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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章程

 

115 年第二屆高師盃全國大專院校桌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活動宗旨:為推動大專院校桌球運動風氣,促進各校之間的交流,達到以球會友、切磋球技的目標。

二、指導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課外活動組、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體育室

三、主辦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桌球社

四、承辦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一般組桌球校隊

五、贊助單位:STIGA、登吉桌球用品、柏煌桌球、樂業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六、比賽日期:民國 115 年 月 (星期五)月 (星期日)

七、比賽地點:高雄市立五甲國小體育館(高雄市鳳山區五甲二路 478 )

八、競賽方法:

1.比賽項目: 

(1)國小個人單項 

低年級男子個人單打 上限 64  

低年級女子個人單打 上限 64 人

中年級男子個人單打 (上限 96 

中年級女子個人單打 (上限 64 

高年級男子個人單打 (上限 96 

高年級女子個人單打 (上限 64 )

(2)國小團體 

中年級男子團體組上限 16 

中年級女子團體組上限 16 

高年級男子團體組(上限 16 )

高年級女子團體組(上限 16 

(3)社會個人單項 

個人單打 (上限 128 )

(4)社會團體 

社會混合團體組 (上限 32 )

三對三獎金賽 (上限 32 

2.報名限制: 

國小組:

(1)個人項賽事每人限報一項,不得重複報名

(2)個人項每校報名人數不限制。

(3)團體項每校最多報名  。

(4)團體項六人五點制(....)每隊限報 人。 

(5)個人與團體賽較低年級可跨至較高年級組;較高年級則不可跨至較低年級組。 

 

社會組:

(1)社會混合團體組及三對三獎金賽不可重複報名。 

(2)社會混合團體七人五點制(.混雙...)最少須有一名生理女性,每隊限報 人。 

(3)三對三獎金賽(..)每隊至少 人,最多 人,有一人可兼單雙兩點。 

(4)若社會組混合團體賽報名隊伍未達 16隊;單打賽事未達 32 人時,則取消該組賽事。 

 1.任何團體組別中,女生可報名男生組別,男生則不可報名女生組別。

2.若報名已達上限組數,以完成報名及匯款順序決定候補順位,若於報名時限內完成報名程序,且超出項次上限之隊伍,將屬於候補位。

若有隊伍取消或資格不符,則依序遞補參賽資格。

3.參賽資格: 

(1)國小組: 

全國各區公、私立國民小學在籍學生皆可報名參加,參賽者或隊伍請攜帶學生證或有效的學生證明文件。

(2)社會混合團體:隊上若有民國 105 ()至今曾當選青少年國手、成人國手者(含中華民國桌協會所公佈之 17、18 19 歲 青少年、成人國手),每次下場陣容只可有兩名青少年或成人國手,性別不限,但須至少一名女生。 

(3)三對三獎金賽:無資格、所有球員皆可參賽。 

 

九、競賽制度:

1.比賽規則: 

採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定發布之最新桌球規則。個人賽及團體賽均採五局三勝制(每局 11 ),惟國小組個人賽預賽採分組循環三局兩勝制,決賽採單淘汰五局三勝制。

2.比賽用球:STIGA 40+三星比賽用球 

3.個人賽:皆採單淘汰制,惟國小組個人賽採分組循環制。 

4.團體賽:預賽採分組循環制,決賽採單淘汰制。 

(1)國小團體組:採六人五點制(單、單、雙、單、單),各點不可重複。 

(2)社會混合團體組:採七人五點制(單、混雙、單、雙、單),各點不可重複。 

(3)三對三獎金賽:採三人三點制(單、雙、單),只能有一人單雙各兼一點,但不可兼兩點單打。 

四人報名可各不兼點進行出賽。

 

十、獎勵辦法:

國小組:

1.國小組團體賽前四名頒予獎盃、獎狀、獎品。 

2.國小組單打賽前四名頒予獎牌、獎狀、獎品,五至八名並列第五名,頒予獎狀。  

 

社會組:

3.個人賽前四名獎項頒予獎牌、獎金、獎狀。 

第一名 3000 元、第二名 2000 元、第三名(並列)1000 元。

4.社會組三對三獎金賽前四名頒予獎金、獎狀。 

第一名 6000 元、第二名 4000 元、第三名(並列)3000 元。

5.社會混合團體前四名頒予獎盃、獎狀、獎狀。 

 

十一、比賽細則:

1.棄權及冒名頂替,取消該隊()之資格,並不得再賽。 

重複報名時,以第一次出賽之隊伍重複為隊伍;再代表他隊出賽,則視為冒名頂替。

2.團體賽中,運動員僅得選擇一點出賽中間不得輪空,否則自輪空點後,均以零分計算。 

3.比賽前或比賽進行中,若對對手身分有疑慮者,應於賽前查驗時或比賽完成後30 分鐘計算內向大會提交證明文件,併處罰 3000 元保證金,並由裁判長裁決,若經查證屬實則取消其參賽資格,並以 11已完成比賽之 成績,且交保證金,反之則沒入。

4.出場比賽之參賽者應穿著符合規定的運動服裝出場,請勿穿著白色主體之服裝,雙打請穿著同色系服裝。 

5.選手應依比賽時間提早 30分鐘到場並完成暖身準備,如遇比賽時間改變,以大會競賽組報告為準,若競賽選手經大會廣播三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6.參賽者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學生證或貼有相片可證明身分之證件,如資格抗議時,若當場無法提交證明者,視同資格不符,取消其比賽資格,所賽成績不予計算。 

7.團體賽時,經由裁判認定,以分出勝負之隊伍,其餘各點將不再進行比賽。 

再者,若需棄點,該點後其餘分數即以敗點計算。

8.如因賽事之需要,需採行分桌次比賽,各隊()不得提出異議,未出場則視同棄權(同時進行其他項次比賽者不在此限) 

9.如遇三隊或三隊以上積分相同時,以積分相同之相關各隊比賽結果,依以下順序判定: 

(1) (勝點數 ÷  (負點數之商大者獲勝。 

(2) (總勝局數 ÷  (總負局數之商大者獲勝。 

(3) (總勝分 ÷  (總負分之商最大者獲勝。 

(4) 如以上皆無法判定,將由裁判長主持抽籤,不得有異議。

 

十二、申訴事項:

1. 賽程如有任何疑慮,大會保有裁決結果之權利。

2. 比賽中發生之爭議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以裁判員判定為最終裁決。

3. 球員資格之疑義必須在該場比賽結束後 30 分鐘內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4. 合法之申訴,應於該比賽結束時間後 30 分鐘內,以書面由領隊、教練或隊長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提出,並繳納保證金新台幣 3000 元,由審判委員會裁決,若申訴成立時,退回保證金,反之則委員會未入,其申訴以審判委員會為準之判決為終決。

 

十三、報名辦法:

1. 報名時間:

(1)第一階段:115 年 月7六)12:00 至 115 年214 六)11:59    

(2)第二階段: 115 年2月 14 日(12:00起至 115年3月15日(日)23:59 ,開放各校不限報名組數,若額滿則報名提早截止。

繳費截止時間:115年3月17日(二)12:00。

報名確認時間:115年 3月17日(二)12:00 ,報名截止後僅提供勘誤,不得增加或刪減名單。  

2. 報名費用:

(1) 個人單打國小組、社會組每人新台幣 350 

(2) 團體賽社會混合團體每隊新台幣 2000 

(3) 團體賽三對三獎金賽每隊新台幣 1500 

(4) 團體賽國小組每隊新台幣 1200 

3. 報名方式:

請使用以下報名系統網址:

http://www.bsaila.com.tw/cup/index.aspx?bsid=165515

並請依照報名金額完成繳費,並在系統填寫帳號末五碼

報名費用請匯款至

戶名:蔡明蓁

銀行代號:812 台新銀行

帳號:28881022464397

※ 主辦單位將定期於以下平台更新報名情況及其他資訊。

IG @nknu_tabletennis

https://www.instagram.com/nknu_tabletennis/

FB: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一般組桌球校隊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14nkWUQT2L/?mibextid=wwXIfr

請各校負責人完成報名及匯款後,至粉絲專頁確認報名情形。

如有問題可私訊給小編,或寄送至以下電子郵件。

信箱 nknutabletennis@gmail.com

聯絡人:謝承融

聯絡電話:0966575770

 

十四、抽籤時間:

本賽事訂於 115 年3 月20 星期五中午 12:00 由系統進行線上公平公開抽籤,抽籤結果不得異議。

 

十五、注意事項:

1. 為維持比賽順利進行,賽前與局間指導一律為一分鐘。

2. 需領取收據的隊伍請於報名時限內一併填寫所附表格,且恕不接受比賽當日或賽後索要報名收據。

3. 2 /14(報名截止日前取消報名之單位,予以全額退還報名費用含保證金;2 /14()~3/8(取消報名之單位,將扣除500 元行政費用後,退還其餘金額含保證金),3/10(二)後不予退費 

4.若有需要變更名單之單位,請於 3/17()23:59前 ,至報名系統修改,逾時者不予受理,報名截止後僅提供勘誤,不得增加或刪減名單。 

5.團體賽報名若為同一單位不同名稱者,請在報名表單內備註欄中填寫,以利抽籤事宜;未告知者抽籤後將不重新抽籤。 

6.凡參賽隊伍對或裁判或比賽進行有異議者,可向裁判長申訴,如以不符合規定的方式抗議將取消參賽資格。 

7.體育館 樓內全面禁止飲食,若有需用餐者,請至體育館 樓休息區。 

8.校內含體育場內及週邊全面禁止吸煙,對違規者,主辦單位有權依規定處理,並可視情況取消其參賽資格。 

 

十六、交通資訊:

⚫開車路線: 

從國道一號瑞隆東路交流道下,行駛約 900 公尺後右轉進入五甲二路,繼續行駛約 950 公尺後右轉南正二路即可。

大眾運輸路線: 

公車路線:

公車站牌「五甲派出所」

搭乘黃 2A 或紅 10 至五甲派出所站,下車後步行約 100 公尺即抵達。

(若搭乘台鐵,建議至正義火車站轉乘黃 2A 公車至五甲派出所站。)

捷運路線:

搭乘紅線捷運至前鎮高中站,轉乘公車紅 10 或黃 2A(捷運前鎮高中站)至五甲派出所站,再步行約 100 公尺即抵達。

台鐵轉乘路線:

台鐵旅客可至正義火車站轉乘黃 2A 公車至五甲派出所站,再步行約100 公尺即抵達。

共享單車系統: 

場地入口處設置 UBike 租賃站,提供單車租賃服務。

 

十七、附則:

1.此賽事校內不開放停車,僅供工作人員停放。 

2.本計畫如未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修訂之,主辦單位擁有最終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