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屏東科技大學102年度 醬油盃四對四排球賽 競賽規章
一、宗 旨:為提倡排球風氣和水準,讓更多喜好排球的球員齊聚一堂,享
受更多元化的比賽。
二、比賽日期:102年5月25日 ~ 5月26日(星期六~ 日),共計2 天 。
三、比賽地點:屏東科技大學室外排球場
四、指導單位: 屏東科技大學體育室
五、主辦單位:屏東科技大學排球校隊
六、贊助單位:台灣雅基達有限公司
七、 組 別:
(一)社會男子組【上限28隊,場上至多兩名甲組球員(詳如備註)】
(二)社會女子組【上限16隊,場上至多兩名甲組球員(詳如備註)】
《備註》甲組球員之定義如下:
凡民國73年1月1日以後出生且曾為下列者皆視為甲組球員
1.高中甲級排球聯賽球員
2.大專排球聯賽(公開組)第一級、特優級球員
【資格審查以大專排球聯賽及高中排球聯賽秩序冊為準】
八、參賽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外僑及外國朋友愛好排球運動人士,均依照
下列規定組隊參加。
社會男子組、社會女子組:【場上至多兩名甲組球員】
※大會可依要求 ,適時檢查球員身份以及參賽資格,若發現資
格不符可取消該隊伍比賽資格;如遇資格爭議時,由比賽裁
判和主辦單位共同裁定。
九、報名辦法:
一律採網路報名,請至BSaiLa盃賽網(http://www.bsaila.com.tw/cup/index.aspx?bsid=60132)進行線上報名。
【※備註】每組報名隊伍數皆有上限,將以『報名時間』及『繳費與否』作為取捨的優先標準,報名之隊伍請於期限內完成繳費,逾期未完成繳費者視同放棄參賽,由備取隊伍遞補,不得異議。
1.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5月10日(星期五)下午5點止。
2. 繳費截止:即日起至5月14日(星期二)【郵戳為憑】。
3. 報 名 費:(一)社會男子組 每隊新台幣1700元
(二)社會女子組 每隊新台幣1700元
(內含保證金500元,無棄賽且判完應判場次,即退還)
※請以現金袋在5月14日前【郵戳為憑】寄達912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壽比路165巷5號B棟310 李怡眉小姐收,未繳交報名費之球隊不受理報名(現金袋正面請註明完整球隊名稱和組別)。
十、比賽制度:
1. 賽制由大會根據各組參加隊數之多寡決定。
2.主辦單位提供之賽程時間表為預估時間,請各隊務必提早到場,比賽應後立即退場。
十一、比賽規則:
1. 本賽制為四人制,報名人數可到四至六人(含隊長)。
2. 各組比賽均採單局決勝制(單局40分,任一方達20分時換場),任一方先獲得40分,並且
領先另一方至少2分為獲勝。
3. 每隊每場有三次30秒暫停。
4. 不可採用自由球員。
5. 發球需輪轉,可站固定位置,無前後排及吊球限制,每局 最多4次替補,替補方法依據最
新排球規則之規定(採一對一替換)。
6. 本比賽除上述規則外,其餘依據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定之最新排球規則。
十二、若比賽當天下雨,則取消比賽,報名費將全數退還。
十三、獎 勵:
社會男子組:
冠軍:屏科薄鹽醬油乙箱,3000元。
亞軍:屏科薄鹽醬油乙箱,2000元。
季軍:屏科薄鹽醬油乙箱,1500元。
社會女子組:
冠軍:屏科薄鹽醬油乙箱,3000元。
亞軍:屏科薄鹽醬油乙箱,2000元。
季軍:屏科薄鹽醬油乙箱,1500元。
※若社會男子組報名隊數少於20隊,獎金將變更為
冠軍:屏科薄鹽醬油乙箱,2000元。
亞軍:屏科薄鹽醬油乙箱,1500元。
季軍:屏科薄鹽醬油乙箱,1200元。
※若社會女子組報名隊數少於10隊,獎金將變更為
冠軍:屏科薄鹽醬油乙箱,2000元。
亞軍:屏科薄鹽醬油乙箱,1500元。
季軍:屏科薄鹽醬油乙箱,1200元。
十四、比賽用球:
MIKASA MVR-290 #5 螺旋標準膠皮纏紗
十五、報名規則:
1. 每一位球員限報名一隊。若重複報名時,則以該球員先出賽隊伍為主,不得異
議。
2. 因大會賽務之安排,總報名隊伍數以44隊為上限。(男子組報名隊伍數若少於12
隊則取消該組之賽程;女子組報名隊伍數若少於8 隊則取消該組之賽程)
3. 完成報名手續 (繳費完成)後若取消報名者,大會將沒收保證金。
4. 名單更改:修改選手名單期限至民國102年5月19日(日)23:00止,逾期恕不受理。
5. 通知候補隊伍繳費日期至5月17日。
6. 大會將聘請有裁判執照之裁判擔任主審,而每隊則需派出一人作為隨隊裁判,並
且擔任副審。判完應判場次,即退還500元保證金。
7. 線上報名及繳費完成後,並收到大會報名成功確認通知,即算成功。
十六、檢錄規則:
1. 社會組應攜帶有照片之證明文件(如:國民身分證正本或駕照)。
2. 比賽服裝之式樣、顏色應整齊劃一,且須有背號,否則不予出賽。
3. 該隊欲下場之球員須於該場比賽開始前需攜證件至檢錄台完成檢錄,該場比賽開
始後則不得補檢錄。
4. 逾開賽時間開始後10分鐘內未出場者,沒收該場比賽,不得異議。
5. 各隊隊長應在球衣胸前標誌隊長槓以利辨識,比賽進行中, 除場內隊長外,其餘
隊職員不得質詢。
6. 比賽過程中,如有非名單內球員上場,對方隊長可提出申訴並請大會賽務組人員
確認身分,若證實為非名單內球員,則沒收該比賽。
7. 自動棄權:各球隊無論任何情況下自動棄權,與該隊相關球隊比賽成績不予計
算,並取消該隊未賽完之賽程。
十七、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布之。
若有任何問題,請洽屏科排球隊
蔡和原 0917955657
李怡眉 0925305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