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成大文管盃各賽事競賽章程
各項目報名者須為文管社科學院之在校學生,且已註冊本學期,否則不得報名。
男子籃球
比賽日期:4/12 4/13
比賽地點:自強球場
報名費用:一隊報名費為1300元,保證金300元,將於三領退回,如有違規事項恕不退還。
報名人數:每對報名人數上限為15人(含隊長),當天僅可檢錄12人。
比賽賽制:預賽採分組循環制,複賽採單淘汰制。
採四節制,每節十分鐘,有24秒進攻時間限制,前三節最後一波24秒和第四節最後兩分鐘暫停和罰球皆須停錶,其餘時間則都不停錶,每節休息時間為一分鐘,中場休息時間為三分鐘,每節可用暫停兩次,暫停時間為三十秒,OT延長賽五分鐘,若預賽1OT尚未分出勝負,則兩隊以場上五人各罰兩球決定勝負。(14秒規定以及進攻免責區不適用於此賽事)。
各隊須穿著顏色、樣式統一且具有明顯標示隊別之球衣,球衣前後至少需有一面有與球衣顏色明顯不同的背號,同隊隊員背號不得重複,違反上述規定者不得上場。比賽時需將球衣下擺塞入短褲。
若兩隊球衣顏色相近,則由雙方隊長猜拳決定由哪支隊伍穿著大會準備之號碼衣。
在比賽當天第一場比賽,賽前半小時須攜帶學生證至總檢錄台完成檢錄。
每隊登錄之籃球體資生以最多一人在場上為限。
在12人登錄名單內的選手,皆須攜帶學生證,否則無法參賽。
如有不符規定之球員出賽,一經發現或經檢舉屬實者,將取消該隊比賽資格,其已賽之成績不予計算。
第一天預賽晉級支隊伍,請於最後一場賽事結束後十分鐘到總檢錄台完成抽籤決定隔天複賽順序。
裁判員有權決定規則上所未提及的任何事項,執行要項,其餘以現行國際籃球規則為依據。
如遇天候不佳或特殊因素,將由主辦單位決定是否延期或更改部分賽制。
女子籃球
比賽日期:4/12 4/13
比賽地點:自強球場
報名費用:一隊報名費為1300元,保證金300元,將於三領退回,如有違規事項恕不退還。
報名人數:每隊報名人數上限為15人(含隊長),當天僅可檢錄12人。
比賽賽制:預賽採分組循環制,複賽採單淘汰制。
比賽規則:
各隊須穿著顏色、樣式統一且具有明顯標示隊別之球衣,球衣前後至少需有一面有與球衣顏色明顯不同的背號,同隊隊員背號不得重複,違反上述規定者不得上場。比賽時需將球衣下擺塞入短褲。
若兩隊球衣顏色相近,則由雙方隊長猜拳決定由哪支隊伍穿著大會準備之號碼衣。
比賽隊伍遲到 5 分鐘以棄權論。
雙主修學生僅能擇一系報名。
籃球體資生最多可同時上場1名(檢錄至多2名)。
碩班生最多可同時上場2名(檢錄不限)。
在比賽當天第一場比賽,賽前半小時須攜帶學生證至總檢錄台完成檢錄。
如有不符規定之球員出賽,一經發現或經檢舉屬實者,將取消該隊比賽資格,其已賽之成績不予計算。
共四節,一節10分鐘,不停錶,中場休息3分鐘,一、三節結束休息1分鐘。(第四節最後兩分鐘延長賽最後一分鐘,依規則停錶)。
延長賽一節五分鐘,延長賽與第四節中間休息 2分鐘(預賽至多延長一節,若再同分,則由延長賽最後上場5位隊員各罰一球,中球數多者勝,”僅預賽適用”)。
個人犯滿五次離場,團犯第五次開始進入加罰狀態。
暫停:上半場兩次,下半場三次,不分節挪用; 延長賽各節一次。
暫停時機:裁判宣判任何一方犯規違例出界或宣判爭球以及對隊得分後請直接向記錄台請求暫停由紀錄台來通知裁判。
除開賽採用跳球外,其餘時間採球權輪替制。
無24秒,但有半場8秒、籃下3秒、持球5秒。
裁判員有權決定規則上所未提及的任何事項,執行要項,其餘以現行國際籃球規則為依據。
如遇天候不佳或特殊因素,將由主辦單位決定是否延期或更改部分賽制。
羽球
比賽規則:依據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審訂之最新羽球比賽規則為準則。
若比賽進行中遇到爭議問題,以該場裁判判決為準。
比賽地點:中正堂
比賽日期及時間:4/12(六) 8.00~17.00
比賽場地數:3塊
(若有第10隊報名則可能會有第4塊場地)
比賽用球(為方便後續作業,將不再進行更動,敬請見諒!)
預賽及複賽(不含冠亞、季殿賽):RSL No.5
冠亞、季殿賽:勝利比賽級
報名/檢錄人數:
各隊報名人數上限為18人
當天檢錄人數上限為12人
報名費:1100元
保證金: 300元(於三領退回)
參賽資格:
102年度第二學期正式註冊之學生(隸屬於文學院、管理學院及社會科學院者)
各系限報一隊(可能視未來之報名情況而有所更動)
轉系生以目前就讀的學系報名
雙主修生擇一系報名
上場限制(體保/資及校隊係針對羽球項目而言):
體保/資人數限制:一隊同場次(即5點中)只能出賽1人
非體保/資之校隊人數限制:一隊同場次(即5點中)只能出賽2人
研究生/博士生人數限制:無
報到及出賽:
每隊請於該隊之第一場比賽前25分鐘至報到處報到 (請攜帶學生證)。
每隊請於每場比賽前15分鐘至檢錄台領取出賽(排點)單,並於比賽前5分鐘內繳回。
出賽時請雙方選手隨身攜帶學生證,以便有需要時可供裁判或對方隊伍查證。
比賽賽制:
預賽採分組循環制,複賽採單淘汰制。
記分規則採落地得分制。
每場球賽採五點制,且每位選手於每場球賽中不得兼點;唯不同場次之球賽可更換選手。
最終賽制(預、決賽安排)將依實際報名隊數而有所變更,敬請見諒。
Part I
(a)每場比賽採五點三勝制,順序為男單、女單、男雙、女雙、混雙。
(b)男生不可打女生點、女生可打男生點但不讓分。
(c)預賽五點全打;複賽後視賽程進行情況調整,
原則上以搶三為準,若時間充裕則維持五點全打。
Part II
每點採一次決勝制,且均採21分制(無Deuce,先取得21分者獲勝)。
進入複賽後,仍維持21分制(有Deuce,但比分上限為30分,即先取得30分者獲勝)。
每點比賽在其中一方達到11分時雙方須換場/邊。
裁判:
預賽裁判由未出賽之第三方隊伍擔任,或由雙方互出裁判
(即輪流出各點主審,並請於比賽結果單上紀錄)。
(註)因預賽可能有每組3隊或4隊,故未必可能有第三方隊伍未出賽。
複賽(不含冠亞、季殿賽)裁判:
雙方輪流出各點主審(請於比賽結果單上紀錄),並且各派1名線審至對方場地。
冠亞、季殿賽裁判:
由會計系(主辦隊伍,若無比賽)或請校隊朋友幫忙擔任主審,並且各派1名線審。
※裁判(主審、線審)請公平公正,切勿偏袒任何一方隊伍※
預賽晉級判斷標準
每組3隊者,若3隊皆1勝1敗,則依下列順序決定晉級者:
(a)總勝點數
(b)總得分
(c)總失分
(d)總得分除以總失分
(e)擲銅板或猜拳
每組4隊者,依下列方式決定晉級者:
(a)2隊戰績相同者,比對戰勝負
(b)3隊以上戰績相同,則比較:
(i)總勝點數
(ii)總得分
(iii)總失分
(iv)總得分除以總失分
(v)丟銅板或猜拳
※3隊戰績相同者互相比較時將考量該三隊與第四隊之對戰結果
最終可能賽制
8隊報名:預賽分2組、每組各4隊,每組取2名進複賽(共4隊)。
9隊報名:預賽分3組、每組各3隊,每組取2名進複賽(共6隊)。
(註)雖其中一組之冠軍非為複賽種子隊,但為相對公平之方法。
10隊報名:預賽分3組、每組各為3.3.4隊,每組取2名進複賽(共6隊)。
(註)複賽種子隊為每組3隊之分組中第一名之隊伍。
最終賽制(預、決賽安排)將依實際報名隊數而有所變更,敬請見諒。
參賽須知:
若出賽球員資格與報名名單不符且經查證屬實,則取消該隊伍之該項競賽成績及名次,
並扣該隊保證金。若有冒名頂替之情形或明確意圖,比照上述方式辦理。
為了本次比賽之順利進行,大會得依場地使用情況隨時調度。
比賽有爭議時,依裁判判決為準。不遵守大會規定或不服從裁判判決且經勸阻不聽者,
取消該隊比賽資格,並不予退還保證金。
最終賽制(預、決賽安排)將依實際報名隊數而有所變更,敬請見諒。
男子排球與女子排球
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定之最新比賽規則及本賽事特殊規定
報名費:700+300元保證金(於三領退回)
比賽日期:4/12 4/13
比賽地點:自強球場
比賽人數:
報名18人(含自由球員以及隊長,當天皆可登錄)
體保/校隊報名不限人數,但每場比賽共只可登錄 2位。
競賽規定:
預賽採分組循環制,複賽採單淘汰制
採落地得分制 三局兩勝制(先得兩局者為勝)
第一、二局皆為25分(至少取得2分領先者為勝,以40分為上限)
第三局為15分(至少取得2分領先者為勝,以21分為上限)
暫停/休息:每局比賽雙方各有2次暫停,時間為30秒;
局與局之間休息時間為2分鐘,以裁判哨聲為準。
球權、場權由賽前猜拳決定,每局結束及第三場8分換場。
各分組皆取戰績前 2 名晉級複賽,如遇同組戰績相同,則比較得失分之商數
(總得分/總失分),商數較大者晉級複賽,若得失分商數仍相同則以雙方之間的對戰紀錄
判定,該場比分高者晉級。
(如遇同組該循環有比賽場次棄權,則該場次不列入得失分及得失局比較)。
注意事項:
檢錄:當天第一場比賽前 20 分鐘持學生證正本至檢錄台進行檢錄,其他比賽前則不需檢錄
但請選手隨時攜帶學生證或可證明身分之文件以便抽查
球衣:上場參賽球員,除了自由球員外,上衣必須統一;
而所有參賽球員衣服的前或後須有背號,以便裁判辨認。
比賽中如對裁判判決有異議,請當場由隊長向裁判提出,賽後概不受理。
比賽時未抵達比賽場地,且未事先告知大會原因並延遲比賽,以棄權論。
若球隊在比賽時間開始五分鐘後未完成檢錄並出場比賽,視同放棄比賽並沒收所有保證金 。
裁判:各隊互吹(需主副審及線審兩名;哨子請自備),主審賽後請將紀錄單繳回紀錄台
,四強與冠亞季殿則請校隊裁判,應出裁判而未出,沒收保證金。
請各場次吹判人員於比賽前10分鐘至紀錄台領取紀錄單。
計分:由比賽隊伍各出球經翻記分板。
申訴:有關競賽場上所發生的問題(含運動員資格問題),
各參賽球隊應於比賽開始前提出,或在比賽結束當下立即向大會提出,
並以大會之判決為終決。
若遇下雨情況由主辦單位決定是否暫停比賽,若比賽無法進行則延期舉辦,
無法參賽之隊伍將部分退費。
槍手問題
賽前:各參賽隊伍,可至檢錄台參考檢錄單上每一隊參賽選手是否和要上場的參賽選手符合,
假若發現問題,請隊長告知裁判,若為屬實,則立即中止比賽,以兩局25:0結束比賽,
並且沒收槍手隊伍的後續參賽權力及保證金
賽後:需要在裁判鳴笛結束比賽時,請隊長立即告知裁判,請裁判當下仲裁,
並以檢錄單上為憑據,若為屬實,則立即判定兩局25:0結束比賽,
並且沒收槍手隊伍的後續參賽權力及保證金。假若沒有在裁判鳴笛結束比賽時,
立刻反應槍手問題,則不得再反應槍手問題。
不得在比賽進行中提出槍手疑問,干擾雙方情緒,也干擾比賽進行。
其他:
罰則:比賽中如有球員發生鬥毆事件,或遇球員、球隊有關人員侮辱大會工作人員及裁判等事件發生時,大會有權取消該隊繼續比賽權利及已賽成績不計,情節重大者,並報請主辦單位議處,且沒收保證金。
保險:球員與隨隊人員比賽期間,如有需要,請參賽隊伍自行投保。
壘球
比賽時間:4/26 4/27
地點:自強壘球場
比賽報名費用:1000元+300元保證金(於三領退回)
使用球:SB-1100
原則上,報名費含蓋比賽用球、保證金、毆打單等…
賽程安排將會在報名後另行公布
比賽球員資格:該系所在學學生,研究生不拘,教授1名 (比賽當天請攜帶學生證以備檢查)
若遇下雨情況,由主辦單位決定是否暫停比賽,如雨勢不影響比賽,則比賽繼續。
比賽規則:
1. 十人制慢壘,男女不限。女生打擊,內野滾地須轉傳,其餘不享有特殊優待。
2. 每場比賽進行50分鐘,裁判最後10分鐘宣佈當局(滿一局)為最後一局。
3. 平手則延長一局,一局後採"突破僵局制"(滿壘兩出局開始)。
4. 採三好四壞球制(球數由一好一壞開始),及三人出局攻守交替制,擊出界外球計好球一次,
四壞球打者保送一壘,無觸身球。
5. 不可離壘、不可短打、甩棒則判出局。
6. 3局領先15分 4局領先10分 5局領先7分 -> 提前結束比賽。
7. 可有EP制,最多1人。
8. 界內球打者、跑者皆為free狀態。
9. 選手一律規定需著頭盔上場打擊,跑者不可隨意脫下頭盔,頭盔跑壘時掉落直接判出局。
10. 本壘不得滑壘或撲壘(滑壘或撲壘則判定出局),本壘有4.5米線,
超越此線不得回壘,夾殺狀況除外,而夾殺須踩本壘壘包。
11. 各球隊統一服裝,需有背號,下擺不得外露,不符合規定者,不得下場比賽。
12. 禁棒:使用之球棒必須通過ASA國際認證。若使用禁棒上場打擊,將視為奪權比賽,
以零比十計算。
最新禁棒名單:http://winmath.myweb.hinet.net/newasa/softball.htm (2013/4/3 更新)
13. 好球帶包括本壘板。
14. 可以允許文管院球員聯合組隊報名,前提是該系同意,且在報名表需註明系級、姓名以供查証
其餘規則皆遵循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所公佈之最新規則。 以免遇到爭議性的問題。
預賽備註:
1. 預賽採A組取兩隊晉級,B、C兩組取一隊晉級
2. 預賽比賽時間:50分鐘,平手不延長加賽
3. 每隊派三位擔任裁判:一名主審、兩名壘審 (主審務必為大三[含]以上) ,若為兩隊站裁判,
則兩隊各派兩名,一名主審、三名壘審
4. 攻守順序請現場由隊長猜拳決定,上述只是對戰組合
5. 3局領先15分 4局領先10分 5局領先7分 -> 提前結束比賽
6. 戰績相同時 1. 失分率(失分/局數)
2. 得分率(得分/局數)
3. 抽籤
7. 比賽結果比數一律以記錄台與主審記錄為準
複賽備註:
(※由於場地因素,複賽每場時間暫定為50分鐘)
1. 編號1,2,3,4場次
2. 編號5為季軍決定戰
3. 編號6為冠軍決定戰
4. 攻守順序請現場由隊長猜拳決定 上述只是對戰組合
5.3局領先15分 4局領先10分 5局領先7分 -> 提前結束比賽
6. 平手則延長一局,一局後採"突破僵局制"(滿壘兩出局開始),
棒次從上一局最後出局棒次後一棒開始輪
※本次由於報名隊數較往年多,因此賽程較為緊湊,請球員務必在規定比賽時間前進行檢錄
※場地與比賽賽程時間方面,主辦單位保有更改之權利
桌球
比賽日期:4/13
比賽地點:中正堂
報名費:600元+300元保證金(於三領退回)
基本賽制:
循環賽預賽採積分制,勝一場得一分,敗一場或棄權得零分,
以積分多寡計算最高兩名進行決賽。
若兩隊勝場數相同時,以該兩隊比賽之勝隊隊伍晉級之;
若遇三隊或以上勝場數相同時,以積分相同之相關各隊比賽結果之勝場總數
除以負場總數之勝率,大者為先。
若再相同時,以該相關各隊比賽結果之勝局數除以負局數之勝率,大者為先。
每隊至少七名選手(4男3女),至多12人(男女不拘)。
比賽採五點制,各點依序分別為男單、女單、男雙、女雙、混雙。
參加球員資格為大學部學生以及直屬研究所的學生,比賽當日請攜帶學生證以供大會查驗。
比賽開始後5分鐘,未完成登錄並出場比賽,視同放棄比賽。
研究所及大學部同學皆可參加。
校隊同學只能夠排一點(考慮到某些系沒有),校隊同學不可兼點。
女單可兼半點女雙或混雙,男生不可兼點。重複兼點者,視為棄權,由對方獲勝
五戰三勝,先拿下三點者為勝,比賽不再進行。
每點採五局三勝制,每局11分,先勝三局為勝點,並結束該點比賽。
團體中任何一點,因未到或未攜帶任何證件被判棄權時,
取消該點之比賽資格,並判對方勝此點。
競賽規則:
每人發2球,之後交換發球,每局先得11分者獲勝,若比數10:10時,每人發 一球,
比賽則進行到比數相差2分才分勝負。若一點打至第五局,任何一方得分至五分時,
雙方需交換場地,雙打賽時亦同時交換發球權。
暫停次數限制為每點一次,每次一分鐘,由場上選手或隊長提出。
賽程有延誤時。大會可適情況調度及分場同時舉行比賽,各隊不得異議。
可以使用顆粒拍,但是在比賽開始前,請先"自動"告知對手。
各隊須派出一名隨隊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