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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第13屆)臺南市各慢速壘球聯誼會盟主盃對抗賽
競賽章程

『114年(第13屆)臺南市各慢速壘球聯誼會盟主盃對抗賽』

競賽規程

一、依    據:臺南市政府體育局114年0月0日南市體全字第114ooooooo字號辦理

二、活動目的:為使各聯誼會球隊得以相互交流聯誼並提倡全民正當休閒活動、增進 
              身心健康,提昇全民生活領域及精神層次,積極開發新的運動人口,

              以提高全民運動參與率。

三、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臺南市體育總會

四、承辦單位:臺南市體育總會慢速壘球委員會

五、活動時間:中華民國114年2月15、16日共二日

六、活動地點:臺南市仁德區春風、仁義等壘球場

七、活動內容:慢速壘球賽

   公開菁英組: (木棒、限高)各聯誼會推薦籌組菁英球員組隊參加,每一聯誼會至多可報名2隊,113年度冠軍隊聯誼會可推薦第三隊參加

八、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4年2月4日 (星期二)止

九、報名方式:

     1.一律於網路    http://www.bsaila.com.tw/cup/index.aspx?bsid=165122       

     2.報名聯絡人:呂建德 0933670776         蔡長嘉(競賽組長) 0937572235

    3.報名後請加入群組,日後訊息將在                  

       群組公告,未加入群組而造成

       球隊損失請自行負責             

十、領隊抽籤會議:

  114年2月6日(星期四)下午7時

 (詳細另行群組公告)

十.費    用:報名費3,000元,保證金3,000元(無違規者賽後無息退還)

       匯款方式

      代號:0540180京城銀行 東台南分行

       戶名:呂建德      帳號:018220037548

       匯款人請註明球隊隊名或匯款人姓名

十二、獎勵:

公開菁英組【團體獎】冠軍1名(獎盃乙座獎品盟主旗1面)

                    亞軍1名(獎盃乙座及獎品)

                    季軍1名(獎盃乙座及獎品)

【個人獎】領隊1名、教練1名,各頒發獎杯乙座。

                    打擊獎3名、MVP 1名、全壘打王1名頒發獎品及獎杯乙座。

※個人獎項團體獎前兩名球隊隊員方得比序(公開組由決賽算起,至少7打數)

十三、比賽制度:1預賽採分組循環積分制

  2決賽採單淘汰

※<號碼在左先守備,分組排名在後隊伍晉級須讓分2分給分組排名在前隊伍

就是開局2:0

十四、比賽用球: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認可比賽球,

十五、開幕典禮:114年2月15日下午17:30分(春風球場)穿著隊服,每隊至少6人,每少1人
               扣除保證金500元

      閉幕典禮:賽畢春風球場頒獎

十六、保險:本次比賽場地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請參賽球隊務必自行投保意外傷害與醫療險

十七、比賽規則;

<1>比賽採七局限制,滿四局相差十分(含)以上;先攻滿4局+後攻滿2局相差十分(含)以上, 滿五局七分(含)以上則提前結束比賽。〈投手投球採2好3壞制〉

<2>公開組時間:【自裁判員就定位宣告二隊集合開始計時】,開賽45分鐘後的下一局為最後1局。冠、亞軍賽開賽55分鐘後的下1局為最後1局。

 <3>循環賽採和局制,勝一場得2分、和局得1分、敗場得0分,積分相同時以:

   1.對戰優質率(TQB)高者排序在前<公式為對戰得分率(對戰總得分/對戰總進攻局 

數)-對戰失分率(對戰總失分/對戰總防守局數)>  

   2.兩隊抽籤決定       

   ★(得失分以全部比賽計算)

   ※淘汰賽採突破僵局制(七局結束或時間屆滿時仍平手,則八局或時間屆滿之次局起採突破僵局)。﹝以先到採用之﹞突破僵局制(採結束局最後一位出局者算起,前三棒分佔滿壘,一出局,接續棒次打擊)。

   ※突破僵局採滿壘一出局開賽

   (突破僵局經賽完完整的兩局結束若仍平手則抽籤決定勝負,冠亞軍賽不適用)

<4>投手好球的高度3.65公尺,最低1.82公尺以上(使用好球板),落地擊中本壘板及好球板

即為好球。

<5>重覆報名球員:請於領隊會議前自行協調更正歸屬,逾時恕刪

<6>比賽球隊應於開賽前填妥『攻守名單』,並於秩序冊中所排定之比賽時間的10分鐘前提交大會,逾時教練驅逐出場,並不得替代。提具攻守名單時須一併提出攻守名單所有球員身分證明正本(身分證、駕照、健保卡其中一項),未提出者該員該場不得上場,各隊請依攻守名單球員順序排列證件,攻守名單上之簽名教練亦須附教練證方得執行教練權益(身份證字號錯誤者亦不得出賽)

<7>有關攻守名單應注意事項:

   ※寫清楚應填寫之所有項目,教練或經理應簽名並註明球衣號碼。

※預備球員欄應詳細填寫,否則若遇『保留比賽』而權力喪失則自行負責。預備球 員欄中未填寫之球員及只寫姓名未填號碼者,於比賽中不得上場(或)替補其它球員。報名時,未列於報名表中之球員欄者,比賽中不得上場比賽。若是教練兼球員,則姓名除列於教練欄外,於球員欄亦應將其姓名寫上,否則不得上場賽。

<8>於規定比賽時間超過5分鐘,尚不能出賽者得由主審裁判宣告該場棄權論,比數為10:0計分。本次比賽不採用9人開賽制。被判『褫奪比賽』比賽之球隊則不影響該隊後面賽程。比賽中判為『自動棄權』之球隊,強制沒收後面所有賽程,該場並以10:0計分。

<9>背號筆誤,只要球員當場提出身分證明:

 a.經裁判證實確為該球員無誤,則通知記錄組更正背號後繼續比賽。

 b.倘若該球員無法提出身分證明,則裁判應即判定該錯誤隊伍為比賽『失格』、『褫奪比賽』。

<10>球員服裝之規定:

    a. 所有球員應穿著顏色、裝飾及式樣一樣的球衣。

   b.男球員必須戴球帽,並且穿戴端正。女球員可以選擇戴球帽、頭巾、舌帽或頭帶,但是要全隊一致。 

   c.背號:球衣背面要有至少15公分大小的阿拉伯數字號碼,與球衣顏色呈對比

      色。所有球衣號碼不可重複(1號與01號表示重複),只可使用01至99的整數

      號碼。沒有背號的球員,不准參加比賽。

    d.球衣胸前或背後須有隊名,並且與報名表上的名稱一致

*舉例:

報名表:臺南市汽車;球衣: 汽車,這是不行的;

報名表:臺南市汽車(汽車);球衣:汽車,這是可以的

    e.經理、教練、壘指導員亦應穿著同款式之球衣,方得上場執行職務。

    ※違反a-d規定者不得下場比賽,若因此而比賽人員不足褫奪比賽 (Forfeit Game)

<11>比賽球隊應自行準備雙耳之安全頭盔供擊球員及跑壘員配戴出賽,否則擊球員(跑壘員)判出局;比賽進行中(即活球狀況下),故意使安全頭盔脫落擊球員(跑壘員)判出局

<12>教練須配戴教練證方得執行教練權益,若無配戴證照只能執行錯位擊球申訴,球員資格異議及更換球員,其餘皆不接受.(違者抗議人驅逐出場)

<13>本次比賽採用4.5米封殺線。守備方,持球碰觸本壘板即裁決跑壘員封殺出局,其狀況如  果跑壘者未通過或踏觸白線前,則不受此條文之4.5公尺白線之限制,守備和跑壘者均可使用本壘板或好球板,唯跑者於本壘的滑壘不得故意衝撞守備員,違規者視同出局,由裁判員裁定。

<14>一度通過或踏觸封殺線再度返回三壘時,守備方一定要持球碰觸本壘板方得完成封殺,

宣判跑壘員出局,若因守備方漏球或傳出死球線,造成的得分是成立的.

<15>夾殺的定義即是一傳一接後就是夾殺的開始,例如野手傳球給捕手,捕手接住後傳給三壘手,三壘手再回傳給捕手(捕手接住球開始算夾殺):或是野手傳球給三壘手, 三壘手接住後傳給捕手,捕手再回傳給三壘手(三壘手接住球開始算夾殺)

<16>投手需於10秒內將手中之球投出,違者判壞球一個

<17>捕手於投手投出之球未落地之前不得出聲干擾擊球員思緒,違者第一次警告,再犯則捕手驅逐出場(P63—六.6)

<18>各球隊隊職、員、眷屬、加油團進入紅土區禁止吸煙、嚼食檳榔、口香糖、啃瓜子(違者第一人次警告,第二人次則驅逐出場)。換場時休息區的垃圾飲料需一併帶出場,違者扣保證金1000元

<19>擔任守備的球員和擔任“ EP ”者可以相互更換,但是打擊順序是不可以變動,除非投手更換,否則不用向裁判報備

<20>攻守雙方之暫停面授機宜時間至多60秒,逾時第一次警告,再犯則攻(守)方給予一個出局數,教練驅逐出場處分,守方並強制換投手.

<21>攻守雙方之更換替補球員時間至多60秒,逾時不予接受更換,再犯則各給予一個出局數處分並且教練驅逐出場

<22>公開組第1.2.3.4局(2個半局才換場),第5局起正常每局交換攻守

<23>所有暫停時間至多60秒,

    公開組第4局(含)前暫停大會計時碼表照走,第5局(含)後大會碼表也暫停.  

<24> 考量春風球場打擊區為塑膠止滑墊,滑壘時易發生危險,因此本次比賽春風球場本壘禁止滑壘,違者以出局論,後續衍生之傷勢亦請自行負責,本會不負相關責任,不同意者請勿出賽,若出賽就表示同意本規範,請各隊嚴加宣導

本計畫如有不妥大會得隨時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