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第一屆振宇2947盃慢速壘球邀請賽墾丁站 報名簡章
一、主 旨:為配合政府鼓勵國人體育樂活,促進全國慢壘運動風氣,並回饋民眾、客戶及廠商對振宇五金的支持,特別舉辦本次活動。
二、指導單位:屏東縣萬丹鄉慢速壘球協會。
三、主辦單位:振宇五金股份有限公司。
四、承辦單位:振宇五金股份有限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壘球社。
五、協辦單位:屏東縣萬丹鄉慢速壘球協會。
六、比賽日期:邀請賽 114年3月29及30日
開幕式:114年3月30日 上午10:00 恆春國中/大平國小棒球場。
七、比賽方式:社會組6隊,機關組6隊,投球高度不限。
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2022~2025年慢速壘球規則。
比賽用球:採Camasa JY-900。
比賽球棒:木棒。
八、比賽地點:恆春國民中學棒球場,大平國民小學棒球場。
九、參加資格:
(一)參賽隊員國籍不限,不限戶籍,並不得跨組、跨隊,若發現,取消該球員資格。
(二) 報名表:
1.每隊20位球員為準。
2.領隊、經理、教練為球員時,須登錄至球員名單,未登錄者不得下場比賽。
3.個人資料保護法:依個資法規定所填報名表參加本賽事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事相關用途使用。
十、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114年2月10日~2月28日。
報名方式:採用網路報名http://www.bsaila.com.tw/cup/signup/index.aspx?bsid=165143
領隊會議及抽籤:114年3月14日 (視訊參加/另外通知)
十一、比賽獎勵:
本次各組別比賽之冠、亞及季軍將獲紀念球棒獎座一組。另設有最佳美技、最有價值球員、打擊王、安打王、打點王各一名,將各獲得獎牌一面及紀念品一份。
十二、比賽附則及注意事項:
※若有一隊被沒收比賽,該隊成績均不列入計算。
※複決賽若採單敗淘汰制(七局結束或時間屆滿時仍平手,則八局或時間屆滿之次局起採突破僵局)。〔以先到採用之〕。
※突破僵局採滿壘一出局開賽,第一局突破僵局攻擊棒次由教練指定,該棒次往前三棒分佔三、二、一壘,接續棒次上場打擊,若和局以此類推。
十二、書面抗議:
比賽中以裁判最後判決為終結,不得異議。針對裁判規則引用錯誤,應於比賽結束後半時 內提出『書面抗議』。其作業方式:填寫抗議書、領隊簽名連同保證金一萬元向大會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委員會接獲該書面抗議後,召開會議討論,然後對該抗議作出最後之判決及處置,如認為其抗議無效,得沒收其保證金。
十三、擊球員不可甩棒,因甩棒每場第二人次(含)以後,將被判逐出場。若因球審視為有故意之嫌或暴力傾向,則不受初次犯規之限制,可直接宣告出場。
十四、除正常暫停外,其他任何暫停主審均會告知記錄組計時,在恢復比賽時立即通知記錄組及雙方球隊。
十五、本次比賽採用4.5公尺封殺線,攻方跑壘員往本壘進佔時,若已通過(含踏觸)白線時就不得返回三壘壘包,必須強迫進佔本壘(若未踏觸白線或界外延伸連線時不在此限)。此時守備方,持球(用身體任一部份或手套)碰觸本壘板即裁決跑壘員封殺出局 (規定此條文目的為防止跑壘員與守備員互相碰撞造成安全上之危險),其狀況(如未通過或踏觸白線前之夾殺、死球進壘、正常跑壘跌倒爬起及其他狀況),則不受此條文之4.5公尺白線之限制。(本條文屬於立即裁決)。本壘禁止有滑壘動作〔即判出局〕。
十六、本次比賽使用安全頭盔制:比賽球隊應自行準備雙耳之安全頭盔。
十七、增額球員((EP)制:本次比賽不強制使用EP,EP可上場打擊、守備。
十八、凡是對大會裁判言語侮辱、推擠、挑釁、罷賽,判該名選手或教練禁賽一場,領隊、經理、管理判出場並不准進入選手休息區,若是勸告不聽判該名選手及該球隊禁賽所有賽程,並通報教育部體育署、原住民族委員會、中華奧會、中華體總、各縣市政府教育局、各縣市體育會、各縣市慢壘委員會(協會)禁止該員及該球隊參與任何慢壘賽事二年。
十九、以上各項決議經領隊會議通過實行,請各球員球隊確實遵守。
二十、遇有本規程未定事宜依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2022 - 2024年慢速壘球規則為準。
二十一、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