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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臺體盃國中組排球交流賽
競賽章程

2025 臺體盃國中排球交流賽競賽規程

一、宗    旨:為提倡中部地區排球運動風氣與水準、增加球員比賽經驗,並落實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社會責任,特舉辦本比賽。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臺中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大學(高教深耕計畫-社會責任實踐)

四、承辦單位: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排球代表隊

五、比賽日期:114年8月22日至8月24日(週五至週日)

(一)比賽地點: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體育館。(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一段16號)

(二)服務地點: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體育館1樓服務台。

六、比賽組別:

(一)國中男子組

(二)國中女子組

八、參加對象:國中排球隊或社團學生。

九、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114年7月28日起至114年7月31日(週四)止

(二)採用網路報名。

(三)若對報名有任何疑問,請聯絡余小姐, 連絡電話: 04-2221-13108 分機2105。

(四)報名人數:每位選手限報名一隊,每隊上限14名選手,各隊得報名4名職員(例:領隊、教練…)。

(五)報名費:每隊收取報名費500元整。

(六)受理報名順序方式:完成網路報名資料填報後,以收到學校單位核章之紙本報名資料順序為依據。

十、抽籤會議:由本單位代抽。

十一、球員資格:

(一)國中男子組:以台中市國中排球隊伍或社團為優先。

(二)國中女子組:以台中市國中排球隊伍或社團為優先。

(三)地區社團學生應優先代表原國中球隊參賽,若要代表地區社團參賽需取得原國中球隊教練同意始得參賽,原國中球隊若未參賽則不在 此限。

十二、比賽制度:

(一)國中男子組報名上限為18隊,高中女子組報名上限為12隊,各組 未滿3隊則取消該組比賽。(二)各組報名隊數未達6隊時,比賽將採用循環賽制;各組隊伍達6隊以上時,預賽採用循環賽制,並於預賽結束後進行決賽抽籤,決賽採用晉級賽制。

(三)循環賽計分法:

  1. 勝一場得二分,負一場得一分,棄權零分,以積分多寡決定名次,棄權者取消該隊資格,所有與該隊比賽球隊之積分亦不予計算。
  2. 積分相等時,則以各隊在該循環全部賽程所勝總分數除以所負總分之商大者為優勝。
  3. 棄權:任何球隊無論在任何情況下自動棄權,該隊比賽成績不予計算,並取消該隊未完成之賽程。

十三、比賽規則:

(一)國中男子組:六人制,比賽球網高度為235公分,採落地得分,三局兩勝制,前兩局25分,決勝局15分。

(二)國中女生組:六人制,比賽球網高度為220公分,採落地得分,三局兩勝制,前兩局25分,決勝局15分。

(三)採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定之最新排球規則,每隊每局可暫停兩次,每次暫停計時30秒。    (四)比賽時間開始10分鐘後未到場進行比賽之隊伍,該場比賽以棄權論。

十四、獎    勵:各組取前三名頒發獎杯。

十五、申    訴:

(一)爭議事項中規則未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                   

(二)有關球員資格問題之申訴應於該場正式比賽前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十六、附    則:

(一)比賽場地設有收費停車場,雙十路及力行路週邊也可停車。

(二)各隊首次出賽前,請先至服務處辦理報到手續。

(三)主辦單位提供之賽程時間表為預估時間,請各隊務必提早 30分鐘到場,比賽後應立即退場。

(四)比賽進行中,除隊長外,不得質詢。

(五)球員參加比賽時務必隨身攜帶個人身分證件 (國民身分 證、駕照、健保卡…)備查。經查證件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六)未參與列隊之球員不得上場。

(七)比賽用球為MIKASA V200W 皮製排球。

(八)球隊比賽服裝之樣式應整齊劃一,球衣胸前、背後均應有明顯號碼,否則不予出賽。

(九)賽前檢錄時,請隊伍在紀錄單上註明各背號。

(十)裁判及線審:

  1. 大會提供主審及副審。
  2. 國中組需由球員擔任該日非所屬球隊比賽之線審及計分,每場至少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