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比賽賽制
違規懲罰相關事項
以下為競賽遊戲注意事項:
七大奇蹟
遊戲進行:
(1) 以下賽制所列由裁判進行事項,請選手遵照裁判指示做動作,若有違反則裁判可依情節輕重判定警告或退賽。
(2) 比賽開始前由裁判公開驗牌,確認牌和道具的數量並將各世代無需使用的牌移出遊戲,確認無誤後即開始比賽。
(3) 各局開始時由裁判抽取人數加二張之紫色牌,其餘移出該局遊戲。並不得查看。
(4) 起始板塊牌經裁判洗勻後由各選手抽取,並公開抽到的板塊牌。所有人公開後再決定起始面,將欲使用牌面正對牌桌中央蓋牌放置,所有人確定後由裁判開牌並發給各選手起始板塊及起始錢幣,所有錢幣保持放置於板塊上。
(5) 每一世代開始時由裁判將牌發給各選手,尚未使用的牌由裁判保管。
(6) 每輪出牌放置在板塊上方,所有人皆蓋牌後不得更改,待裁判宣布後同時攤牌。攤牌後輪流講明該建築支付資源來源並結算產生效果,待所有人結算無誤始可將牌移至板塊外或板塊下,保持牌的效果公開展示。
(7) 欲傳給下家的牌疊請依照裁判指示放置於指定區域。
(8) 當回合交易之收入請依照裁判指示放置於指定區域,在該回合不得使用。
(9) 如攤牌後發現無法支付其建築資源或有同名建築,一律視為棄牌換3元。
(10) 每一世代戰爭階段由裁判紀錄後並發給各選手戰爭計分點,保持放置於板塊上。
(11) 計分階段,依官方規則順序(軍事,錢幣,奇觀,藍、綠、黃、紫牌)計算分數,各選手輪流講明計分流程,確認無誤後由裁判登記。
(12) 積分及勝負判定:每局結束後,該局分數第一名得積分六分,第二名得三分,第三名得兩分,分數相同比較金錢數,皆相同則名次並列。比完規定局數後以總積分判定勝負,總積分相同再比各局總得分數,再相同則比總金錢數,皆相同則名次並列。
富饒之城
遊戲進行:
(1) 以下賽制事項皆由裁判進行與判斷,請各參賽選手遵照裁判的指示進行動作,若有違反則裁判可依情節輕重判定扣分、警告或退賽。
(2) 比賽開始前由裁判公開驗牌,確認建築牌數無誤後即開始比賽
(3) 比賽中,每輪的角色輪抽,所移出的角色將由裁判面朝上移出,並置於比賽中桌面中央棄牌區,由擁有國王標記之玩家開始抽選角色,該選手選完後將依順時針傳遞。
(4) 選手回合開始時,由裁判依序喊出角色名稱,若過位並且下一順位之選手開始進行動作後將不回朔。
(5) 參賽選手須打出建築牌(使用角色能力)時,需先宣告與給在場選手與裁判看(聽)過後並將所對應之金錢給予裁判檢查後才能放入建築區(使用角色能力)。
(6) 參賽選手需要抽取建築牌庫時,將由裁判代抽再給予該選手。
(7) 勝負決定:以第一次蓋出8棟相異名稱建築的該輪為最終輪,該輪結束後將依照規則書所書之計分方式計分,依分數排該場之名次。
(8) 計分規則:依中文說明書之「遊戲結束」項之計分方式計算分數,若有因違規事項被判決扣分者,將違規事項復原後,扣取相對應的分數。
。 例一:蓋兩棟「市政廳」,則違反「不可蓋同名建築」規則,除將所蓋之第二棟「市政廳」移入棄牌堆,並扣除「市政廳」相對應的卡片分數(也就是5分)。
。例二:若重複使用角色規則者,則復原外,並扣除該選手該場分數5分,並警告該選手一次。
。另若有本公式規則書上未盡之細項,則由隨桌裁判之判斷為準,若裁判判定有違規之實時,扣除參賽選手5分並警告一次。
BLOKUS
遊戲進行:
(1) 以下賽制若有違反則裁判可依情節輕重判定警告或退賽。
(2) 賽制所列各項由裁判進行事項,請選手等候裁判指示再行動作。
(3) 比賽開始前由裁判公開確認拼塊(blokus)數,確認無誤後即開始比賽。
(4) 各局開始時由玩家抽籤決定起始玩家,並依照紅、藍、黃、綠的順序
決定四位玩家拼塊顏色,始開始遊戲。
(5) 輪到玩家時放一個拼塊到圖板上,除了第一手以外,每一塊拼塊的角都必須和自己已經放在圖板上的拼塊的角相碰,且邊不可以相鄰。
(6) 若輪到某玩家他卻無法完成(5)的動作時視為該玩家出局。
(7) 若玩家將自己的拼塊全出完;或是只剩一人留存場上且其他人都出局的情況,遊戲結束。
計算玩家手中剩餘的格子數,數量最少者為本局遊戲之贏家。
若同分則皆視為贏家。
卡卡頌
1. 騎士:當城堡完成時每塊板塊皆獲得兩分,如板塊上有盾牌則多加兩分
2. 強盜:當道路完成時每塊板塊皆獲得一分
3. 修士:當修道院周圍九宮格都接上板塊時,一共獲得九分
4. 農夫:比賽結束時計分,農夫所在草地連接的每座城堡(限已完成)皆獲得三分
遊戲進行:
(1) 以下賽制所列由裁判進行事項,請選手遵照裁判指示做動作,若有違反則裁判可依情節輕重判定警告或退賽。
(2) 在比賽中,隨桌裁判即代表整個大會,任何隨桌裁判認為不妥亦或是任何隨桌裁判認為影響遊戲進行等突發事件,隨桌裁判有暫停遊戲進行並作調解、釐清動作的權力及義務。
(3) 比賽開始前由裁判公開檢驗遊戲配件數量,確認配件數量後將各配件設置到位後,等候各裁判宣告遊戲開始後方可開始進行比賽。
(4) 比賽時由選手指定板塊並由裁判代替拿取該板塊。
(5) 各個回合的遊戲步驟將會經由裁判宣判,以期讓所有人都明瞭現在情勢,也請所以參賽者務必將注意力放於比賽上。
(6) 所有公共區域遊戲配件都將由裁判為各比賽選手作適當的回應動作,舉凡:移動計分小人。
(7) 遊戲結束時請所有選手將手移開桌面並由裁判擔任計分職位,若有任何問題請開口提醒裁判。
(8) 有其他隨桌裁判無法當下處理的事件發生時,隨桌裁判得原地舉起手請工作人員幫忙看顧比賽現場而後向上行處理事件之流程。
(9) 有以下事件發生得記該參賽者警告一次:
。不聽勸阻而持續以言語聲音、肢體動作、亦或是其餘隨桌裁判認為會干擾遊戲進行的動作干擾其餘參賽者。
。裁判判定為屢次有意行有作弊之嫌移行為者。
(10) 有以下事件發生取消該參賽者比賽資格,當場以最後一名為結果並不得參與後續賽事:
。做出導致遊戲無法繼續進行之行為。
裁判將會隨時記錄參賽者的個人分數,若有任何參賽者做出導致遊戲無法繼續進行之行為則遊戲牌名將依照此回合「前」(不包括當回合)記錄分數來計算排名,若有同分的情況則同居同名次。(EX:若四人遊戲中第一名已確定而二、三名同分則遊戲名次為,第一名一位、第二名兩位、第四名一位。)
計分方式:
小世界
遊戲進行:
(1) 以下賽制所列由裁判進行事項,請選手遵照裁判指示做動作,若有違反則裁判可依情節輕重判定警告或退賽。
(2) 在比賽中,隨桌裁判即代表整個大會,任何隨桌裁判認為不妥亦或是任何隨桌裁判認為影響遊戲進行等突發事件,隨桌裁判有暫停遊戲進行並作調解、釐清動作的權力及義務。
(3) 比賽開始前由裁判公開檢驗遊戲配件數量,確認配件數量後將各配件設置到位後(請見附件(二)),等候各裁判宣告遊戲開始後方可開始進行比賽。
(4) 各個回合的遊戲步驟將會經由裁判宣判,以期讓所有人都明瞭現在情勢,也請所以參賽者務必將注意力放於比賽上。
(5) 所有公共區域遊戲配件都將由裁判為各比賽選手作適當的回應動作,舉凡:拿取/放回分數(Victory Coins)、拿取/放回種族指示物(Race tokens)、拿取/放回/配置種族版(Race banners)與特殊能力版(Special Power badges)。
(6) 有其他隨桌裁判無法當下處理的事件發生時,隨桌裁判得原地舉起手請工作人員幫忙看顧比賽現場而後向上行處理事件之流程。
(7) 有以下事件發生得記該參賽者警告一次:
。不聽勸阻而持續以言語聲音、肢體動作、亦或是其餘隨桌裁判認為會干擾遊戲進行的動作干擾其餘參賽者。
。裁判判定為屢次有意行有作弊之嫌移行為者。
(8) 有以下事件發生取消該參賽者比賽資格,當場以最後一名為結果並不得參與後續賽事:
。做出導致遊戲無法繼續進行之行為。
(9) 裁判將會隨時記錄參賽者的個人分數,若有任何參賽者做出導致遊戲無法繼續進行之行為則遊戲牌名將依照此回合「前」(不包括當回合)記錄分數來計算排名,若有同分的情況依照遊戲說明書的規定次而比較桌上活躍總族以及衰敗種族的數量,若仍然相同者則同居同名次。(EX:若四人遊戲中第一名已確定而二、三名同分則遊戲名次為,第一名一位、第二名兩位、第四名一位。)
壹、遊戲回合中譯(以便注意事項解釋使用):
一、The first turn(第一回合行動)
I. Picking a Race and Special Power Combo(選取種族及特殊能力 階段)
II. Conquering Regions(征服階段)
1. Conquering a Region(征服地區步驟)
2. Troop Redeployment(重新部署步驟)
III. Scoring Victory Coins(結算勝利金幣階段)
二、Following turns(接續回合行動)【I、II此兩階段擇一行動後進行III】
I. Expanding through new Conquests(擴張階段)
1. Ready your Troops(整頓軍隊步驟)
2. Conquering a Region(征服地區步驟)
3. Troop Redeployment(重新部署步驟)
II. Entering In Decline(沒落階段)
III. Scoring Victory Coins(結算勝利金幣階段)
貳、遊戲其他注意事項:
1. 整體遊戲過程:
。征服地區步驟中進入地圖中的第一個地點可以是任何邊緣於地圖或者邊緣於海的地區。
。沒落後保留種族版並且翻面;但特殊能力版除非例外,沒落後一致立即棄置並放回供應區最下方。
。每回合中需要每位玩家執行的行動僅有除「結算勝利金幣階段」之外的階段,且與前述相同任何與公共供應區有關的指示拿取皆由裁判經手,並請各參賽者注意,在任何動作前「請三思而後行」,遊戲中絕對不容許任何反悔、回手等有作弊疑慮的動作產生。
2. 種族:
。Trolls(食人妖):沒落後Troll Lairs(食人妖穴)仍然會存在場上,唯有該玩家放棄其領地、被別人佔據、或者將種族版放回供應區才會消失,而消失僅是回到該玩家手上,若可以且能夠執行則仍可繼續使用;。
。Halflings(半身人):指有「進入地圖」也就是從地圖上完全沒有任何兵力的狀態下進場佔領的前兩個地區可以放Encampments(營地),營地將會在沒落後亦或是放棄該區域後移除,但移除後營地「不可」繼續使用,亦即除非是第二次從供應區拿取,不然不得在「重新進入版圖之進攻」中再次使用營地。
。Skeletons(骷髏):此種族效果的發動時機為征服地區步驟後的重新部署步驟,該回合每有佔領兩個「非空地區」即可在這時從公共區拿取一個種族指示物進而參與重新部屬,即使攻佔妖精所佔領的區域而沒導致任何妖精死亡,仍可加入結算「非空地區」數量。
。Orcs(獸人):其效果為結算「非空地區」數量,既使未使人傷亡亦算是「非空地區」。
。Elves(妖精):佔領區域被攻擊時將不會損失任何兵力而全數退回持有者手上,但有一個唯一可以強迫其損失兵力的方法,即是使用「法師」的效果將之回歸牌庫。
。Sorcerers(法師):其特殊能力是唯一能夠將Elves之兵力退回指示物堆的方法;僅有營地之指示物可以視為兵力(一座營地視為一兵力),其於食人妖的窩、城堡、山之指示物僅有防禦上的加成但不可視為兵力。
。Ghouls(食屍鬼):其沒落後擁有之「額外佔領階段」為在擁有者的回合中於活躍種族進行佔領階段前所執行,故若擁有者選擇沒落其擁有的活躍種族則將「不能」執行此額外的「Ghouls的佔領階段」。
3. 特殊能力
。Bivouacking(營地):此營地視為一兵力,不僅增加防禦且能夠幫助抵禦「法師」的效果,但所擁有的地區即使有營地,仍需要最少一個兵力才能維持該區域的佔領;營地是可以在同一區域放置複數個以上的指示物;營地將會在所設置地區被他人佔領時退回效果擁有者手上並且在該攻擊者的結束階段仿照一般士兵敗戰一般從新分配設置區域,但仍然不可違背至少有一兵力存在佔領區域的限制;此效果將會在沒落時馬上消失。
。Diplomat(外交):此效果無法對已沒落的種族發生效果(因此已沒落的食屍鬼將不能做為此能力的目標)。
。Berserk(狂暴):此效果要先擲增援骰,而後選擇欲佔領的地區,依照增援骰數字補足佔領所需兵力數量;若你剩下的兵力不足則這一次將為這回合的最後一次佔領。
。Fortified(要塞):每個回合你可以放一個要塞指示物於任何你佔領的地區,每個要塞指示物將會增加放置區域的防禦一點,即使是沒落了城堡仍會持續提供防禦一點;而如果此效果仍然為活躍狀態,則結算勝利金幣階段時佔領區域內若有一座城堡則多一塊錢的所得。
Spirit(魂魄):擁有者將與此能力連結之種族沒落之後,此沒落種族將不會算在擁有者的沒落種族限制數量中,亦即表示任何時候擁有者都可以同時保持兩個已沒落種族,但若擁有者沒落第三個種族的話將會回到種族&特殊效果堆最底下的不可是有Spirit的種族而必須是另一個已沒落種族,這意味著有Spirit的種族將「永遠」待在您的持有區,除非地圖上已無任何與Spirit相連結的種族版相同關聯之種族指示物,此時就會像其他種族一般將種族版以及Spirit特殊能力版放回供應區最下方。
皇與爭霸
(1) 以下賽制若有違反則裁判可依情節輕重判定警告或退賽。
(2) 賽制所列各項由裁判進行事項,請選手遵照裁判指示再行動作。
(3) 各局開始前由裁判抽取行動卡十種,公開驗牌確認數量正確後,由裁判發給各選手起始牌,選手洗牌後交給下家(左手邊)作為起始牌庫開始比賽。
(4) 第一局起始玩家用抽卡決定,最贏的起始。之後各局起始玩家為前一局贏家的下一家;若前一局有平手情形,則由非第一的玩家抽卡決定起始。
(5) 選手完成棄牌及抽牌動作後,先公開張數正確才由下家開始行動,下家選手不可搶先開始行動。
(6) 出牌時必須宣告效果並保持每一張牌可見,行動牌連鎖時請依樹狀圖放置牌的效果全部結算完畢才繼續行動階段,攻擊牌由下家開始依序結算,若有行動做錯(例:出牌抽牌順序錯、多執行行動卡),每次錯誤扣三分。
(7) 禁止選手更改自己的牌庫順序,洗牌採上家洗牌(右手邊)方式,其他選手洗牌時亦能要求洗牌,若再有疑慮則交由裁判洗牌。
(8) 遊戲中僅能查看供應牌堆剩餘張數、移除牌堆內容及自己牌庫剩下的張數,牌庫內容、棄牌堆張數及內容皆禁止查看,請先宣告並雙手淨空再行查看。
(9) 計分時由自己算完再交由上一家算,有任何疑慮則交由裁判公開算分。
積分及勝負判定:每局結束後,該局分數第一名得積分六分,第二名得三分,第三名得兩分,分數相同比較已使用回合數,使用回合數少(該輪尚未出牌)者優勝,皆相同則名次並列。比完規定局數後以總積分判定勝負,總積分相同時依序先比前三名次數(第一名次數多者勝,否則再比第二名次數…依此類推),皆相同再比總得分數,再相同則比總使用回合數(少的優勝),全部皆相同則名次並列。
農家樂
卡片牌組 | 英文名稱 | 中文名稱 |
K | Reed Hut | 蘆葦小屋 |
E | Ratcatcher | 捕鼠人 |
I | Chamberlain | 內侍 |
I | Taster | 試味員 |
K | Wet Nurse | 奶媽 |
K | Lover | 情聖 |
I | Wooden Hut Extension | 擴建木屋 |
遊戲進行輪抽方法:
拉密數字牌
遊戲進行:
A=13點、B=10點、C=28點、D=3點,則D為贏家
其餘玩家分數:A=13-3=(-10)分、B=10-3=(-7)分、C=28-3=(-25)分、D=7+10+25=(+42)分。
波多黎各
1.使用遊戲:波多黎各中文版
2.使用牌組與物件:基本款,不含新時代建築擴充與貴族擴充
3.比賽次數:初賽、複賽、決賽各一次
4.比賽人數上限:四人為上限,不足四人可由三人進行
5.初賽、複賽同分並且貨物量加上錢幣量相同者則同時晉級,決賽則為獎項平分(待討論)
6.隨桌裁判一位,隨桌監看各選手貨物與錢幣量是否正確、建築功用是否有所誤解,有爭議以三位裁判討論完所作出的判決為準。
7.一旦下家選手開始動作時,上家選手便不可再進行任何動作或回手。違者主審警告該選手一次。
8.每位選手回合時間限於3分鐘內,若有延誤由主審警告一次,並由下列職業順序選擇進行:開拓者à市長à工匠à商人à掏金客(待討論)
9.選手被警告三次後將喪失比賽資格,該選手將不得再進行任何動作。
規則說明
準備階段
起始金額:3/4/5人遊戲 - 2/3/4元
猜拳決定起始玩家,座位隨機,順時針方向進行遊戲
起始農田:末兩位玩家:玉米,其餘玩家:染料
使用分數:3/4/5人遊戲 - 75/100/122分
掀開農田數量:3/4/5人遊戲 - 4/5/6張
使用職業:除掏金客(prospector)外全部職業 +
3/4/5人遊戲 - 0/1/2張掏金客(prospector)
使用船隻:3/4/5人遊戲 -456/567/678格船
起始移民船上人數:玩家人數
準備移民人數:3/4/5人遊戲 -55/75/95人
註:船上的人,是從遊戲外拿,而不是從準備移民那裡拿
遊戲流程
每局由擁有『總都卡』的玩家,開始選職業。
每一局的遊戲流程:
1:將一張職業卡拿走,如果上面有錢,則也將錢拿走,並且由「選擇的玩家開始」做該職業的事情,直到所有人都做過為止。
2:該職業等大家都做完事情之後,換左手邊的玩家再選則一個職業。
3:當所有玩家都選則過職業後,將沒有被選的職業卡上,都各放1元。
4:判定是否遊戲結束。(請見下面說明)
5:如果遊戲沒有結束,則將總都卡傳給左手邊玩家。
6:將被拿走的職業,再放中間,並且開始新的一局。
遊戲結束條件:
1:有玩家將建築物蓋滿。(農田不算)
2:分數被拿完時。(剛好拿完也算)
註:分數如果不夠拿時,則不夠拿的分數也會算進您的得分。
3:移民不夠人數上船時。(剛好補齊上船時,則沒事發生)
註:以上三項,達成其中一項即可。
計分方式:
『分數標記』 + 『建築物的基本分數』 + 『大型建物的額外加分』
如果平手,則平手玩家擁有最多「錢 + 貨物」的玩家獲得勝利!
職業卡說明:
『選擇性』:所寫的選項,只能選擇一個。
『強制性』:按照所寫,依序把事情做完。
每一個職業,都是由選的玩家開始動作或選擇。
『特權』只有選的玩家可以利用。
開拓者:『選擇性』
1:從翻開的農田選一張。
2:Pass。
註:農田及礦坑,放在您板圖綠色部份。
註:拿到農田 or 礦坑,可以隨時換置可以放的板圖位置。
等大家輪過後,將沒被選走的農田都放到一旁,並翻開玩家人數+1的農田。
註:這階段當你要抽沒翻開的 or 要補農田而不夠時,將一旁的農田再重新洗均勻。
特權:不拿農田,改拿一張礦坑。
市長:『強制性』
1:從船上拿一個移民者,並換下一位玩家,直到拿完為止。
2:拿完後,由選職業的玩家開始,將您擁有的所有移民者放到可以工作的地方,如果沒有地方放,則留在你的地圖上。
註:一定要放到可工作的地方。(也就是白色圖型的空格)
註:之前放置的移民,也可更換工作地點。
註:等放完後,才換下一位玩家開始置移民工作的地方。
3:等全部放完後,放X個移民者到船上,X=建築的空格。(農田不算)
註:如果X小於玩家人數,則X=玩家人數
特權:『馬上』拿取一個準備移民的移民者,如果已經沒有準備移民的,則改成從船上拿一位。
重要:
有工作 or 沒有工作的移民者,在任何時間都『不能』變換位置 or 去新的地點工作,唯一變動的時間,只有下次有玩家選則市長的時候。
建築師:『選擇性』
1:買建築物。(只能買一棟)
2:Pass
註:買建築物時,同一位玩家的「同名的建築物」只能擁有一棟。
註:建造的房子,放在您板圖上方的空格內。
註:當你買需要二格的房子時,則格子一定要夠放,不能只用一格來放置。
註:拿到的房子,要馬上決定要放到的板圖位置,之後不能變動。
特權:買建築物時,可少付1元。
每一站人礦場可少付1元,上方礦場數為最大折扣數
註:買東西時,金額最多可以扣到0。
工匠:『強制性』
1:玩家以順時針方向,開始生產貨物。
特權:當「所有玩家生產後」,您再拿取一個你可以生產的貨物,當你要拿的貨物都沒有時,則略過這個特權。
商人:『選則性』
1:選則放一個貨物到商店,並拿取販賣的金額
2:Pass
註:商店裡不可有相同的貨物。
註:當所有人都輪過後,而且商店放滿貨物時,才會清倉。
特權:如果有賣貨物,則可以多賺1元。
船長:『強制性』
1:選擇一種可以上船的貨物,全部上船,並且換下位玩家。
註:如果您沒有可以上的貨物,則跳過您。
註:每一台船只能裝一種貨物。
註:不同的船,不能裝同種的貨物。
例如:A船放了玉米,則A船就只能放玉米,而且B、C船不能放玉米。
2:一直重覆上面選項,直到所有玩家不能再上貨為止。
3:等所有玩家結束後,才開始將裝滿的船清倉。
4:所有玩家將沒有上船的貨物,全數丟掉到只剩「1個」。
註:是剩1個,不是1種。
特權:如果您有上貨,則可多獲得1分。(只有一次)
淘金客:『強制性』
特權:直接賺1元
建築物功能說明:
買建築物時,同一位玩家的「同名的建築物」只能擁有一棟。
建築物的功能,要這建物要有站人時,才會發動。
該建物的『基本分數』不管有沒有站人,都會算分。
小型染料廠『small indigo plant』『費用:1』『基本分數:1』
小型蔗糖廠『small sugar mill』『費用:2』『基本分數:1』
小市場『small markte』賣東西多賺1元『費用:1』『基本分數:1』
牧場『hacienda』你拿農田前,你可以選擇先拿一塊沒有翻開的農田。註:拿了就一定要種植。『費用:2』『基本分數:1』
建築小屋『construction Hut』拿農田時,你可以改成拿礦坑。
『費用:2』『基本分數:1』
小倉庫『small warehouse』玩家在出船後的丟貨物時,可以『多保留1種』貨物。
『費用:3』『基本分數:1』
大型染料廠『indigo plant』『費用:3』『基本分數:2』
大型蔗糖廠『sugar mill』『費用:4』『基本分數:2』
旅館『hospice』當你拿農田時,可以選則放一個移民者到這個農田(從等待移民區拿)。註:當等待移民區不夠時,才從船上拿取。註:牧場拿的不會放移民者
『費用:4』『基本分數:2』
辦公室『office』你賣東西時,可以賣商店已經有的貨物。『費用:5』『基本分數:2』
大市場『large market』賣東西多賺2元。『費用:5』『基本分數:2』
大倉庫『large warehouse』玩家在出船後的丟貨物時,可以『多保留2種』貨物。
『費用:6』『基本分數:2』
大型煙草廠『tobacco storage』『費用:5』『基本分數:3』
大型咖啡廠『coffee roaster』『費用:6』『基本分數:3』
工廠『faciory』當你收成 1/2/3/4/5 種貨時可以得到 0/1/2/3/5 元的現金。
『費用:7』『基本分數:3』
大學『university』當建設房子時,可以選則放一個移民者到這的房子(從等待移民區拿)。註:當等待移民區不夠時,才從船上拿取。
『費用:8』『基本分數:3』
海港『harbor』當你有貨物上船時,額外加1分。例如:這次你上了三次船,則額外加3分註:包含碼頭的出貨。
『費用:8』『基本分數:3』
碼頭『wharf』你擁有一座出貨無上限的碼頭。這碼頭只能放一種貨,而且可以和正常船放同樣的貨物。註:碼頭走私船不會強制要您上貨。
『費用:9』『基本分數:3』
公會大廳『guild hall』你每有一座小工廠,加1分。你每有一座大工廠,加2分。
『費用:10』『基本分數:4』
住宅區『residence』當你總計有幾座農田與礦坑,則可對應獲得分數。
總數量/分數:0~9/10/11/12 - 4/5/6/7分
『費用:10』『基本分數:4』
堡壘『fortress』每有3個人,則額外+1分。例如:你有 10 人,則加3分。
『費用:10』『基本分數:4』
海關『customs house』每有4分,則額外+1分。例如:你有 19 分,則加4分。
註:分數是指『分數標記』。像是
『費用:10』『基本分數:4』
市政廳『city hall』你每有一棟紫色建築,則每一棟額外+1分。註:市政廳也算一棟。
『費用:10』『基本分數: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