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壹、依據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刑事工作會報會議資料114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規劃方向辦理。
貳、目的:為加強青少年防範犯罪意識,提供暑假期間正當休閒娛樂活動,並輔以犯罪預防宣導,以強健青少年體魄及強化法治觀念,使青少年避免觸法、遠離犯罪被害,本局特辦理「3對3籃球賽」並結合犯罪預防宣導活動。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彰化縣政府、彰化縣議會
二、主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縣保護少年婦幼協進會。
三、協辦單位:彰化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國立彰化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彰化縣員林市公所、彰化縣鹿港鎮公所、彰化縣立溪湖國民中學、彰化縣體育會、彰化縣警察局各分局。
肆、報名辦法:
一、報名費用:免費。
二、報名方式:「盃賽網」網路報名。http://www.bsaila.com.tw/cup/index.aspx?bsid=165259
三、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4年6月27日24時止(如參賽隊伍達場地容納上限,為確保比賽品質與選手安全,將提早停止受理報名)。
四、競賽組別:
(一)高中男子組。
(二)高中女子組。
(三)國中男子組。
(四)國中女子組。
五、報名隊伍上限:高中男(女)組及國中男(女)組,各分區取各組前6名晉級決賽,每組報名上限預定為24隊,依報名先後審核資格,主辦單位得視實際報名情況及場地容量,增加參賽隊伍名額。
六、報名資格:
(一)共同資格:
1、每位選手限報名1隊,不可1人重復報名多隊參賽。
2、每隊最少3人,以4人為限(其中1人為隊長)。
3、國中、高中(職)組選手參加預賽時,請優先依戶籍設籍地或就讀學校所在鄉鎮市行政區,報名所屬分區預賽。各分區預賽受理報名之鄉鎮市行政區劃分如下:
(1)彰化區預賽:報名選手於本縣彰化市、芬園鄉、花壇鄉設籍或就讀國中、高中(職)學校。
(2)員林區預賽:報名選手於本縣員林市、大村鄉、永靖鄉、田中鎮、社頭鄉、二水鄉設籍或就讀國中、高中(職)學校。
(3)鹿港區預賽:報名選手於本縣鹿港鎮、福興鄉、秀水鄉、和美鎮、線西鄉、伸港鄉設籍或就讀國中、高中(職)學校。
(4)溪湖區預賽:報名選手於本縣北斗鎮、溪州鄉、埤頭鄉、田尾鄉、溪湖鄉、埔鹽鄉、埔心鄉、芳苑鄉、二林鎮、大城鄉、竹塘鄉設籍或就讀國中、高中(職)學校。
例1:甲選手設籍於彰化縣,就讀外縣市國(高)中,則甲選手可報名參加預賽。
例2:乙選手非設籍於彰化縣,惟就讀於本縣鹿港高中,則乙選手應優先報名鹿港區預賽。
4、參賽隊員請攜帶學生證或健保卡(影印無效),比賽前若發現或懷疑對方球員資格有問題時,可請求裁判進行身分查核,若確實違反規定,則取消該員參賽資格,一經比賽開始,則喪失請求權。
(二)個別規定:
1、 高中組:就讀本縣(或設籍本縣)各公私立高中(職)男、女學生(青少年)均可組隊報名參加(有登錄HBL高中籃球聯賽甲級之高中職男、女學生不得報名)。
2、國中組:就讀本縣各公私立國中男、女學生,或設籍本縣並於民國98年9月1日至101年8月31日之間出生者均可組隊報名參加(有登錄JHBL國中籃球聯賽甲級之國中男、女學生不得報名)。
七、比賽獎金:
(一)預賽各組獎金:
1、報名隊伍達12隊以上:第1名:5,000元、第2名:3,000元、第3名:2,000元、第四名至第六名各1,000元。
2、報名隊伍未達12隊:第1名:3,000元、第2名:2,000元、第3名:1,000元、第四名至第六名各獲得精美禮品乙份。
(二)決賽各組獎金:
1、第1名10,000元
2、第2名獎金8,000元
3、第3名獎金6,000元。
伍、注意事項:
1、參賽選手應於每場比賽前自行確認身體狀況是否適合參加比賽。
2、比賽規則比照FIBA3X3國際籃球規則。
3、各隊參加活動之影片及照片,主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有權利用於其他平面、網路或電子媒體。
4、參賽人員報名本活動時,即表示同意並遵守本活動相關規定。
5、報名賽事隊伍須全程參加開幕典禮,未參加開幕典禮得取消比賽資格。
6、參賽者請自行確認所填寫之資料均正確,若因資料不全或錯誤,致無法通知活動相關訊息者,因而權益受損應自行承擔。
7、請嚴格遵守活動場地使用規則,禁止不當喧嘩、吸菸、嚼檳榔、口香糖、攜帶飲食等行為,但自備白開水不在此限。
8、比賽當日請選手自行攜帶餐點,主辦單位將不提供餐飲服務。
9、本競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訂並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