五、 比賽日期、地點:
項次 | 組別 | 比賽日期 | 地點 |
一 | 社會混合組(上限16隊) | 113/10/19~10/20 | 高峰國小 |
六、 競賽規程:組別及參加資格:
組別 | 報名資格 | 報名上限 | 網高 | 比賽用球 |
---|---|---|---|---|
社會混合組 | 均可報名 | 16隊 | 2.24M | MIKASA MVA300 |
(一)甲組選手於場上選手及自由球員,男生至多1名,女生至多1名。
(可將甲組選手男生名額換成女生,意即上2位女甲組選手0位男甲組選手,反之不行)
(二)甲組選手定義:曾以排球專長作升學用途、曾參加HVL甲級聯賽、企業聯賽、入選國家隊等。
※滿35歲男性及滿30歲女性不列入甲組選手範圍
(男:民國78年10月19日前出生,女:民國83年10月19日前出生,含當日。)
七、 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
社會混合組:即日起至10月7日12:00止。報名隊伍數不滿12隊則取消賽事。
(二)、報名網址:
採盃賽網登記報名
名單修改時程: 10月11日12:00止,以mail方式進行名單修正,請mail至 thps330@thps.hc.edu.tw 修正。
(三)、報名費:3500元(已含保證金500元)。
(四)、報名匯款:完成表單報名手續後,依照報名時間順序公告錄取名單,錄取的隊伍請於10月10日24:00)之前將報名費匯款或轉帳至本會指定帳戶,並告知帳戶後五碼以及隊伍名稱。恕不接受現金或現場繳交。經主辦單位確認匯款帳號後五碼後,始完成報名。逾時未繳交報名費者,將取消正取資格,依序由候補隊伍填上。
匯款帳戶:新竹第一信用合作社 (130) 武陵分社
帳戶:新竹市體育會排球委員會
帳號:01200100005608
Ps:後補隊伍請不要先匯款,待主辦單位通知補上後再行匯款,如先匯款隊伍後續需退款者會扣除匯款手續費。
九、 比賽規則:
1.場上男性球員(身分證字號首位數字為1者)至多二人。
2.三球內需一名女性擊球,兩球內不在此限。
3.男性球員於前區攻擊不得高於網高,否則視同後排攻擊犯規。
4.男性球員不得對女性球員試圖或完成攔網。
十、 比賽制度:
視報名隊數多寡由大會決定採分組循環賽制或是預賽雙敗淘汰制等。
各組別賽事,視報名隊伍多寡由大會決定賽制、調整局數或分數等,以加快比賽節奏。
(一)、名次判定:
勝一場得2分,敗一場得1分,棄權或沒收比賽0分。以積分多寡決定名次。如遇二隊以上積分相等時,則以該隊在該循環賽全部賽程中,總得分除以總失分,得出商數愈大球隊為勝隊,以此類推。如得失分之商數相同,無法判定名次時,則以各隊在該循環賽全部賽程中,所勝總局數除以所負總局數,得出商數愈大者為勝隊,以此類推。若上項商數仍相等,若僅兩隊則以勝隊為勝,三隊以上則由大會抽籤決定之。
(二)、自動棄權:
任何球隊無論任何情況下自動棄權,與該隊比賽成績不予計算,並取消該隊未賽完之賽程,並依籌委會規定予以懲處。
(三)、沒收比賽:
十一、注意事項:
(一)、同一球員於各組不得報名二隊以上,如不屬同一隊,則該球員屬於第一次出場比之球隊。
(二)、球隊比賽服裝之式樣、顏色應整齊劃一,球衣均有明顯號碼,否則不予參加比賽。
(三)、參賽選手每天於賽前20分鐘至大會台進行檢錄,需備身份證明文件。未檢錄者嚴禁上場。如逾時則需待下場賽事前20分鐘進行補檢錄。
(四)、請配合學校相關規定:禁止於校內吸煙,禁止於球場內飲食並禁止攜帶任何除水以外之食物及飲料,違者將不退還保證金。
(五)、 主辦視現場情況,有權調整(取消)各組賽前練球時間以及調整比賽時間,賽程緊湊,故一場比賽結束後緊接下一場比賽,請各隊伍注意各場地比賽狀況。
十二、申訴:
(一)、球員證件審查應於賽前提出,球員資格之抗議應於該場比賽結束前提出,賽後不予受理。
(二)、比賽之爭議,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及同等意義解釋者,以裁判之派決為終決。
(三)、抗議以書面提出,由領隊簽章並付保證金新台幣伍仟元整,在比賽結束後三十分鐘內向審判委員會提出,如經審判委員會判決認其所提異議無效時,得沒收保證金充作大會基金。
(四)、若冒名頂替或違反運動精神與道德,經查屬實者,除沒收本屆所有比賽權利外,所有與該隊比賽之成績亦不予計算,失責的教練及同隊球員皆將呈報所屬有關單位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獎懲委員會辦理,亦不退還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