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競賽章程 |
一、參賽資訊:
男子組 8 隊,網高 243 公分
日期:2026年5月1日(五)
時間:09:00 – 17:00
地點:nva 排球館
二、參賽人數:每隊至多報名十四人。
參賽資格:
喜愛排球之地球居民。
各隊得報『兩名』甲組球員,唯場上僅得有『一名』甲組球員。
甲組球員定義:1991 年 04 月 03 日以後出生,且曾為
1. 高中甲級排球聯賽球員。
2. 大專公開一級(特優級)排球聯賽球員。
3. 企業聯賽球員或全國運動會球員。
4. 入選國家青年代表隊或國家代表隊球員。
5. 排球專長成績升學者(體育保送生、體育績優生入學者)。
註 6:違者上場將該隊視為棄賽,該場次計 0:2,並扣除保證金。
四、報名方式:加入NVA 官方line 群
五、報名時間:即日起至~4/17
六、報名費用:5500元(含保證金500元,匯款方式請私訊官方line)。
NVA官方IG:https://www.instagram.com/never_ending_volleybal_academy/
七、退費辦法: 若已報名匯款欲取消參賽之隊伍,則視為棄賽,不予退費。
八、 線上抽籤:2026 年 4 月 18 日
九、 比賽賽制:
(一) 初賽:4角循環賽制(4取二)。
(二) 複賽:四強取冠亞季殿
十、獎勵:冠軍6000元、亞軍2000元、季軍500元(如在4/17前未滿8隊,主辦有權修改賽制與獎金權 利)
十一、注意事項:
(一) 報名截止後,若各組之參賽隊伍未達六隊,則比賽取消並退費。
(二) 球員資料表須用電腦繕打,請務必完整填寫、詳細無誤。若資料
有誤以影響該球員之參賽資格,請自行負責。
(三) 若遇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大會有權力更改賽程或將比賽延期。
(四) 比賽賽程將公告於隊長群組中。如有任何訊息或消息異動也將一
併公告於隊長群組中,請各隊長轉知各隊員知悉。
(五) 各隊需派人員協助擔任『主審』、『副審』、『線審』及『翻牌計分』,並尊
重主審之判決。若未派人員協助擔任裁判,則每次酌扣保證金
300 元。
(六) 為響應環保,本次比賽將不提供瓶裝礦泉水。星球內備有飲水
機,請各參賽隊員自備水壺。
(七) nva 排球內除指定區域外,嚴禁飲食(瓶裝飲品除外)、吸菸及
嚼食口香糖或檳榔等。若違規事實,則扣除保證金並酌收清潔維
護費 1000 元。
(八) nva 排球內禁止攜帶寵物(如:貓、狗等)及危險物品(如:鞭
炮、煙火等)等。若違規事實,則扣除保證金並酌收場地維護費
1000 元。
(九) nva排球內設有垃圾回收區域。麻煩各隊需將垃圾及回收物品丟
棄至指定區域並遵守回收分類原則。若未依規定處理,則扣除保
證金。
(十) 球隊職隊員比賽期間,請各參加單位自行投保意外傷害與醫療
險。
(十一) 每位球員需確實遵守防疫規範,若無法遵守,主辦單位有權
利取消該場次賽程或該次活動。若無法遵守而經舉發,由該名球
員負起全部相關責任。
十二、 比賽規則
(一) 賽前,每隊網前熱身活動的時間為共同練習三分鐘。若遇賽程延
誤,大會有權將調整熱身活動時間。
(二) 採三局兩勝,落地得分制。先得 25 分,並至少領先對隊 2 分,
為勝一局(第三局除外),若比數為 24:24 時,比賽繼續進行到領
先對隊 2 分為止,Deuce 上限為 30 分。若比局為 1:1 時,進行
決勝局比賽,某隊先達八分,兩隊交換場區並按交換之前的原來
位置繼續比賽,以先得 15 分,並至少領先對隊 2 分之球隊,
Deuce 上限為 20 分,勝得該場比賽。
(三) 每一球隊每局最多有請求兩次各 30 秒暫停和六人次替補的權
利,無技術暫停。若遇賽程延誤,大會有權將調整暫停次數。
(四) 各局之間的休息時間為三分鐘。若遇賽程延誤,大會有權將調整
局間休息時間。
(五) 每一球隊可在登記的球員中,指定最多兩名為專門防守的 「自
由球員」。任何時間僅能有一位自由球員在球場上。
(六) 若勝方以局數 2:0 贏得比賽勝利,則勝方獲得 3 分積分,敗方 0
分積分。若勝方以局數 2:1 贏得比賽,則勝方獲得 2 分積分,敗
方獲得 1 分積分。
(七) 若勝場數相同時,則以各隊積分多之隊伍為勝;如積分相同時,
則以各隊勝分總數除以負分總數之商數大者為勝;如商數相等
時,則以該循環賽程中各隊勝局總數除以負局總數之商數大者為
勝;如上項數仍相等時,則由大會抽籤決定之。
(八) 如遇任何爭議以主審為最高判決,主審有權更改前次爭議判決。
(九) 本比賽參考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定之最新國際排球規則,若有不
完善之處,請參照最新國際排球規則。
十三、 附註:
(一) 大會有保留、更新、新增、刪減一切規則與規定之權力。
(二) 球衣各隊須自備球衣,全隊球員球衣的顏色和樣式必須一致(自
由球員除外),並附清楚背號,若無印刷背號 ,需在胸前及背後
貼明顯號碼。球衣上印製的隊名可與報名隊伍名稱不同。
(三) 自由球員必須穿著比賽服裝,球衣顏色應與其他隊友顯著不同。
(四) 參賽球員於每日第一場賽事前攜帶有照片之身分證件至檢錄台檢
錄。比賽開始後即不得補檢錄。若於前一場次賽事結束後未完成
檢錄,則扣除全額保證金。若於前一場次結束後五分鐘內未完成
檢錄除將扣除全額保證金,並以棄賽處理該場次賽程。
(五) 比賽中,僅隊長及教練可和裁判詢問比賽相關訊息。
(六) 如有判決爭議時,請各隊派出隊長或教練向裁判反應。
(七) 若發現比分有問題,必須立即反應,賽後反應將不再受理。
(八) 比賽中嚴禁任何故意或粗暴之犯規動作,情況嚴重者裁判有權將
球員或教練驅逐出場。
(九) 主辦單位及裁判得以在賽前視場地情況做適度的規則改變。
(十) 如有不尊重裁判或對隊之行為,則該隊取消比賽資格。
(十一) 為使賽程順利進行,大會得以視情況調度場地安排,各隊不
得異議。
(十二) 如有違規情情,則局數以 0:2 計;比數以 0:25 計分。並
扣除全額保證金。
(十三) 如有棄賽情形,則局數以 0:2 計;比數以 0:25 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