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國立澎湖科技大學113學年度全校運動大會 大隊接力競賽辦法
一、宗旨:為提倡運動風氣聯繫情誼及發展體能,並促進身心健康,特舉辦本競賽。
二、主辦單位:國立澎湖科技大學 學生事務處
三、承辦單位:體育運動組、田徑校代表隊
四、參加單位與分組:
(一) 2,000m混合大隊接力:分為男子組及女子組,採系科統一窗口報名,各取前四名【各系必參加】。
五、競賽日期:2,000m大隊接力:決賽-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6週114年3月23日(日)。
*上述時間以賽程公告日期為主。
六、競賽地點:本校田徑場。
七、報名日期: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18週114年01月02日(四)至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2週114年2月21日(五) 止。
八、報名網址:http://www.bsaila.com.tw/cup/index.aspx?bsid=165099
九、比賽辦法:採分組計時決賽,取前四名。大隊接力2,000m每隊可報名22人,下場人數為20人。
十、競賽細則:
(一)各項比賽請依賽程公告之檢錄時間等候檢錄,再由服務同學帶領至比賽場地比賽。參賽選手應提前10分鐘到場進行檢錄,若檢錄二次未到者棄權論。
(二)大隊接力項目禁穿釘鞋及赤腳參賽,違者取消比賽資格。
(三)2,000m接力項目參賽選手服裝盡力要求一致性。
(四)接力項目第七棒選手若欲超越前一位選手須由外側超越;採內側超越如影響其他跑者,判為犯規。
(五)接棒區為二十公尺(若超過接力區範圍,視為犯規取消資格)。
(六)大隊接力由第六棒越過紅色標誌旗後,可開始搶跑道。
(七)大隊接力領先隊伍選手可於跑道內側等待接棒。
(八)未完成交棒動作前發生掉棒,則由交棒者撿起,不得由接棒者撿拾。
(九)完成交棒後,若接棒的人掉了棒子,則需由掉棒者撿起。
(十)接力項目下列行為視為犯規取消資格:(1)違法起跑兩次;(2)檢錄2次未到;(3)陪跑;(4)接錯棒;(5)跑錯跑道;(6)接棒超出接力區範圍;(7)重覆跑2次。
十一、獎勵:
(一)大隊接力競賽取前四名頒發獎狀、獎盃(第一名)、獎品;各組前四名皆贈送「澎湖科技大學體適能中心」體驗兌換劵20張。註:須於期限內兌換,持兌換劵至體適能中心櫃台辦理。
十二、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則依全校運動大會競賽規程總則及由體育運動組公告說明為準,並保留補充及變更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