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103年臺南市社區聯誼賽慢速壘球活動競賽規程
一、宗 旨:為推廣全民運動,以樂趣化、創意活動內容為號召,結合地方特色、觀光產業、地方企業等,以鼓勵民眾參與。
二、主辦單位:教育部體育署、臺南市政府
三、承辦單位:臺南市體育總會慢速壘球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社團法人台南市慢速壘球協會,台南市快樂慢速壘球協會、台南市新營區體育會慢速壘球委員會、台南市舒樂比、安工、球友、中山、安慶、聖南、鳳凰、虎山、仁義、春風、中洲、安定、永勝、西港、玉井、南科等聯誼會
五、活動日期:103年7月19日至103年9月14日
六、活動地點:臺南市安南區和順寮壘球場、安定區壘球場、安平區中山、文中66A、文中66B、永康區忠孝北、忠孝南、體一、新營區長榮甲、長榮乙、環保再生、仁德區春風、仁義、中洲、虎山、南區鳳凰、聖南、安工、關廟區永勝、玉井區壘球場
七、社區聯誼賽活動組別:請各組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以茲備查。
地區預賽:
聯誼組:各區限24隊採3隊循環,預賽各組均晉級,複、決賽採單敗淘汰制。
國小TeeBall組:限2隊。
市總決賽:地區預賽聯誼組取前4名共40隊進行52場比賽。
八、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2013-2015年慢速壘球規則。
九、比賽用球:採用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合格用球。
十、比賽球棒:限用木棒。
十一、報名方式:一律於網站 盃賽網http://www.bsaila.com.tw/cup/index.aspx?bsid=90676 填報。
十二、報名費用:
新台幣:1,000元。
保證金:2,000元,請於報名截止前繳交以利作業,如未繳交者視同棄權。凡未參加出賽、開幕典禮者均沒收保證金。
十三、報名費及保證金匯款方式:
銀行:京城銀行新興分行 (銀行代碼 054)
戶名:臺南市體育總會慢速壘球委員會吳志祥
帳號:0401-25-016156
十四、報名截止日、開幕時間、地點:
預賽各區自行訂定
市決賽103年9月7日上午8時30分,臺南市新營區每隊至少5人參加。
區預賽聯絡人,各程序日期,比賽地點
區別 | 聯絡人 | 報名截止日 | 比賽日期 | 比賽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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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總決賽 | 李宗錫 0937666143 | 7/11 | 9/7、14 | 新營區環保再生、長榮甲、乙壘球場 |
1.新營區 | 林昆宜 0936379776 | 7/7 | 7/26,27,8/2,3 | 新營區長榮甲、長榮乙、環保再生壘球場 |
2.永康區 | 李宗錫 0937666143 | 7/14 | 7/26,27,8/2,3 | 永康區忠孝北、忠孝南壘球場 |
3.新豐區 | 蔡文賢 0933675548 | 7/7 | 7/26,27,8/2,3 | 關廟區永勝、玉井區壘球場 |
4.曾文區 | 蔡孟東 0926809905 | 7/14 | 8/3,9,10 | 西港區、安定區壘球場 |
5.仁德區 | 陳貴明 0929531085 | 7/10 | 7/20、27、8/3 | 仁德區春風、仁義壘球場 |
6.安南區 | 王旼昶 0917682367 | 7/3 | 8/3、10、17 | 安南區和順寮第一、二壘球場 |
7.安平區 | 陳瑞螢 0933612814 | 7/16 | 7/20,27,8/3 | 安平區中山、文中66A壘球場 |
8.東區 | 石安輝 0912728222 | 7/7 | 7/20、26、27 | 仁德區中洲、虎山壘球場、歸仁區歸南棒球場 |
9.南區 | 翁建昌 0937664688 | 7/16 | 7/26,27,8/2,3 | 南區聖南、安工壘球場 |
10.北區 | 洪武福 0913510327 | 7/16 | 7/26,27,8/2,3 | 北區小北A、C壘球場 |
十五、領隊會議及抽籤:
〈1〉地區預賽:各區如下
區別 | 領隊會議 | 領隊會議地點 |
1.新營區 | 7/11 19:30 | 新營區南紙里活動中心(新營區南紙街80號) |
2.永康區 | 7/16 19:30 | 永康區中山南路864號(林宜謹議員服務處右邊三間) |
3.新豐區 | 7/10 19:30 | 關廟區關廟里正義街75號(咖啡色餐飲山西宮旁) |
4.曾文區 | 7/16 19:30 | 西港區鳳安宮(西港區凮安宮 西港區檨林里檨仔林31號) |
5.仁德區 | 7/12 19:30 | 仁德區春風壘球場會議室 |
6.安南區 | 7/10 19:00 | 安南區郡安路六段175號(球友打擊場) |
7.安平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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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東區 | 7/11 21:00 | 永康區民族路131號(綠地庭園餐廳會議室) |
9.南區 |
| 臺南市南區鯤鯓里活動中心 |
10.北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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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總決賽:103年8月13日(星期三)下午7時30分舉行;不另行通知。地點:臺南市安平區夜間球場(國平路、府平路口)
〈3〉未參加領隊會議或遲到者,由大會代為抽籤不得有異議。
十六、市總決賽運動嘉年華:
趣味跑壘:各隊僅報一隊,夫妻組、親子組(二人一組,須為祖父(母)、父(母)、子(女)搭配之組合,子(女)須小於15歲。)
九宮擲準:社會組(五人一組)、夫妻組、親子組(二人一組,須為祖父(母)、父(母)、子(女)搭配之組合,子(女)須小於15歲。)
打擊體驗:設置投擲機、打擊網,讓社區民眾體驗慢速壘球打擊樂趣。
十一、參加資格:
〈1〉鄉鎮市區民眾皆可自由組隊參加。
〈2〉報名日期:102年5月10日起至6月13日止
〈3〉保 證 金:NT$2,000元。(由各區自行收受,並於活動結束後一週內退還)
※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所填報名表參加本賽事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事相關用途使用。參賽人員必須攜帶附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正本,若經查無證件者,以棄權論。
十二、趣味競賽(體驗營):地區預賽
趣味跑壘:夫妻組、親子組(二人一組,須為祖父(母)、父(母)、子(女)搭配之組合,子(女)須小於15歲。)
九宮擲準:社會組(五人一組)、夫妻組、親子組(二人一組,須為祖父(母)、父(母)、子(女)搭配之組合,子(女)須小於15歲。)
十三、獎勵:
地區預賽設冠軍、亞軍、季軍、殿軍、第五名、第六名並頒發獎牌,趣味體驗營另設獎品、紀念品。
市總決賽設冠軍、亞軍、季軍並頒發獎盃、獎品;運動嘉年華另設獎品、紀念品。
十四、保險:所有參與人員(含工作人員、裁判、選手)於活動期間均投保意外險參佰萬元。
※請參賽人員於報名表處填寫清楚個人出生年月日及身分證字號,以免個人權益受損。(僅供保險用途)
十五、比賽附則及注意事項:
〈一〉凡參加比賽之所有球隊應遵守各項細則之規定,球隊若違反規定而利益有所損時,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大會提出異議。
〈二〉除非大會另行通知,否則所有賽程及時間以大會公佈為準。
〈三〉比賽中判為『自動棄權』之球隊,強制沒收後面所有賽程,被判『奪權』比賽之球隊則不影響該隊後面賽程。該場並以十比零計分。
〈四〉比賽採七局限制,滿四局相差十分(含)以上,滿五局七分(含)以上則提前結束比賽。
〈五〉比賽之時間限制:預、決賽每場55分鐘,二好三壞球制,滿五十分鐘不開新局,以投手練球第一球出手開始計算,以主審為準。屆時若仍未賽完,則以屆滿時間這局為最後一局(時間屆滿前大會及裁判不負通告之責及義務),若是上半局打完,下半局後攻之隊伍若分數較高,或三出局前分數超過對方,則判獲勝且比賽結束。
〈六〉預賽採和局制,勝一場得2分、和局得1分、敗場得0分,積分相同時以:
1.兩隊勝負關係 2.淨得分(總得分-總失分)較多者
3.總得分較多者 4.總失分較少者 5.兩隊抽籤決定
延長賽分數不採計,若有一隊沒收比賽,該隊成績不列入計算,另二隊比勝負關係。
※複、決賽採突破僵局制(七局結束或時間屆滿時仍平手,則八局或時間屆滿之次局起採突破僵局)。〔以先到採用之〕
※突破僵局採一出局滿壘開賽,上一局前三棒分佔三、二、一壘,若和局以此類推。
〈七〉好球帶的高度是1.82~3.65公尺(使用好球板)。
落地球擊中好球板及本壘板均算好球;好球板功能同本壘板,跑壘者回本壘可踩本壘板及好球板均算得分;守備員亦同。
〈八〉球員跨隊比賽被查獲時,以第一場上場比賽(以大會記錄)為所有權,另所跨之隊伍以冒名頂替,判為『奪權比賽』。
〈九〉比賽球隊應於開賽前填妥『攻守名單』,並於秩序冊中所排定之比賽時間的“前十分鐘”前提交大會。
〈十〉有關攻守名單應注意事項:
1.寫清楚應填寫之所有項目,教練或經理應簽名並註明球衣號碼。
2.預備球員欄應詳細填寫,否則若遇『保留比賽』而權力喪失則自行負責。
3.預備球員欄中未填寫之球員及只寫姓名未填號碼者,於比賽中不得上場(或)替補其它球員。
若是教練或經理兼球員,則姓名除列於教練、經理欄外,於球員欄亦應將其姓名寫上,否則不得上場比賽。
※違反上列3、4項則以違規球員判決。
〈十一〉所有場內球員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之(正本)備查。
大會之證件以身分證、駕照、健保卡【其他證件概不承認】
〈十二〉不得有未列於秩序冊之球員欄中球員上場比賽,若經對方抗議成立,則被判為『奪權比賽』。
〈十三〉列隊查證先發選手之資格問題(含跨隊、冒名頂替),於雙方列隊時接受身份之核對,若無帶證件由預備選手更換。替補球員上場後,得隨時接受查核身份;開賽後,不接受查核先發選手資格。
若是人數不足十人,可採九人開賽制。
〈十四〉背號筆誤,只要球員當場提出身分證明:
1.經裁判證實確為該球員無誤,則通知記錄組更正背號後繼續比賽。
2.倘若該球員無法提出身分證明,則裁判應即判定該錯誤隊伍為比賽『失格』、『奪權比賽』。
〈十五〉球員服裝之規定:(背號不得有0號)
1.應穿著同款式之球衣、球褲及球帽,球衣胸前應有隊名、背後應有背號,背號之每一數字至少十五公分高度,不得臨時手寫或浮貼上去。
2.經理、教練、壘指導員亦應穿著同款式之球衣,方得上場執行職務。
〈十六〉非該場比賽球隊之球員及隊職員不得進入選手休息區。
十六、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臺南市體育總會慢速壘球委員會隨時修訂之,並報教育部體育署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