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第一屆南應盃排球賽競賽規程
一、宗 旨:推廣社會運動風氣,普及社會運動人口,促進排球技術交流,增進身心健康及培養 團隊合作精神,提昇健康體適能及排球運動技術水準。
二、組 織:
1、指導單位:台南應用科技大學運動休閒與健康管理學程
2、主辦單位:台南應用科技大學運動休閒與健康管理學程
3、協辦單位:台南應用科技大學體育室
台南應用科技大學排球運動代表隊
三、比賽日期:自103年3月8日(星期六)起至3月9日(星期日)止。
1、預賽:自103年3月8日上午8時起至賽程結束。
2、複、決賽:自103年3月9日上午8時起至賽程結束。
四、比賽地點:
1、台南應用科技大學體育園區室外排球場。
2、如遇特殊情形,如下雨,無法按照既定賽程如期比賽時,主辦單位會召開會議,並另行公告 賽程。
五、比賽組別:
1、社會男子組:網高243公分(標準男網)上限12隊。
2、男女混合組:網高224公分(標準女網)上限8隊。
六、參賽資格:
1、每隊報名人數最少6人,最多12人。
2、社會男子組:
(一)上場球員(含自由球員在內)同時僅准許1名甲組球員或1名體資生;且不可1名甲組球員與 1名體資生同時上場。
3、男女混合組:
(一)上場球員最多兩名男性選手 (無加分優惠) 。
(二)甲組球員不得上場;上場球員(含自由球員)同時僅准許1名體資生,男女同論。
4、每位選手限報名一隊(亦不得跨組報名)。
5、甲組球員定義:
(一)凡曾當選過中華民國國家代表隊者(含培訓)。
(二)凡曾列為排協舉辦的企業聯賽之球員名單者。
(三)凡曾以排球項目進入大專院校之體保生(不含體資生)。
6、體資生定義:
(一)凡曾以排球項目進入大專院校之體資生。
七、報名方式及賽程公告:
1、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2月23日(日)下午五點截止(逾期不受理)。
2、報名方式:至以下網址,進入盃賽網填寫報名表
3、賽程公告:請至盃賽網、FACEBOOK關鍵字搜尋第一屆南應盃。
http://www.bsaila.com.tw/cup/index.aspx?bsid=90520
八、報名費:
1、新台幣1,500元(含500保證金,若無違反大會規定賽後退還保證金) ,費用請於報名時匯款繳 交,未繳交之隊伍不受理報名。
2、匯款帳戶:台灣銀行代號004 帳號013-004352758(游宜靜) 。
3、完成匯款後,請將隊名及匯款帳號後五碼傳訊至總召(游宜靜)手機確認0919-882472。
4、將報名表填寫完並匯款確認完畢後即報名完成。
九、競賽辦法
1、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定之最新排球規則(2013-2016)。
2、比賽制度:
(一)預賽:採分組循環賽制,各組取前兩名進入複、決賽。
(二)社會男子組複、決賽:採單淘汰賽制,取前三名頒發獎勵。
(三)男女混合組決賽:採單淘汰賽制,取前三名頒發獎勵。
(四)採三局兩勝制,每局25分,得球得分制,第三局決勝局時,採15分制,並且領先另一方 至少2分為獲勝。
(五)男女混合組男子選手不得於前排以高於白帶位置完成攻擊動作,亦不可做欄網動作。
3、比賽用球:MIKASA膠球。
4、主辦單位僅提供主、副審。
十、循環賽計分方式:
1、勝一場得兩分,敗一場得一分,棄權以零分計算。
2、凡途中棄權退出比賽者,不予列入名次,其已賽之結果均不予計算。
3、如遇兩隊積分相同時,以該兩隊比賽之勝隊獲勝。
4、如遇三隊或三隊以上積分相同時,以該相關各隊比賽結果之得分數和失分數之商判定之。如 仍相同時,則由主辦單位抽籤決定之。
5、計算勝算公式為,勝率=得分除以失分。
十一、抽籤及賽程排定:
於103年2月26日(三)中午12時30分,於台南應用科技大學運動休閒與健康管理學位學程辦公室 前完成抽籤,未到場抽籤者由主辦單位代為抽籤,且賽程排定後不得異議。
十二、競賽規定
1、各隊應於比賽前半小時到場熱身並辦妥一切出賽事宜,逾比賽開始時間十分鐘仍未到齊應出 賽人數者,視為棄權論,且沒收報名費及保證金。
2、該場登錄比賽,須攜帶能證明身分之證件、於比賽前檢驗,未攜帶者不准出場比賽,敬請配 合。
3、本賽事不舉行開閉幕典禮,於各組比賽結束後立即舉行頒獎。
4、當日出賽球員須穿著整齊一致之服裝且須有背號。
5、對於對手參賽資格有異議者,必須於該場次比賽結束前由教練或隊長提出檢舉且須繳保證金 500元。資格不符經確認者皆以棄賽論,不得異議;反之則沒收保證金,比賽繼續。
十三、獎勵:
1、社會男子組(報名隊數不足十隊,獎金會在更動,並公告通知)
(一)冠軍:獎金1,800元、獎牌12面、精美獎品。
(二)亞軍:獎金1,200元、獎牌12面、精美獎品。
(三)季軍:獎金600元、獎牌12面、精美獎品。
2、男女混合組(報名隊數不足五隊,獎金會在更動,並公告通知)
(一)冠軍:獎金1,800元、獎牌12面、精美獎品。
(二)亞軍:獎金1,200元、獎牌12面、精美獎品。
(三)季軍:獎金600元、獎牌12面、精美獎品。
十四、附則 :
1、比賽賽程由主辦單位協調協辦排定,所有參與賽球隊不得異議。
2、球隊如有未經報名或不符規定之球員出賽時,一經發現或經檢舉屬實者,即取消該隊繼續比 賽之權利。
3、各場比賽進行時如遇特殊情形,比賽與否由主辦單位裁定之,比賽日期另行公告。
十五、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後公告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