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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103年度主委盃排球錦標賽
競賽章程

新竹市103年度主委盃排球錦標賽比賽辦法

  1. 主 旨:為推展全民體育,提倡排球運動及增進國民身心健康。

  2. 指導單位:新竹市政府、新竹市體育會

  3. 主辦單位:新竹市體育會排球委員會

  4. 協辦單位:國立清華大學、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5. 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352425(星期六、日)

  6. 比賽地點:國立清華大學體育館、新竹教育大學體育館

  7. 組別及參加資格:

    組別

    報名資格

    場地 規格

    網高

    比賽用球

    社會男子組

    大專院校或機關團體均可報名參加,但須繳交報名費2500

    918公尺

    2.43M

    Mikasaconti

    皮球

    社會女子組

    2.24M

  8. 報名手續:

(1).103421(星期一)上午8:00~57(星期三)晚上24:00至 「盃賽  網」http://www.bsaila.com.tw/進行網路登錄,填妥相關資訊。因考慮場地  限制,本次賽事將限定社會男子組至多20隊,社會女子組至多16隊。

(2).完成網路登錄手續後請於59(星期五)12:00前將報名費2500元匯款或轉帳  至本會指定帳戶(玉山銀行新竹分行0060-966-239707),並於完成匯款或轉帳  後將匯款帳號末五碼以電子郵件(tiger.td10072@msa.himet.net)或簡      訊(0920891169)方式告知主辦單位,恕不接受現金或現場繳交。

 (3).於匯款時間截止前尚未完成匯款動作者將視為未完成報名,由候補隊伍遞補。

 (4).確定參賽隊伍名單將隨時更新於盃賽網及新竹市體育會排球委員會網頁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261243397370771

  1. 抽籤會議:中華民國103514日(星期三)下午5:00假新竹市東區高峰國民小學總務處(新竹市高翠路3322)舉行,未出席抽籤者由本會代抽,不得異議。

  2. 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最新公佈之六人制排球規則。

  3. 比賽制度:

1.第一階段原則以4隊為一組,進行循環賽,各組取前二名進入第二階段,第二階段為單敗淘汰。

2.若報名隊數不足則由大會調整賽制後公布。

3.各組皆採三局二勝制(第一、二局25分、第三局15)

  1. 循環賽計分法:

    1. 名次判定:勝一場得2分,敗一場得0分。如遇二隊以上積分相等時,則以勝分總數除以負分總數其商高者為勝如再相等,則以勝局總數除以負局總數其商數高者為勝,如再相等,則以戰績相同隊伍間之勝負關係,若再相同則由大會公開抽籤之。

    2. 自動棄權:任何球隊無論任何情況下自動棄權,與該隊比賽成績不予計算,並取消該隊未賽完之賽程,並依大會規定予以懲處。

    3. 沒收比賽:於比賽過程中經裁判處以沒收該場比賽,該場已賽完之局()數應予保留並給予對隊應獲勝之局()數。該隊未賽完之場數仍可繼續出場比賽。

十三比賽用球:micasaconti5號皮排球

十四、注意事項:

  1. 比賽當天上午8:008:30報到。

  2. 每一球員於各組只得參加一隊,不得報名二隊以上(含二隊)如不屬同一隊,則該球員屬於第一次出場之球隊。

  3. 球隊比賽服裝之式樣、顏色應整齊劃一,球衣胸前背後均有明顯號碼(1~18),否則不予參加比賽。

  4. 凡於比賽開始時間內不出場比賽者,裁判得依法沒收該場比賽。

十五、申 訴:

  1. 比賽之爭議,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及同等意義解釋者,以裁判之派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

  2. 抗議以書面提出,由領隊簽章並付保證金新台幣伍仟元整,在比賽結束後三十分鐘內向審判委員會提出,如經審判委員會判決認其所提異議無效時,得沒收保證金充作大會基金。

  3. 若冒名頂替或違反運動精神與道德,經查屬實者,除沒收本屆所有比賽權利外,所有與該隊比賽之成績亦不予計算,失責的教練將呈報所屬有關單位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獎懲委員會辦理。

十六、獎勵:各組前4名球隊頒發獎盃乙座。

十七、本規程請體育會核示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