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競賽章程 |
比賽項目:
(一) 排球- 男子組、女子組
(二) 籃球- 男子組、女子組
(三) 拔河 (20人制,10男10女)
比賽日期:
103年4月28日 至 5月15日 12:10-13:10、17:10-18:10
比賽地點:
(一) 排球:三峽校區文院排球場
(二) 籃球:三峽校區田徑場前戶外籃球場、文院籃球場
(三) 拔河:行政大樓後廣場
參加資格:已繳交畢聯會費的103級學士日間部畢業生
報名隊伍:以系為單位,每項目一系最多出一隊。每隊人數無上限(需事
比賽制度:報名隊伍不足四隊將不舉行。
(一) 排球
(1) 採單淘汰賽。
(2) 勝場之判定:採三局二勝制,每局25分,決勝局15分。
(二) 籃球
(1) 採單淘汰賽。
(2) 每節10分鐘第1、2、3節不停錶,第4節最後2分鐘停錶,每節休息2分鐘。
若遇延長賽採加時賽5分鐘不停錶,最後1分鐘停錶。
(三) 拔河:比照運動會規則
比賽規定:
(一) 出場比賽選手,須攜帶學生證以備查驗。
(二) 遲到10分鐘仍未有足額人數出賽,應判敗場。
(三) 出賽選手不在報名單上,應判棄權敗場。
(四) 出賽選手應著統一顏色有明顯號碼可識別之運動服(現場提供號碼衣)。
報名方式:
(一) 3/24~3/28:現場報名,商院B1攤位 -每日中午12點到13點
(二) 3/24~4/4:網路報名,填寫「盃賽網」報名系統
獎勵辦法:
每一競賽項目皆頒發冠亞季軍,獎金為冠軍 2000元、亞軍 1500元、季軍 1000元。
本規章若有未盡事宜,比照學校運動競賽規章辦理,且由畢聯會修訂之。
畢聯會保有最後決定權。
主辦單位:國立臺北大學畢業生聯誼會
協辦單位:國立臺北大學排球聯盟、籃球聯盟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信詢問或洽詢粉絲專頁
畢聯會信箱:happy103graduate@g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