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2013傳友盃排球錦標賽
一、宗旨:為促進全國各大專院校傳播科系間球技的交流,培養出團隊合作的運動精神,並在活動中與各傳播科系建立良好的友誼關係。
二、參賽資格:
1. 傳播科系在學學生(需提出證明文件),同校生可跨系組隊報名,惟一名球員只參加限一隊;不得跨校組隊。
2. 排球項目體資、體保生(含「曾經」具高中聯賽甲級以上資格,及採體育
加分入學之學生)不得參賽,如違反規定則該隊伍失去參賽資格。
三、比賽項目:分為 (1)男子組:比賽隊伍最多16隊,依報名及繳款順序而定。
(2)女子組:比賽隊伍最多16隊,依報名及繳款順序而定。
四、日期:2013年4月20、21日,為期共兩天
五、地點:國立政治大學體育館
六、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2013年1月25日上午8點至2013年3月1日下午5點截止
報名方法:
I. 請各隊於盃賽網(http://www.bsaila.com.tw/cup/index.aspx?bsid=40048)進行線上報名手續。
II. 複印出附件中的選手資料表,填妥資訊及文件後,於2013年3月1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至
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
國立政治大學新聞學系
2013傳友盃主辦單位 收
逾期未寄、資料不全、不符報名資格或未附照片者,將失去報名資格,以上權責請各報名隊伍注意。
III. 將報名費匯入以下帳戶,並於匯款後E-mail告知組別、隊名及帳戶後五碼,及傳簡訊至財務長手機,待主辦單位確認後方完成報名程序。
戶名:林沛臻
局號:031150-7 帳號:019712-5 (郵局)
E-mail:100401058@nccu.edu.tw
報名費用:3800元整
報名人數:每隊至多報名18人,球員不得跨隊報名。
七、領隊會議:預計於2013年3月9日星期六(以主辦單位通知為主)
八、抽籤日期:於領隊會議時實施,未到者由主辦單位代抽,不得異議。
九、球賽規則:本次比賽使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定之最新國際排球規則。
十、比賽制度:
1. 預賽採分組循環制(四取二),複賽則採單淘汰制。
2. 預賽計分方式:局數2:0勝隊得積分2分,敗隊得0分;局數2:1勝隊得2分,敗隊得1分,棄權隊伍得0分。積分最高二隊晉級複賽,若有積分相同情形,則依下列順序比較。
A、 得失分比。
B、 得失局。
3.每局各隊有兩次暫停機會,無技術暫停。
※主辦單位有權視報名情況更動比賽賽制。
十一、比賽規定:
1.各隊伍每位球員需於第一場比賽前30分鐘至檢錄台檢錄,以學生證(在學證明)及國民身分證(或健保卡、駕照等能檢驗身分之證件)換取本次大會之選手證,並於比賽前20分鐘檢錄時繳交選手證及球員出賽名單。
2.比賽開始前雙方隊伍各可使用場地練球3分鐘,若隊伍在比賽時間開始3分鐘內,未向該場次主審報到,則視同放棄3分鐘練球時間。10分鐘內未足6人到場,視同放棄比賽,比數以2:0 (25:0 25:0)計算。
3. 若有不符規定球員參賽,取消該隊之比賽資格。
4. 球隊出場比賽時,須穿著統一樣式球衣且有明顯號碼(背號不得用膠帶替代),參加者一律身穿運動長短褲(為確保運動安全,未穿著運動服裝者不得上場比賽)。
5.球員球衣號碼以1至20號為限。
十二、比賽規則:
1. 比賽採三局二勝制。
2. 賽制採落地得分制,每局25分,決勝局15分。
3. 第一局開賽場地及發球權,於賽前由雙方隊長猜拳決定,決勝局前由雙方
隊長猜拳決定決勝局場地及發球權。
4. 第一局及第二局,先獲得25分並領先對手2分以上為勝,延長無上限。
5. 決勝局先獲得15分並領先對手2分以上為勝,延長無上限。
6. 每局結束以及決勝局8分時換場。
7. 可由教練或場上隊長叫暫停,每局最多兩次,各三十秒。每局局間休息1
分鐘,以裁判吹哨為準開始下一局比賽。
十三、裁判:本賽事均聘請領有排球B級及C級證照之裁判。
十四、紀律管理:
各隊參加比賽必須遵守運動精神,服從裁判之判決,如發生鬥毆情形,視情 況判定參與球員驅逐出場,如為集體鬥毆則沒收比賽權利。
十五、獎勵:
1.男子組、女子組前三名之球隊,由大會頒發獎盃、獎金以資鼓勵。
2. 八強賽始由大會紀錄統計最佳舉球員、最佳攻擊球員、最佳防守球員及最佳球員,由大會頒發獎牌、獎品以資鼓勵。
十五、申訴:
1.比賽過程中如有任何異議,一律以該場裁判判決為主。
2.比賽過程中如對裁判的判決有任何疑問,可上訴至大會裁判,由大會裁判進行 協商。
十六、注意事項:
十七、保險:本賽事已投保場地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