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一、主 旨:提倡排球運動,促進身心健康,增進友誼及團隊合作之精神。
二、比賽日期:103年5月23日 ~ 5月25日(星期五 ~ 日),共計3 天 。
三、比賽地點:高雄醫學大學排球A、B場及風雨球場
四、指導單位:高雄醫學大學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五、主辦單位:高雄醫學大學排球社
六、協辦單位:高雄醫學大學體育中心
七、組 別:社會男子組、社會女子組、大專男子組、大專女子組
八、參賽資格:
凡中華民國國民、外僑及外國朋友愛好排球運動人士,均依照下列規定組隊參加。
1.社會男女組得自由報名參加。
2.大專男女組:
限102學年度在校男女學生參加亦可跨校報名,並與下述無違反者。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大專組】:(體育保送生)
(1)曾就讀大專院校競技運動相關系所者。
(2)曾經「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規定之入學
管道並經榜示或遞補錄取者。
(3)曾經大專院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招生管道錄取者。
(4)曾具社會甲組(企業聯賽及全國運動會會內賽)或職業球員資格者。
(5)曾入選各運動種類之各級國家代表隊,參加國際運動總會舉辦之正
式錦標賽者(含世界盃、世界錦標賽、世青、世青少、亞青、亞青
少),惟身心障礙比賽之國家代表隊, 不涉上述1至4項者,得參加大專組。
(6)前述「曾經大專院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招生管道錄取」係指曾參加
大專校院運動成績優良學生甄審、甄試、單獨招生、轉學(插班)考試加分等。
九、報名辦法:
請至BSaiLa線上報名系統http://www.bsaila.com.tw/cup/index.aspx?bsid=90559
(至盃賽網網站搜尋”高醫103年度球友盃”),報名得合併繳費,請各參賽隊伍
於期限內完成線上報名並繳費,待大會確認報名表及匯款資料,於盃賽網顯
示該隊伍之參賽狀態為”核准參賽”,即算報名成功
【盃賽網之參賽狀態:線上報名 => 隊伍列表】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4月25日(星期五)下午5點止。
2.繳費截止:即日起至5月2日(星期五)下午5點止。
3.報 名 費:社會組 每隊新台幣1800元
大專組 每隊新台幣 1200元
(內含保證金500元,無棄賽且判完應判場次,即退還)
<劃撥帳號: 郵局代號:700 局號 0041721 帳號0023044,
戶名:高雄醫學大學排球社 陳維遠>
※以郵政劃撥或轉帳方式繳費,繳費後請至盃賽網之匯款資訊
填寫匯款資料,經大會確認後,即算完成報名手續。
【盃賽網之匯款資訊:線上報名 => 我的隊伍 => 匯款資訊】
十、報名規則:
2. 因大會賽務之安排,總報名隊伍數以45隊為上限。(各組報名隊伍數若少於8 隊則取消該組之
賽程)
3. 完成報名手續(即繳費完成)後若取消報名者,大會將沒收保證金。
4. 名單更改:限於 5月10日17:00前至盃賽網更改名單或在領隊會議中提出修正,否則將不予出
賽,不得異議。
5. 通知候補隊伍繳費日期至5月4日。
6. 每隊需派出一人作為隨隊裁判。判完應判場次,即退還500元保證金。
十一、領隊會議與抽籤日期:
103年5月10日(星期六)下午三時假高雄醫學大學(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一路100號–第一教學大樓一樓109教室)舉行,未到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十二、比賽規則:
2. 三局兩勝落地得分制,每局最先獲得25分且至少領先對手2分的隊伍為勝(最多至31分);決
勝局先獲得15分者得勝,Deuce至分出勝負。
3. 每隊每局有兩次30秒暫停。
4. 不可採用自由球員。
5. 發球需輪轉,可站固定位置,無前後排及吊球限制,每局 最多4次替補,替補方法依據最新
排球規則之規定(採一對一替換)。
6. 若賽程遇雨影響甚大,每局改為15分,第三局決勝局deuce至21分。
(詳細雨備賽程時間會提早公布,是否採用雨備賽程,大會將評估天候狀況於當日宣布)
7. 本比賽除上述規則外,其餘依據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定之最新排球規則。
十三、獎 勵:
每組取前三名,頒發獎金,以資鼓勵。
社會組:第一名4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2000元
大專組:第一名 2000元,第二名1500元,第三名1000元
若社會組報名隊數少於12隊,獎金將變更為
第一名3500元,第二名2500元,第三名1500元
十四、比賽用球:
MIKASA MVR-290 #5 螺旋標準膠皮纏紗
十五、運動員須知:
2. 社會組應攜帶有照片之證明文件(如:國民身分證正本或駕照)。大專組應攜帶學生證正本並
需有102學年度第二學期註冊章之證明。
3. 比賽過程中,如有非名單內球員上場,對方隊長可提出申訴並請大會賽務組人員確認身
分,若證實為非名單內球員,則沒收該比賽。
4. 大會有權要求球員出示可證明身分之文件(如附有照片之國民身分證正本、駕照等)。
5. 申訴:
(1)有關資格問題之申訴,應於該場比賽結束前,向大會提出,事後概不受理。
※資格問題參照規程第八點之參賽資格
(2)每場比賽如有異議,以大會之判決為終決。
6. 各隊隊長應在球衣胸前標誌隊長槓以利辨識,比賽進行中,除場內隊長外,其餘隊職員不得
質詢。
7. 比賽服裝之式樣、顏色應整齊劃一,且須有背號,否則不予出賽。
8. 自動棄權:各球隊無論任何情況下自動棄權,與該隊相關球隊比賽成績不予計算,並取消該
隊未賽完之賽程。
十六、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布之。
若有任何問題,請洽高醫排球社
社長 陳維遠 運醫三 0975311227
賽程 周士展 運醫二 097571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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