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競賽章程 |
102年台東縣《縣長盃》桌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 宗旨:提高縣內桌球技術水準,並促進身心健康。
二、 指導單位:台東縣政府。
三、 主辦單位:台東縣政府教育處
四、 協辦單位:台東縣體育場。台東縣體育會。
五、 承辦單位:台東縣體育會桌球委員會。
六、 比賽項目: 1. 社會男子組
2. 機關男子組
3. 社會機關女子組
4. 國小男生組
5. 國小女生組
七、 參賽資格:
1.國小組以同學校之學生為限。
2.機關男子組以同機關單位之員工為限、或年滿60歲者(42年8月31日前 出生)自由組隊。或以在台東縣登記之同公會之會員為限
3.團體賽每人限報一組一隊。(不得跨組)
*:國小組五、六年級同學,參加過台東縣桌委會排名賽,成績前六名者, 可再自由組隊參加社會組。
4.團體賽每隊參賽人數最多6人〈含隊長、隊員〉。
八、 比賽方式: 採四人五分制四單一雙(單可兼雙),每場均採五局三勝制
〈11分制〉。
九、 比賽制度:視報名隊數多寡決定之。
十、 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定之最新桌球規則〈102.1.1出版〉。
十一、 比賽日期:102年8月31日〈星期六〉上午八時三十分開始比賽。
十二、 比賽地點:台東縣立體育館。
十三、 比賽器材:
1.日桌牌三星球。(40mm)
2.日桌牌球桌。
十四、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2年8月16日〈星期五〉下午五時止(以傳真為限)。
十五、 報名傳真電話:089-345749。
傳真後請電話確認 副總幹事:陳振輝0933-325713
十六、 抽籤日期:
102年8月19日〈星期一〉下午四時於台東市新生路172號
舉行抽籤,未出席者由大會代表抽籤,事後不得異議。
十七、 開幕典禮:訂於102年8月31日〈星期六〉上午十時舉行。
十八、 獎勵:優勝隊伍由主辦單位頒發獎盃。
十九、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大會得隨時修正公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