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競賽章程 |
115 年第二屆高師盃全國大專院校桌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活動宗旨:為推動大專院校桌球運動風氣,促進各校之間的交流,達到以球會友、切磋球技的目標。
二、指導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課外活動組、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體育室
三、主辦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桌球社
四、承辦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一般組桌球校隊
五、贊助單位:STIGA、登吉桌球用品、柏煌桌球
六、比賽日期:民國 115 年 5 月 1 日(星期五)~5 月 3 日(星期日)
七、比賽地點:高雄市立五甲國小體育館(高雄市鳳山區五甲二路 478 號)
八、競賽辦法:
1. 比賽項目:
(1) 國小個人單項
中年級男子個人單打 (上限 96 人)
中年級女子個人單打 (上限 64 人)
高年級男子個人單打 (上限 96 人)
高年級女子個人單打 (上限 64 人)
(2) 國小團體組
中年級男子團體組 (上限 16 隊)
中年級女子團體組 (上限 16 隊)
高年級男子團體組 (上限 16 隊)
高年級女子團體組 (上限 16 隊)
(3) 長青組
團體組 (上限 16 組)
(4) 大專個人單項
男子個人單打 (上限 64 人)
女子個人單打 (上限 64 人)
男子個人雙打 (上限 32 組)
女子個人雙打 (上限 24 組)
混合個人雙打 (上限 24 組)
(5) 大專團體組
男子團體組 (上限 32 隊)
女子團體組 (上限 24 隊)
(6) 社會個人單項
男子個人單打 (上限 128 人)
女子個人單打 (上限 64 人)
(7) 社會團體組
混 合 團 體 組 (上限 32 隊)
男子三對三獎金賽 (上限 32 隊)
女子三對三獎金賽 (上限 16 隊)
2. 報名限制:
國小組:
(1) 個人項每校報名人數不限制
(2) 團體項每校最多報名 2 隊
(3) 團體項六人五點制(單.單.雙.單.單)每隊限報 8 人
(4) 個人與團體賽較低年級可跨至較高年級組;較高年級則不可跨至較低年級組。
長青組:
(1) 團體組六人五點制(單.單.雙.單.單)每隊限報 8 人。
大專組:
(1) 個人項每校報名最多 3 組。
(2) 團體項每校報名最多 2 隊。
(3) 個人項賽事每人限報 1 項,不得重複報名。
(4) 大專男子團體組六人五點制(單.單.雙.單.單)每隊限報 8 人。
(5) 大專女子團體組四人三點制(單.雙.單)每隊限報 6 人。
(6) 各項次將於第二階段開放各校增加報名人數。
社會組:
(1) 社會混合團體組和三對三獎金賽不可重複報名。
(2) 社會混合團體七人五點制(單.混雙.單.雙.單)最少須有一名生理女性,每隊限報 9 人。
(3) 三對三獎金賽(單.雙.單)每隊至少 3 人,最多 4 人,有一人可兼單雙兩點。
(4) 若社會組混合團體賽報名隊伍未達 16 隊;單打賽未達 32 人時,則取消該組賽事。
※ 1.除國小組以外的任何團體組,女生皆可報名男生組別,男生則不可報名女生組別。
2.若報名已達上限組數,以完成報名及匯款順序決定候補順位,若於報名時限內完成報名手續,且超出項次上限之隊伍,將列為候補。
若有隊伍取消或資格不符,則依序遞補參賽資格。
3. 參賽資格:
(1) 國小組:
全國各區公、私立國民小學在籍學生皆可報名參加,參賽者或隊伍請攜帶學生證或或有效的學生證明文件。
(2) 長青組:
不限性別,須年滿 50 歲(含)以上,民國 65 年(西元 1976 年)以前出生者即可組隊參加,參賽者請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3) 大專組:
大專組限具一般組球員資格者參加,依最新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桌球種類一般組之規定。
凡全國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在校生(114 學年度第二學期之在學生),均可以校為單位參加,請參賽者提供有效的學生證明文件(如:具有學校戳印之在學證明、或有蓋註冊章之學生證)。
(4) 社會混合團體組:隊上若有民國 105 年(含)至今曾當選青少年國手、成人國手者(含中華民國桌球協會所公佈之 17、18 歲與 19 歲青少年、成年國手),每次下場陣容只可有兩名青少年或成人國手,男女不限,但須至少一名女生。
(5) 三對三獎金賽:民國 110 年至今曾當選青少年國手、成人國手者(含中華民國桌球協會所公佈之 17、18 歲與 19 歲青少年、成年國手),不得報名。
九、競賽制度:
1. 比賽規則:
採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定發行之最新桌球規則。個人賽及團體賽均採五局三勝制(每局 11 分)。
2. 比賽用球:STIGA 40+三星比賽用球
3. 個 人 賽:皆採單淘汰制。
4. 團 體 賽:預賽採分組循環制,決賽採單淘汰制。
(1) 國小團體組:採六人五點制(單、單、雙、單、單),各點不可重複。
(2) 長青團體組:採六人五點制(單、單、雙、單、單),各點不可重複。
(3) 大專男子團體組:採六人五點制(單、單、雙、單、單),各點不可重複。
(4) 大專女子團體組:採四人三點制(單、雙、單),各點不可重複。
(5) 社會混合團體組:採七人五點制(單、混雙、單、雙、單),各點不可重複。
(6) 三 對 三 獎 金 賽: 採三人三點制(單、雙、單),僅可有一人單雙各兼一點,但不可兼兩點單打。
若是四人報名可每人不兼點進行出賽。
十、獎勵辦法:
國小組:
1. 國小組團體賽前四名頒予獎盃、獎狀、獎品。
2. 國小組單打賽前四名頒予獎牌、獎狀、獎品。
長青組:
3. 長青組團體賽前四名頒予獎盃、獎狀、獎品。
大專組:
4. 大專組個人賽前四名頒予獎牌、獎狀、獎品。
5. 大專組團體賽前四名頒予獎盃、獎狀、獎品。社會組:
6. 社會組個人賽前四名頒予獎金、獎狀。
第一名 3000 元、第二名 2000 元、第三名(並列)1000 元。
7. 社會組三對三獎金賽前四名頒予獎金、獎狀。
第一名 5000 元、第二名 3000 元、第三名(並列)2000 元。
8. 社會組混合團體前四名頒予獎盃、獎狀、獎品。
十一、比賽細則:
1. 棄權及冒名頂替,取消該隊(員)之資格,並不得再賽。
重複報名時,以第一次出賽之隊伍為其所屬隊伍;再代表他隊出賽,則視為冒名頂替。
2. 團體賽中,每位運動員僅得選擇一點出賽中間不得輪空,否則自輪空點後,均以零分計算。
3. 比賽前或比賽進行中,若對對手有疑慮者,應於賽前查驗時或比賽完成後30 分鐘內向大會提交證明文件,並繳納 3000 元保證金,並交由裁判長裁決,若經查證屬實則取消對手之參賽資格,並以 11:0 計算已完成比賽之
成績,且退回保證金,反之則沒入。
4. 出場比賽之選手應穿著符合規定之運動服出場,勿穿著以白色主體之服裝,雙打請穿著同色系服裝。
經大會廣播三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5. 選手應依比賽時間提前 30分鐘到場及完成熱身準備,如遇比賽時間更改,以大會競賽組報告為準,若比賽選手經大會廣播三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6. 參賽選手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學生證或貼有相片可證明身分之證件,如資格抗議時,若當場提不出任何一項證明者,視同資格不符,取消其比賽資格,所賽成績不予計算。
7. 團體賽時,經由裁判認定,以分出勝負之隊伍,其餘各點將不再進行比賽。
再者,若需棄點,該點後其餘點數即以敗點計算。
8. 如因賽事之需要,需採行分桌次比賽,各隊(員)不得異議,未出場則視同棄權(同時進行其他項次比賽者不在此限)。
9. 如遇三隊或三隊以上積分相同時,以積分相同之相關各隊比賽結果,依下列順序判定:
(1) (勝點數) ÷ (負點數) 之商大者獲勝。
(2) (總勝局數) ÷ (總負局數) 之商大者獲勝。
(3) (總勝分) ÷ (總負分) 之商最大者獲勝。
(4) 如以上皆無法判定,將由裁判長主持抽籤,不得有議。
(5) 如以上皆無法判定,將由裁判長主持抽籤,不得有異。
十二、申訴事項:
1. 賽程中有任何疑慮,大會保有裁定結果之權利。
2. 比賽中發生之爭議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以裁判員判決為最終裁決。
3. 球員資格之疑義必須在該場比賽結束時間後 30 分鐘內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4. 合法之申訴,應於該比賽結束時間後 30 分鐘內,以書面由領隊、教練或隊長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提出,並繳交保證金新臺幣 3000 元,由審判委員會裁決,若申訴成立時,退回保證金,反之則沒入,其申訴以審判委員會
之判決為終決。
十三、報名辦法:
1. 報名時間:
(1) 第一階段:115 年 2 月 22 日(日)12:00 至 115 年 3 月 7 日(六)23:59額滿為止。
繳費期限至 115 年 3 月 7 日(六) 23:59 為止。
(2) 第二階段:115 年 3 月 16 日(一)12:00 至 115 年 3 月 31 日(二)23:59,若額滿則報名提早截止。
繳費及報名確認時間到 115 年 4 月 2 日(四) 23:00 為止,報名截止後僅提供勘誤,不得增加或刪減名單。
2. 報名費用:
(1) 個人單打(國小組、大專組、社會組)每人新台幣 350 元
(2) 個人雙打(大專組)每組新台幣 400 元
(3) 團體賽(長青組、大專男團、社會混合團體)每隊新台幣 2000 元
(4) 團體賽(大專女團、三對三獎金賽)每隊新台幣 1500 元
(5) 團體賽(國小組)每隊新台幣 1200 元
3. 報名方式:
請使用以下報名系統網址:
http://www.bsaila.com.tw/cup/index.aspx?bsid=165515
並請依照報名金額完成繳費,並在系統填寫帳號末五碼。
報名費用請匯款至
戶名:蔡明蓁
銀行代碼:812 台新銀行
帳號:28881022464397
※主辦單位將定期於以下平台更新報名狀況及其他資訊。
IG:@nknu_tabletennis
https://www.instagram.com/nknu_tabletennis/
FB: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一般組桌球校隊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14nkWUQT2L/?mibextid=wwXIfr
請各校負責人完成報名及匯款後,至粉絲專頁確認報名情況。
如有問題可私訊給小編,或者傳送至以下電子郵件。
Email:nknutabletennis@gmail.com
聯 絡 人:謝承融
聯絡電話:0966575770
十四、抽籤時間:
本賽事訂於 115 年 4 月 3 日(星期五)中午 12:00 由系統進行線上公平公開抽籤,抽籤結果不得異議。
十五、注意事項:
1. 為維持比賽順利進行,賽前與局間指導一律為一分鐘。
2. 需領取收據的隊伍請在報名時限內一併填寫所附表單,且恕不接受比賽當天或賽後索要報名收據。
3. 3/7(六)報名截止日前取消報名之單位,予以全額退還報名費用(含保證金);3/16(一) ~ 3/31(二)取消報名之單位,將扣除 500 元行政費用後,退還其餘金額(含保證金)。
4. 若有需要變更名單之單位,請於 3/31(二) 23:59 分前,至報名系統修改,逾時者不予受理,報名截止後僅提供勘誤,不得增加或刪減名單。
5. 團體賽報名若為同一單位不同名稱者,請在報名表單內備註欄填寫,以利抽籤事宜;未告知者抽籤後將不重新抽籤處理。
6. 凡參賽隊伍對裁判或比賽進行有異議,可向裁判長申訴,如以不正當方式抗議將取消參賽資格。
7. 體育館 1 樓內全面禁止飲食,若有需用餐者,請至體育館 2 樓休息區。
8. 校內(含體育館內及周圍)全面禁止吸菸,如有違規者,主辦單位有權依規定進行處理,並可視情況取消其參賽資格。
十六、交通資訊:
⚫ 開車路線:
從國道一號瑞隆東路交流道下,行駛約 900 公尺後右轉進入五甲二路,繼續行駛約 950 公尺後右轉南正二路即可抵達。
⚫ 大眾運輸路線:
公車路線:
公車站牌「五甲派出所」
搭乘黃 2A 或紅 10 至五甲派出所站,下車後步行約 100 公尺即抵達。
(若搭乘台鐵,建議至正義火車站轉乘黃 2A 公車至五甲派出所站。)
捷運轉乘路線:
搭乘紅線捷運至前鎮高中站,轉乘公車紅 10 或黃 2A(捷運前鎮高中站)至五甲派出所站,再步行約 100 公尺即抵達。
台鐵轉乘路線:
台鐵旅客可至正義火車站轉乘黃 2A 公車至五甲派出所站,再步行約100 公尺即抵達。
⚫ 共享單車系統:
場地入口處設置 UBike 租賃站,提供單車租借服務。
十七、附則:
1. 此賽事校內不開放停車,僅供工作人員停放。
2. 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修正之,主辦單位擁有最終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