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競賽章程 |
| 競賽章程 |
(一)日期:115年2月7日-2月8日。
(二)地點:本校家聲紀念大樓地下2樓體育館。
(三)人數:一隊人數最多12個人,非校友僅能報名2位。
(四)男子組規則:採循環賽賽制 依積分決定排名 2:0勝方得3分2:1則勝方得2 分敗方得一分。分組前2晉級決賽。全程採三戰兩勝制,每局25分決勝局15分,採deuce規則。每局各有2次暫停機會,每次30秒。
混合組規則:採循環賽賽制 依積分決定排名 2:0勝方得3分2:1則勝方得2 分敗方得一分。分組前2晉級決賽。全程採三戰兩勝制,每局21分決勝局11分,採deuce規則。每局各有2次暫停機會,每次30秒。
(五)參賽隊伍須於賽前30分鐘攜帶證件完成報到
(六)為鼓勵不同年齡層選手參與,本賽事採行「年齡獎勵制」,其規定如下:
男子組和混合組皆適用(僅校友),獲年齡獎勵選手不得替補下場或是得同年齡獎勵級距選手替換。
適用原則
年齡加分以「單位(隊伍)」為計算基準,只要該單位於比賽當局場上有一名符合年齡條件之選手實際出賽,即可適用年齡加分。
加分起始年齡與方式
自 30 歲(含)民國85年出生前起開始給予年齡加分;每增加 3 歲,該單位於該局比賽之起始分數增加 1 分。
加分上限
每一局比賽之年齡加分 無最高上限。
加分適用方式
年齡加分僅適用於每局比賽開局之起始分數,比賽進行中不另行加分。
到場與出賽規定
年齡加分僅限於比賽當天實際到場、完成報到,且於該局實際上場出賽之選手;未到場或未實際出賽之選手,不得作為年齡加分之認定依據。
男子組報名
球員資格
育達高中畢業校友皆可參賽。每一隊隊伍裡最多報名非本校畢業校友兩名。
(一)依據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最新審訂並於國內實施之最新排球規則為準。
(二)網高2.43標準男網
(三)場上最多兩名非育達畢業校友
(四)比賽抽籤:2/2
(五)如前一場次賽事提早結束,大會將提前開始下一場賽事。
(六)裁判皆為本校在校生,選手均應遵守規則,服從裁判,如發生非規則或本規程中無明文規定之問題,則由大會開會決議定之,其議決即為終決。
(七)賽前統一共同練習3分鐘
混合組4vs4報名
球員資格
每一隊隊伍裡最多報名非本校畢業校友兩名,上場一位。
(一)場上最多 2 名男子球員(無自由球員)
(二)每方三次觸球中,至少需有一名女子選手觸球(觸球不及三次不在
此限)
(三)場上最多一名非育達畢業校友
(四)男子選手輪轉至前區,不得在前區將完全高於球網上緣之球擊入對
方場區(視同後排攻擊犯規)
(五) 男子選手在前區時,只能向對方男子選手進行攔網動作,且不得向對
方女子選手做出試圖攔網之動作。
(六)比賽抽籤:2/2
(七)如前一場次賽事提早結束,大會將提前開始下一場賽事。
(八)裁判皆為本校在校生,選手均應遵守規則,服從裁判,如發生非規則或本規程中無明文規定之問題,則由大會開會決議定之,其議決即為終決。
(九)賽前統一共同練習3分鐘
本次賽事無須繳納報名費 歡迎各位畢業校友回校參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