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第一屆東華校友盃桌球邀請賽競賽規程
一、比賽宗旨:為提倡大專院校桌球運動風氣及提供適當校際聯誼活動,達到以
球會友目的,特舉辦本比賽。
二、主辦單位:國立東華大學體育中心
三、協辦單位:國立東華大學桌球代表隊
四、比賽日期:102年11月30(六) 、 12月1日(日)
五、比賽地點:東華大學體育館
六、比賽組別:混和團體賽、單打個人賽(不分男女)
七、比賽資格:(一)校友:凡畢業於東華大學、花蓮師範教育學院學生者,均可
自由組隊報名參加(僅限乙隊)
(二)在校生:現任大三以上(包含大三)在校生,參賽選手請務必
攜帶學生證以提查驗。
註:團體組每隊至多可報名六人
八、競賽辦法:
(一)比賽制度:
1.以先分組循環再進行抽籤單淘汰。
2.(1) 團體賽每場比賽採四人三分制(單、雙、單),單打、雙
打不可兼打(點),每點採五局三勝制,每局11分。
註:單打凡男遇女每局讓兩分,雙打較多女選手那方多一女每局多讓一分。
(2)個人單打賽採五局三勝制,每局11分。
註:凡男遇女每局讓兩分,
3.空點之後各點以負論。
4.循環賽成績計算方式:
(1)勝一場得二分,敗一場得一分,積分多者獲勝。
(2)凡中途棄權退出比賽或經大會判定失格之球隊,其已賽成績不予計算,往後之出賽權亦予取消。
(3)積分相等時其判定勝負之優先順序如下:
a勝一場得二分,敗一場得一分,積分多者獲勝。
b如遇二隊積分相同時,以該二隊比賽之勝隊獲勝。
c如遇三隊或三隊以上積分相等時,以該相關隊比賽結果依下列順序判定:
(a)(勝點和)÷(負點和)之商大者獲勝。
(b)(總勝局數)÷(總負局數)之商大者獲勝。
(c)(總勝分)÷(總負分)之商大者獲勝。
(d)若相關隊勝點、局、分再相同時,則由裁判長抽籤決定名次。
(二)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定發行之最新桌球規則。
(三)比賽用球:40mm三星級白色比賽用球或等高級之用球。
(四)為了賽程順利進行,場地安排得由大會隨時視情況調度及分場同時舉行。
九、報名辦法:
(一)費用:混合團體組每隊300元,個人單打每人100元。
註:a.在校生於11/19(二)晚上七點至七點半於多容館統一收取,如有不
便請聯絡負責人另約時間
b.校友請於當日檢錄時一併繳交
(二)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2年11月15日(五)晚上十二點止,所有隊伍
報名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三)報名方式:
請至盃賽網進行報名:http://www.bsaila.com.tw/cups/list.aspx?cid=7
十、獎勵辦法:混和團體組取前四名,頒發獎盃乙座。個人單打取前四名頒發獎牌乙枚。
十一、注意事項:
1.凡參賽隊伍對裁判或比賽進行有異議,請向大會申訴。
2.因賽程緊湊,賽程以比賽當天大會播報為準,各球隊請勿自行離開會場。
3.比賽選手經大會廣播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4.團體賽部份,一人一組限報一隊。
5.請在抽籤之前完成繳費。
6.全部競賽組合由大會代抽。
7.由於需配合校友們交通上的問題,因此比賽時程安排在星期六中午至星期日下午一點左右,時間有限怕報名人數過多會打不完,所以決議個人單打上限32人,團體隊伍上限16隊,皆優先入取校友,剩餘名額採報名優先順序.
8.凡有謊報資格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及該隊的競賽資格
十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更改之,公告時亦同。
如有任何問題請連絡會計四 曾盈潔0975912612 或
寫信寄至u9934027@ems.ndhu.edu.tw 或直接在下面留言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