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第二十五屆靜宜校友暨菁英想瑛盃排球邀請賽競賽規程
一、宗 旨:為提倡靜宜校內排球的運動風氣,及讓更多熱愛排球運動者共聚一堂、切磋 球技、聯絡感情。
二、主辦單位:靜宜大學體育室排球代表隊。
三、協辦單位:靜宜大學排球校友會。
四、參加對象:
(一) 校友暨在校生組:限本校學生及校友自由組隊參加,每隊限2名在校體育績優生上場(含自 由球員),請攜帶學生證或校友相關證明以備查驗。
(二) 混排組:男性40歲以上(民國7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女性35歲以上(民國78年12月31日以 前出生)組隊參加,請攜帶身分證件以備查驗。
五、比賽時地:民國 114 年 5 月 24 日(六)至 5 月 25 日(日),靜宜大學體育館籃排球場。
六、報名時間:民國 114 年 4 月 19 日(六)00:00 至 4 月 20日(日)17:00 止。
七、報名方式:請於各階段規定期間內完成報名程序。
(一) 第一階段→完成報名:4/19(六)00:00 至 4/20(日)17:00前至盃賽網完成線上報名,報名後即 不可更改球員名單。
注意事項:聯絡人電話和隊長電話不得重複,以利通知各隊。
(二) 第二階段→完成匯款:依線上報名時間依序錄取,主辦單位於4/22(二)17:00前在盃賽網公 告第一階段正取隊伍須繳費名單(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
正取隊伍:第一次正取隊伍名單公告後,於 4/24(四)23:59前繳費完畢。
備取隊伍:4/26(六)17:00 前公告遞補為正取隊伍的名單,於 4/29(二)23:59前繳費完畢。
匯款銀行:中國信託大安分行(代號 8220602) 帳號:602540108734 戶名:劉麗芳。
注意事項:請於備註欄填入報名組別和隊伍名稱。
(三) 第三階段→至盃賽網填寫匯款回報單:請於上述規定期間內匯款完畢至盃賽網填寫匯款回 報單,含報名組別、隊伍名稱、匯款日期、匯款人姓名、帳號後五碼、報名人數和匯款 金額,逾時將取消資格,並通知備取隊伍進行匯款動作。
八、報名費用:
(一) 校友暨在校生組:每人新台幣300元,含紀念衫、水。
(二) 混排組:每人新台幣400元,含紀念衫、水。
九、抽籤會議:5月1日(四)12:10體育館一樓運動資訊中心舉行,未出席者由主辦單位代抽, 不得異議。
十、競賽分組:
(一) 校友暨在校生組(男子組、女子組)報名隊數各以24隊為限(每隊人數上限12人)。
(二) 混排組報名隊數以6隊為限(每隊人數上限18人)。
(三) 若報名隊數已滿,恕不接受報名。
十一、比賽制度:預賽採循環賽制,依報名隊數多寡取若干隊進入複、決賽採單淘汰賽制。
十二、比賽規則:
(一) 比賽採六人制。
(二) 混排組上場規定三男三女,網子高度為224公分。男性球員於己方前區不得將高於網上的 球擊向對區,僅能對男性球員進行攔網動作,不得對女性球員進行攔網動作。
(三) 預賽採二局制,每局以25分計(至多),如局數1:1時,以總分多者為勝;如總分相同,以 第二局勝隊為勝。決賽採三局二勝制,每局以25分計,決勝局以15分計,均採取得球得 分制。
(四) 循環賽計分方式以勝場數多者為勝;如勝場相同,以勝局數減負局數多者為勝;如再相同 以總得分除以總失分,商大者為勝;如再相同則抽籤決定之。
(五) 參賽隊伍請著統一服裝,自由球員的球衣顏色應與其他隊友不同。
十三、附 則:
(一) 請務必穿著運動服裝參賽。
(二) 請各隊伍準時出賽,若未於規定時間十分鐘內出賽,視為本場比賽棄權。
(三) 比賽時間若延誤,則不提供熱身三分鐘。
(四) 隊伍名稱請在六個字以內,超出字數以前六字為主;勿用生僻字和不雅字,違者主辦單位 進行修正。
(五) 主辦單位有權預留資深校隊校友二至三隊。
(六) 同一人不可報同組別兩隊,違者取消參賽資格,並不得退款。
(七) 報名表送出後不可再更改名單,隊伍報名人數不足六人即取消參賽資格,不另行通知,備 取隊伍直接補上(大會另行通知備取隊伍)。
(八) 重複報名之隊伍皆不錄取為第一次正取隊伍,若隊伍數未額滿則依報名時間依序遞補未重 複報名之備取隊伍,若再未額滿則遞補重複報名隊伍。
(九) 未符合參賽資格或未報名者,經查證屬實(未能提供在校、校友或身分證明),則輸掉該場 比賽並沒收後續賽程,且不得退款不得申訴。
(十) 若逾時匯款(以入帳時間為主)取消參賽資格,主辦單位將扣除行政手續費用,於活動結束 後進行退款。
(十一) 本比賽屬聯誼性質,獎品以贊助廠商之贊助獎品為限。
(十二) 室內場館使用辦法,依校方規定不得攜帶食物、寵物及穿著跟鞋入場,亦不可在館內飲 食。
(十三) 若有未盡事宜者,大會得以臨時會議決定並公告之。
十四、聯絡方式:
(一) 電子信箱:puelite@gmail.com。
(二) 聯絡電話:0976368066 李宜庭、0986830093 黃煥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