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2025 臺體盃國中排球交流賽競賽規程
一、宗 旨:為提倡中部地區排球運動風氣與水準、增加球員比賽經驗,並落實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社會責任,特舉辦本比賽。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臺中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大學(高教深耕計畫-社會責任實踐)
四、承辦單位: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排球代表隊
五、比賽日期:114年8月22日至8月24日(週五至週日)
(一)比賽地點: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體育館。(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一段16號)
(二)服務地點: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體育館1樓服務台。
六、比賽組別:
(一)國中男子組
(二)國中女子組
八、參加對象:國中排球隊或社團學生。
九、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114年7月28日起至114年7月31日(週四)止
(二)採用網路報名。
(三)若對報名有任何疑問,請聯絡余小姐, 連絡電話: 04-2221-13108 分機2105。
(四)報名人數:每位選手限報名一隊,每隊上限14名選手,各隊得報名4名職員(例:領隊、教練…)。
(五)報名費:每隊收取報名費500元整。
(六)受理報名順序方式:完成網路報名資料填報後,以收到學校單位核章之紙本報名資料順序為依據。
十、抽籤會議:由本單位代抽。
十一、球員資格:
(一)國中男子組:以台中市國中排球隊伍或社團為優先。
(二)國中女子組:以台中市國中排球隊伍或社團為優先。
(三)地區社團學生應優先代表原國中球隊參賽,若要代表地區社團參賽需取得原國中球隊教練同意始得參賽,原國中球隊若未參賽則不在 此限。
十二、比賽制度:
(一)國中男子組報名上限為18隊,高中女子組報名上限為12隊,各組 未滿3隊則取消該組比賽。(二)各組報名隊數未達6隊時,比賽將採用循環賽制;各組隊伍達6隊以上時,預賽採用循環賽制,並於預賽結束後進行決賽抽籤,決賽採用晉級賽制。
(三)循環賽計分法:
十三、比賽規則:
(一)國中男子組:六人制,比賽球網高度為235公分,採落地得分,三局兩勝制,前兩局25分,決勝局15分。
(二)國中女生組:六人制,比賽球網高度為220公分,採落地得分,三局兩勝制,前兩局25分,決勝局15分。
(三)採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定之最新排球規則,每隊每局可暫停兩次,每次暫停計時30秒。 (四)比賽時間開始10分鐘後未到場進行比賽之隊伍,該場比賽以棄權論。
十四、獎 勵:各組取前三名頒發獎杯。
十五、申 訴:
(一)爭議事項中規則未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
(二)有關球員資格問題之申訴應於該場正式比賽前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十六、附 則:
(一)比賽場地設有收費停車場,雙十路及力行路週邊也可停車。
(二)各隊首次出賽前,請先至服務處辦理報到手續。
(三)主辦單位提供之賽程時間表為預估時間,請各隊務必提早 30分鐘到場,比賽後應立即退場。
(四)比賽進行中,除隊長外,不得質詢。
(五)球員參加比賽時務必隨身攜帶個人身分證件 (國民身分 證、駕照、健保卡…)備查。經查證件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六)未參與列隊之球員不得上場。
(七)比賽用球為MIKASA V200W 皮製排球。
(八)球隊比賽服裝之樣式應整齊劃一,球衣胸前、背後均應有明顯號碼,否則不予出賽。
(九)賽前檢錄時,請隊伍在紀錄單上註明各背號。
(十)裁判及線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