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第43屆校友盃排球賽競賽規程
一、主 旨:為推展國小排球運動、並促進球隊聯誼、增進身心健康。
二、指導單位: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三、主辦單位: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排球校友會。
四、協辦單位: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體育系、在校生排球隊員。
五、贊助單位:詠冠體育用品有限公司、嘉峰國際企業社
六、比賽日期:114年12月13至12月14日,週六、日兩天舉行。
七、比賽地點: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體育館排球場。
八、報名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1.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自即日起請至盃賽網下列網址報名:
http://www.bsaila.com.tw/cup/index.aspx?bsid=165439
2.截止日期:114年10月31日(星期五)下午16點前,逾期恕不接受報名。
3.隊數限制:每項組別一校限報一隊。每組限收12隊。
4.報 名 費:每隊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整,匯款完成後即完成報名程序。
5.繳費方法:ATM轉帳或匯款(比賽當日報到時領取收據)。
匯款銀行:中國信託銀行 銀行代號(822) 戶名:林韋志 帳號:484540242986
※轉帳請標註組別+匯款後五碼(匯款時間至報名截止日期相同)
6.聯 絡 人:林韋志 老師。 行動電話:0920-943076
九、比賽組別:1.國小六年級男童組。 2.國小六年級女童組。
3.國小五年級男童組。 4.國小五年級女童組。
十、參加資格:1.六年級男、女童組:國小在籍學生。
2.五年級男、女童組:國小在籍學生。
十一、比賽規則:依據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定之最新排球規則。
十二、比賽用球:採用CONTI品牌 3、4號橡膠球。
十三、比賽制度:
1.正式賽程採三局二勝制(決勝局採15分制)。
2.循環賽計分與名次判定:
(一)積分計算:勝隊局數以 2:0 獲勝時,勝隊積分得三分,敗隊得零分;勝隊局 數以 2:1 獲勝時
,勝隊積分得二分,敗隊得一分。
(二)名次判定:以勝場多寡判定名次,若勝場相同時,則以積分多寡判定名次;如兩隊以 上(包括兩隊)積分相等時,依下列順序判定名次: .
a.以相關各隊在該循環賽全賽程中所勝總局數除以所負總局數之商數多寡判定名次。
b.以相關各隊在該循環賽全賽程中所勝總分數除以所負總分數之商數多寡判定名次。
c.若僅兩隊,則以勝隊為勝;兩隊以上則由大會主持抽籤決定之。
3.視各組報名;5隊以下採單循環,6-9隊以下採分組循環,10隊以上由大會視情況而訂。
十四、獎勵:各組前四名(參賽隊伍未滿八隊取前三名),頒發獎盃、獎牌鼓勵之。
十五、請遵守比賽場地使用規則,如比賽觀看秩序及垃圾資源回收等。
十六、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將公佈於網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