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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章程

115 年第二屆高師盃全國大專院校桌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活動宗旨:為推動大專院校桌球運動風氣,促進各校之間的交流,達到以球會友、切磋球技的目標。

二、指導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課外活動組、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體育室

三、主辦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桌球社

四、承辦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一般組桌球校隊

五、贊助單位:STIGA、登吉桌球用品、柏煌桌球

六、比賽日期:民國 115 年 月 (星期五)月 (星期日)

七、比賽地點:高雄市立五甲國小體育館(高雄市鳳山區五甲二路 478 )

八、競賽辦法:

1. 比賽項目:

(1) 國小個人單項

中年級男子個人單打 (上限 96 )

中年級女子個人單打 (上限 64 )

高年級男子個人單打 (上限 96 )

高年級女子個人單打 (上限 64 )

(2) 國小團體組

中年級男子團體組 (上限 16 )

中年級女子團體組 (上限 16 )

高年級男子團體組 (上限 16 )

高年級女子團體組 (上限 16 )

(3) 長青組

團體組 (上限 16 )

(4) 大專個人單項

男子個人單打 (上限 64 )

女子個人單打 (上限 64 )

男子個人雙打 (上限 32 )

女子個人雙打 (上限 24 )

混合個人雙打 (上限 24 )

(5) 大專團體組

男子團體組 (上限 32 )

女子團體組 (上限 24 )

(6) 社會個人單項

男子個人單打 (上限 128 )

女子個人單打 (上限 64 )

(7) 社會團體組

混 合 團 體 組 (上限 32 )

男子三對三獎金賽 (上限 32 )

女子三對三獎金賽 (上限 16 )

2. 報名限制:

國小組:

(1) 個人項每校報名人數不限制

(2) 團體項每校最多報名 

(3) 團體項六人五點制(....)每隊限報 

(4) 個人與團體賽較低年級可跨至較高年級組;較高年級則不可跨至較低年級組。

長青組:

(1) 團體組六人五點制(....)每隊限報 人。

大專組:

(1) 個人項每校報名最多 組。

(2) 團體項每校報名最多 隊。

(3) 個人項賽事每人限報 項,不得重複報名。

(4) 大專男子團體組六人五點制(....)每隊限報 人。

(5) 大專女子團體組四人三點制(..)每隊限報 人。

(6) 各項次將於第二階段開放各校增加報名人數。

社會組:

(1) 社會混合團體組和三對三獎金賽不可重複報名。

(2) 社會混合團體七人五點制(.混雙...)最少須有一名生理女性,每隊限報 人。

(3) 三對三獎金賽(..)每隊至少 人,最多 人,有一人可兼單雙兩點。

(4) 若社會組混合團體賽報名隊伍未達 16 隊;單打賽未達 32 人時,則取消該組賽事。

 1.除國小組以外的任何團體組,女生皆可報名男生組別,男生則不可報名女生組別。

2.若報名已達上限組數,以完成報名及匯款順序決定候補順位,若於報名時限內完成報名手續,且超出項次上限之隊伍,將列為候補。

若有隊伍取消或資格不符,則依序遞補參賽資格。

3. 參賽資格:

(1) 國小組:

全國各區公、私立國民小學在籍學生皆可報名參加,參賽者或隊伍請攜帶學生證或或有效的學生證明文件。

(2) 長青組:

不限性別,須年滿 50 ()以上,民國 65 (西元 1976 )以前出生者即可組隊參加,參賽者請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3) 大專組:

大專組限具一般組球員資格者參加,依最新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桌球種類一般組之規定。

凡全國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在校生(114 學年度第二學期之在學生),均可以校為單位參加,請參賽者提供有效的學生證明文件(如:具有學校戳印之在學證明、或有蓋註冊章之學生證)

(4) 社會混合團體組:隊上若有民國 105 ()至今曾當選青少年國手、成人國手者(含中華民國桌球協會所公佈之 1718 歲與 19 歲青少年、成年國手),每次下場陣容只可有兩名青少年或成人國手,男女不限,但須至少一名女生。

(5) 三對三獎金賽:民國 110 年至今曾當選青少年國手、成人國手者(含中華民國桌球協會所公佈之 1718 歲與 19 歲青少年、成年國手),不得報名。

 

九、競賽制度:

1. 比賽規則:

採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定發行之最新桌球規則。個人賽及團體賽均採五局三勝制(每局 11 )

2. 比賽用球:STIGA 40+三星比賽用球

3. 個 人 賽:皆採單淘汰制。

4. 團 體 賽:預賽採分組循環制,決賽採單淘汰制。

(1) 國小團體組:採六人五點制(單、單、雙、單、單),各點不可重複。

(2) 長青團體組:採六人五點制(單、單、雙、單、單),各點不可重複。

(3) 大專男子團體組:採六人五點制(單、單、雙、單、單),各點不可重複。

(4) 大專女子團體組:採四人三點制(單、雙、單),各點不可重複。

(5) 社會混合團體組:採七人五點制(單、混雙、單、雙、單),各點不可重複。

(6) 三 對 三 獎 金 賽: 採三人三點制(單、雙、單),僅可有一人單雙各兼一點,但不可兼兩點單打。

若是四人報名可每人不兼點進行出賽。

 

十、獎勵辦法:

國小組:

1. 國小組團體賽前四名頒予獎盃、獎狀、獎品。

2. 國小組單打賽前四名頒予獎牌、獎狀、獎品。

長青組:

3. 長青組團體賽前四名頒予獎盃、獎狀、獎品。

大專組:

4. 大專組個人賽前四名頒予獎牌、獎狀、獎品。

5. 大專組團體賽前四名頒予獎盃、獎狀、獎品。社會組:

6. 社會組個人賽前四名頒予獎金、獎狀。

第一名 3000 元、第二名 2000 元、第三名(並列)1000 元。

7. 社會組三對三獎金賽前四名頒予獎金、獎狀。

第一名 5000 元、第二名 3000 元、第三名(並列)2000 元。

8. 社會組混合團體前四名頒予獎盃、獎狀、獎品。

 

十一、比賽細則:

1. 棄權及冒名頂替,取消該隊()之資格,並不得再賽。

重複報名時,以第一次出賽之隊伍為其所屬隊伍;再代表他隊出賽,則視為冒名頂替。

2. 團體賽中,每位運動員僅得選擇一點出賽中間不得輪空,否則自輪空點後,均以零分計算。

3. 比賽前或比賽進行中,若對對手有疑慮者,應於賽前查驗時或比賽完成後30 分鐘內向大會提交證明文件,並繳納 3000 元保證金,並交由裁判長裁決,若經查證屬實則取消對手之參賽資格,並以 11計算已完成比賽之

成績,且退回保證金,反之則沒入。

4. 出場比賽之選手應穿著符合規定之運動服出場,勿穿著以白色主體之服裝,雙打請穿著同色系服裝。

經大會廣播三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5. 選手應依比賽時間提前 30分鐘到場及完成熱身準備,如遇比賽時間更改,以大會競賽組報告為準,若比賽選手經大會廣播三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6. 參賽選手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學生證或貼有相片可證明身分之證件,如資格抗議時,若當場提不出任何一項證明者,視同資格不符,取消其比賽資格,所賽成績不予計算。

7. 團體賽時,經由裁判認定,以分出勝負之隊伍,其餘各點將不再進行比賽。

再者,若需棄點,該點後其餘點數即以敗點計算。

8. 如因賽事之需要,需採行分桌次比賽,各隊()不得異議,未出場則視同棄權(同時進行其他項次比賽者不在此限)

9. 如遇三隊或三隊以上積分相同時,以積分相同之相關各隊比賽結果,依下列順序判定:

(1) (勝點數÷ (負點數之商大者獲勝。

(2) (總勝局數÷ (總負局數之商大者獲勝。

(3) (總勝分÷ (總負分之商最大者獲勝。

(4) 如以上皆無法判定,將由裁判長主持抽籤,不得有議。

(5) 如以上皆無法判定,將由裁判長主持抽籤,不得有異。

 

十二、申訴事項:

1. 賽程中有任何疑慮,大會保有裁定結果之權利。

2. 比賽中發生之爭議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以裁判員判決為最終裁決。

3. 球員資格之疑義必須在該場比賽結束時間後 30 分鐘內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4. 合法之申訴,應於該比賽結束時間後 30 分鐘內,以書面由領隊、教練或隊長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提出,並繳交保證金新臺幣 3000 元,由審判委員會裁決,若申訴成立時,退回保證金,反之則沒入,其申訴以審判委員會

之判決為終決。

 

十三、報名辦法:

1. 報名時間:

(1) 第一階段:115 年 月 22 ()12:00 至 115 年 月 ()23:59額滿為止。

繳費期限至 115 年 月 () 23:59 為止。

(2) 第二階段:115 年 月 16 ()12:00 至 115 年 月 31 ()23:59,若額滿則報名提早截止。

繳費及報名確認時間到 115 年 月 () 23:00 為止,報名截止後僅提供勘誤,不得增加或刪減名單。

2. 報名費用:

(1) 個人單打(國小組、大專組、社會組)每人新台幣 350 

(2) 個人雙打(大專組)每組新台幣 400 

(3) 團體賽(長青組、大專男團、社會混合團體)每隊新台幣 2000 

(4) 團體賽(大專女團、三對三獎金賽)每隊新台幣 1500 

(5) 團體賽(國小組)每隊新台幣 1200 

3. 報名方式:

請使用以下報名系統網址:

http://www.bsaila.com.tw/cup/index.aspx?bsid=165515

並請依照報名金額完成繳費,並在系統填寫帳號末五碼

報名費用請匯款至

戶名:蔡明蓁

銀行代碼:812 台新銀行

帳號:28881022464397

※主辦單位將定期於以下平台更新報名狀況及其他資訊。

IG@nknu_tabletennis

https://www.instagram.com/nknu_tabletennis/

FB: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一般組桌球校隊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14nkWUQT2L/?mibextid=wwXIfr

請各校負責人完成報名及匯款後,至粉絲專頁確認報名情況。

如有問題可私訊給小編,或者傳送至以下電子郵件。

Emailnknutabletennis@gmail.com

聯 絡 人:謝承融

聯絡電話:0966575770

 

十四、抽籤時間:

本賽事訂於 115 年 月 (星期五)中午 12:00 由系統進行線上公平公開抽籤,抽籤結果不得異議。

 

十五、注意事項:

1. 為維持比賽順利進行,賽前與局間指導一律為一分鐘。

2. 需領取收據的隊伍請在報名時限內一併填寫所附表單,且恕不接受比賽當天或賽後索要報名收據。

3. 3/7()報名截止日前取消報名之單位,予以全額退還報名費用(含保證金)3/16() ~ 3/31()取消報名之單位,將扣除 500 元行政費用後,退還其餘金額(含保證金)

4. 若有需要變更名單之單位,請於 3/31() 2359 分前,至報名系統修改,逾時者不予受理,報名截止後僅提供勘誤,不得增加或刪減名單。

5. 團體賽報名若為同一單位不同名稱者,請在報名表單內備註欄填寫,以利抽籤事宜;未告知者抽籤後將不重新抽籤處理。

6. 凡參賽隊伍對裁判或比賽進行有異議,可向裁判長申訴,如以不正當方式抗議將取消參賽資格。

7. 體育館 樓內全面禁止飲食,若有需用餐者,請至體育館 樓休息區。

8. 校內(含體育館內及周圍)全面禁止吸菸,如有違規者,主辦單位有權依規定進行處理,並可視情況取消其參賽資格。

 

十六、交通資訊:

 開車路線:

從國道一號瑞隆東路交流道下,行駛約 900 公尺後右轉進入五甲二路,繼續行駛約 950 公尺後右轉南正二路即可抵達。

 大眾運輸路線:

公車路線:

公車站牌「五甲派出所」

搭乘黃 2A 或紅 10 至五甲派出所站,下車後步行約 100 公尺即抵達。

(若搭乘台鐵,建議至正義火車站轉乘黃 2A 公車至五甲派出所站。)

捷運轉乘路線:

搭乘紅線捷運至前鎮高中站,轉乘公車紅 10 或黃 2A(捷運前鎮高中站)至五甲派出所站,再步行約 100 公尺即抵達。

台鐵轉乘路線:

台鐵旅客可至正義火車站轉乘黃 2A 公車至五甲派出所站,再步行約100 公尺即抵達。

 共享單車系統:

場地入口處設置 UBike 租賃站,提供單車租借服務。

 

十七、附則:

1. 此賽事校內不開放停車,僅供工作人員停放。

2. 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修正之,主辦單位擁有最終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