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國立苑裡高中校友盃羽球賽競賽規程草案
- 宗旨:提升畢業校友與在校生對於羽球運動的興趣,並增進學生身體之健康,以及在比賽中培養勝不驕、敗不餒的運動家精神。除了藉由此次的活動讓熱愛羽球的教職員或學生可以彼此互相觀摩學習、切磋球技,增進彼此之間的情誼亦可以與畢業校友聯絡情誼,以球會友,進而吸收更多球場上的經驗及社交上的歷練。
- 主辦單位:國立苑裡高中校友會
- 協辦單位:國立苑裡高中體育組
- 比賽日期:115年3月28日(六)
- 比賽地點:國立苑裡高中活動中心
- 參賽資格:國立苑裡高中歷屆畢業校友、在校生及教職員
- 競賽分組:團體雙打,4人一組,男女人數不限。
- 比賽辦法:
- 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審定之最新羽球比賽規則
- 比賽用球:VOLAR 30
- 比賽制度:循環賽。
- 比賽開始時為出場順序1、2號上場,於得10分後1號下場由3號遞補上場,以此類推,先取得40分隊伍為勝方。
- 不分組,勝場排名。若遇勝場數相同者,則比總場次失分,失分較少者為前置排名。
- 報名辦法:
- 報名費用:新台幣300元整
- 校友會會員繳費方式:
- 在校生享有半價優惠
- 抽籤
- 本次比賽由大會代抽,(抽籤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球員名單)各隊不得異議。
- 報名費請於大會賽程開始前完成繳費,未完成繳費者,將視同未完成報名,取消參賽資格(有另行告知者除外)。
- 報名繳費後無故棄賽不得要求退費。
- 大會唱名後5分鐘未到場即視同選手棄權,如遇賽程延後時,經大會廣播2分鐘內仍未到場比賽者,將宣判選手棄權,不得異議。
- 請勿拿走比賽用球。
- 為了賽程進行順利,比賽場地、時間安排得由大會隨時視情況調度,各隊不得有異議。
- 若團體賽有因傷缺席現象時,依下列方式處理:
- 出賽時,雙方球員須全體列隊,核對出賽球員身分無誤後,即開始競賽,若賽中有人、證不符之情況得在團體賽結束前再次要求核對球員身分。若經查核確有人、證不符之情事,將視同該隊參賽單位失格;亦不補人,由大會宣判該隊對手獲勝。
- 競賽期間若某隊球員因傷而人數不足,可尋替代人員上場(他隊隊伍球員,無報名參賽之校友、在校生或教職員等,不可跨場地同時進行比賽)。
- 各組別之參賽資格以參加本會主辦的競賽規則為依據,於競賽規程中皆有明文規定,敬請各位球員自重,勿冒名參賽。若於比賽期間被抗議或檢舉並查證屬實後,除取消該球員資格,並按照規程相關規定處分外,且公告並拒絕參加本單位所辦理之比賽,敬請配合。
- 比賽時務必攜帶貼有相片之文件正本(身分證)、學生證、教職員工證,以備查驗。
- 若質疑對方球員資格問題者,請於賽前主動向大會提出查驗對方球員身份,賽後將不予受理。
- 競賽如遇撞場或連場者,給予5分鐘休息時間,並請務必賽前告知賽務台,以便調整賽程。
- 競賽時如遇特殊事故(天災、停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需改期或補賽時,得由大會宣布,各參加隊伍必須遵守。
- 報名費務必於比賽當天賽程開始前繳齊,若當天無繳交報名費者視同放棄報名,如有繳費及報名相關問題請與主辦方連繫。
- 隊伍名稱不得超過十個字,且名稱中不得包含特殊字元。
- 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
- 獎 勵:取前三名頒發獎盃、獎牌及獎狀。
- 抗議規定:對球員資格有疑議時應於球賽開始後10分鐘內提出,經大會查證屬實後,取消比賽資格。
- 若有未盡事宜得由本會於校友會專頁另行公佈實施之。
- 本案於114.12.20修正擬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