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2025 第十屆 立派盃排球錦標賽 混合組
競賽規章
一、主 旨:提倡全民運動。
二、主辦單位:立派。
三、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2月20~21
日(六~日) 。
四、比賽地點:匈奴人排羽球館
(桃園市龍潭區龍平路986-1
號)。
五、比賽組別:混合組6人制(2男4女)
隊伍上限12隊,比賽未滿
9隊則取消賽事並全額退
費,(主辦單位保留1隊名
額) 。
六、參加資格: (一) 每隊至多報名12人。
(二) 自由組隊,惟一人
限報一隊依該員第
一場出賽為準,不
可跨隊參賽。
(三) 如經查證資格不合
屬實,則取消該球
員參賽資格。
大會可依比賽球隊賽前提出要求適時檢查球員身份以及參賽資格,若發現資格不符,大會將取消該隊比賽資格、沒收報名費用&保證金、得獎資格,不得有議。
七、報名手續:
(一)報名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08月15日
08:00起至09月30日20:00止。
(二) 名單修改截止日:114年12月17日
20:00止。
(三)報名費用 — 報名費5500元+保證金
500元合計6000元。
(四)手續 : a.至盃賽網
填妥相關資料。
b.匯款或轉帳至:
郵局(700)
帳號: 02814000814011
戶名: 連振宗 。
c.繳費後將繳費資訊於
盃賽網上→線上報名→
我的隊伍-右上方點
匯款資訊註明: 隊名、
轉帳或匯款日期、
匯款請留戶名,
轉帳請留後5碼 ) 。
(五)順序 : 本賽事依匯款順序核准參賽。
繳費完成且盃賽網上報名資料
完整填寫經審核核准後才算報
名成功。除大會因不可抗拒因
素需取消賽事外,其他狀況一
律不予退還報名費用。
八、裁判:聘請持有國家級裁判證之裁判人
員 。
九、比賽規則:(一)球網高度為224公分,
預賽採分組循環排名,第一
、二局最高搶25分,第三局
最高搶15分(即第一二局
24:24DEUCE開始時先得到
25分該隊伍勝該局;
第三局14:14DEUCE開始時先
得到15分該隊伍勝該局。
決賽採三局兩勝進行比賽。
每局每隊有兩次30秒暫停、
有六人次更換選手的權利,
DEUCE時需領先對隊2分為
勝。
(二)混合組採特殊規則說明如下:
1.比賽時至多2名男子隊員
(含自由球員)同時上場。
2.每邊三次觸球中,需有一
名女子選手觸球,但每邊觸球不及
三次者不在此限。
3.男子選手輪轉至前區,在前區內
僅能以低手方式將球送過網,其他
任何型式均屬犯規由對隊得分。
4.男子選手在前區時,只能對對方
男子選手進行攔網動作,不能對
對方女子選手進行攔網動作
(「攻擊的定義請參照排球規則」)。
5.男子選手後排攻擊必須完全於後
區 (三米線後)起跳。
6.除本競賽章程另有規定外,其他全
依據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訂之最新排
球規則。
十、比賽賽制及細部說明:
1. 賽程緊湊故一場比賽結束後緊接下一場比
賽,請各隊伍注意各場地比賽狀況。
2. 預賽賽程統一由大會隨機安排採三角循
環,預賽不淘汰任何隊伍保留預賽成
績,決賽依據預賽分組排名成績抽籤採
單淘汰制(若決賽抽籤時,預賽同組3隊
抽在決賽同一區時則全部重新抽籤。
3. 循環賽名次判定:
a.勝一場得2分,敗一場得1分,棄權得
0分以積分多寡決定名次。
b.如積分相等時,以各隊勝分總數除以
負分總數之商數大者為勝。
c.如上項商數仍相等時,則以該循環賽
程中各隊勝局總數除以負局總數之商
數大者為勝。
d.如上項商數仍相等時,則由大會抽籤
決定之。
4.球員名單修改僅能於盃賽網上公告之
名單修改截止日前更改,逾時不予受
理。
5.決賽三戰兩勝制,(25.25.15)每局勝兩
分以上才能結束該局比賽,第三局任
一方到達八分 時交換場地。
6.參與比賽請隨身攜帶身分證件,各球
隊第一場出賽前10分鐘須至檢錄台檢
錄,每隊並派人領取1箱礦泉水(第一
次領12瓶飲用完可領第二次12瓶,
合計1箱水)。
7.比賽時間開始後未到場進行比賽之隊
伍,該場比賽以棄賽論。
8.服裝限制:球衣樣式須統一(自由球員
除外),球衣隊名須與報名時的隊伍名
稱相同,須有背號(若採臨時黏貼背號
需牢固,否則對手有權要求終止比賽,
以維護比賽水準,褲不限制。
9.獎 勵: 冠亞季軍頒發獎盃(季殿賽不比兩
隊並列季軍)。
10.競賽中若有判決上的爭議依裁判之
判決為最終判決。
11.球隊查驗對手選手身份必須於該場
比賽前向大會提出,比賽開始後將
不再接受查驗身份之請求。
12.本比賽用球為MIKASA MVA300或
V300W。
13.主辦單位並無為參賽選手投保,建
議有需要之隊伍球員可另行加保意
外傷害與醫療險。
14.本盃賽不製作秩序冊,一切比賽資
訊全依盃賽網上公告為準。
15.聯絡人: 0910561544 連振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