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真理大學台南校區
第七屆ASVL真理盃校際排球比賽
競賽辦法
一.活動宗旨:本活動希望透過競賽的舉辦,促進全國大專院校各科系間相互交流,增進校際間之情感,並促進彼此了解與認同 。亦藉由體育活動,提倡運動風氣、提高運動技術水準、運動風度、並拓展人際關係,進一步達到各校系五育並重 的期許。本活動除了能使學生在課餘時間有正當之休閒活動外,更藉此活動加深各校彼此間的認識與促進學生情感 之融洽,提升學生的榮譽心和運動家精神。
二.活動目的:藉由校際排球比賽的舉行,以球會友,讓參與比賽的學校及社會單位增進彼此間的 交流與情誼。並希望藉此活動 促進各校及社會單位之聯繫。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四.主辦單位:真理大學台南校區學務組、體育組
五.承辦單位:真理大學台南校區排球社
六.協辦單位:真理大學台南校區運動健康與休閒學系、餐旅管理學系、應用外語系、休閒遊憩事業學系、航空運輸管理學系
七.贊助單位:
八.比賽日期:民國103年5月24、25日
九.比賽地點:真理大學台南校區體育館
十.比賽組別:(一)社會男子組 (二)社會女子組
(三)大專男子組 (四)大專女子組
十一.參賽資格:(一)社會男、女組:凡中華民國國民自由組隊參加。
(二)大專組男、女組:凡中華民國各大專院校之學生,以系所為單位,且有該學年註冊章的學生均具有參賽資 格,不可多校組成一隊參賽,如有以下資格者之隊伍,各項目僅能同時有一位出賽:曾參加大專校院運動成績 優良學生甄審、甄試、單獨招生、轉學〈插班〉考試加分等,「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 法」規定之入學管道並經榜示或遞補錄取者定義為專項體保生;排球之專項體保生報名人數為兩位,惟單場 比賽僅限一位體保生在比賽。
※註:非該項目專項體保生不在此限。
十二.比賽規則:依據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核之2013-2016年最新排球規則。
十三.比賽制度:(一)賽程由大會根據各組別參賽隊數多寡決定之,如每組報名隊數未滿12隊,有條件式進行比賽。 舉例:
1.大專男子組未滿12隊,社會男子組滿12隊,則將大專男子組合併至社會男子組,女子組比照辦理。 2.大專男子組滿12隊,社會男子組未滿12隊,則社會男子組不予以進行比賽,並全數退還報名費及保證 金,女子組比照辦理。 3.如果大專男子組及社會男子組兩組皆未滿12隊時,將合併成為單一男子組進行比賽,若兩組合併為單 一組別還未滿12隊時,則取消比賽,並全數退還報名費及保證金,女子組比照辦理。
(二)各組比賽皆採三局兩勝制,決勝局採15分制(24或14分平手時需連得兩分)。
十四.比賽用球:採用MIKASA MVA300雙色螺旋球
十五主辦單位僅提供主、副審。
十六.報名辦法:採網際網路線上報名
(一)請在http://www.bsaila.com.tw/cup/index.aspx?bsid=90583報名
(二)開放報名時間:民國103年03月13日00時00分
(三)報名截止時間:民國103年05月09日23時59分
報名費: 每隊報名費$2500元及保證金$ 500,報名費及保證金共$3000元。(ATM匯款方式存入以下)
分行代號:麻豆郵局
郵局代號 :700
帳號:01913660734903
戶名:真理大學排球社 閻沛君
於5月09日中午12點前結束匯款動作,並把匯款收據以電郵方式繳交給大會作確認,未繳交報名費者不予受理報名)。
(比賽結束後主辦單位將保證金退回給各參賽隊伍。)
(四)繳費期限:民國103年05月09日
(五)人數:領隊、教練、助理教練、管理各一人,各隊得報名15人(含隊長),每隊最多15人,但每場比賽得由報名15人中選擇登錄12名球員參加該場比賽,自由球員包含在內。
(六)請各隊完成線上報名之後,至最新公告ASVL真理盃 - 報名表下載選手資料表,檔案名稱以隊名為單位,填寫完畢之後寄至asvl2014@hotmail.com真理盃專屬信箱。
(七)若最後確認名單中之球員,於比賽前受傷需更換者,請提出公立醫院證明,並於隊報到時進行替換,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換確認名單。
十七.抽籤日期與地點:
日期:103年05月14日(星期三)18:00pm
地點:真理大學台南校區體育館
抽籤統一由大會代抽並錄影存証,有需要請向大會索取。
十八.賽程公布日期:民國103年05月16號
十九.獎勵:各組報名球隊在十二隊以上錄取四名,由大會頒發獎盃(獎牌)及獎金以資鼓勵。
取四名:$4000 $3000 $2000 $1000
二十.申訴::
(一)比賽發生異議時,在規則上有明文規定者,依裁判之判決為終判不得異議。
(二)如有異議發生時,在該埸比賽結束後三十分鐘內,由隊長以書面提出,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2,000元整,如經審 查申訴成立,保留金退還,否則予以沒收。
(三)對參賽球員資格提出異議時,須於比賽前提出,否則不予受理,若對方在查驗身份後,非法換人可當埸提出, 以免失卻時效。
(四)凡有申訴事情發生時,以本次活動大會之判決為終判。
二十一.附則:
(一)每一選手限報名同一組別乙隊,若同時報名二隊(含)以上時,需於報到時確定歸屬球隊,若未確定則由協辦單位 刪除該員參賽資格,不得異議。
(二)可同時報名社會組和大專組,如遇賽程衝突時請選手自行擇一參賽,大會不會因為任何個案調整賽程。
(三)活動期間住宿問題與保險事宜,請參賽學校自理。
(四)前四強得獎之隊伍,請務必全數參加閉幕式,不得先行離席,否則不予以頒發獎盃及獎金。
(五)請該隊伍在每天的第一場比賽前60分鐘到報到處報到,並於每場比賽開始前15分鐘由登錄該場比賽的12名球員攜帶 證件至檢錄台進行檢錄,以備查驗,違者不准出場比賽。比賽時間開始後仍未到齊出賽人數者及還未出賽視為棄權論, 且報名費及保證金不退還給予。
(六)參賽者每人應攜帶證件,以備查驗,並請自備練習用球具。(社會組:身分證、大專組學生證,學生正需蓋當學期註 冊章)
(七)比賽期間,如發現重複參賽、冒名頂替、棄權、舞弊行為、場地毀損或任何暴力事件等違規事項,一律視為破壞團 隊精神與榮譽,主辦單位將視情形取消參賽資格,並沒收保證金。
(八)球隊比賽服裝之式樣應整齊劃一,球衣胸前、背後均應有明顯號碼(1~20號),否則不予出賽。
(九)有關競賽規定請上網查詢,各組賽程表亦請上網查詢,不另行通知,
請上http://www.bsaila.com.tw/cup/index.aspx?bsid=90583
(十)大會聯絡人:公關組組長 鄭惠玲 0979-315847
(十一)競賽組聯絡人:許庭瑋 0988-633799
朱君芳 0970-740521
二十二.本規程若有未盡事宜,得由協辦單位隨時修正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