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第四屆八斗歐力富盃競賽章程
1.活動名稱:第四屆八斗歐力富盃排球錦標賽
2.主辦單位:基隆市排球委員會
3.協辦單位 : 基隆市深美國民小學
4.籌備委員 : 基隆市深美國小陳立國校長、基隆市排委會張德治老師、基隆市排委會方國正老
師、 基隆市排委會蔡佳和校長。
5.活動宗旨:推廣基隆觀光,結合旅遊與運動,藉由排球比賽的進行,聯絡各地球友情感,並促
進排球運動的盛行,力求身心平衡發展,培養運動家之精神。
6.比賽時間:中華民國 103年 11 月 8、9 日(星期六、日)(社男組)
103年 11 月 8、9 日(星期六、日)(社女組)
7.比賽地點:基隆市深美國民小學。(基隆市信義區深美街198號)
8.比賽組別:男子六人制共計12隊 : 每隊至多報名12人。
女子六人制共計12隊:每隊至多報名12人。
9.賽制:
(一)賽程將視報名隊數多寡由主辦單位排定,並於抽籤時公布,決賽各組取前四名頒發獎盃。
(二)未滿四隊報名之組別,將取消該組賽程。
(三)因賽程緊湊,主辦單位保有要求提早進行比賽之權利。
10.比賽規則:
(一) 男子六人制:
球網高度為243公分,採落地得分,預賽採50分落地得分一局決勝制,無DEUCE上限,贏2分
以上者為勝每局於25分時換場,每場每隊有三次30秒暫停、有六人次更換選手的權利。
複賽、決賽: 採三局兩勝落地得分制, 前兩局 25分,決勝局15分。每局每隊有兩次30秒暫停、有
六人次更換選手的權利。
(二) 女子六人制:
球網高度為224公分,採落地得分,預賽採50分落地得分一局決勝制,無DEUCE上限,贏2分
以上者為勝每局於25分時換場,每場每隊有三次30秒暫停、有六人次更換選手的權利。
複賽、決賽: 採三局兩勝落地得分制, 前兩局 25分,決勝局15分。每局每隊有兩次30秒暫停、有
六人次更換選手的權利。
(三) 各參賽選手務必攜帶身分證明文件(需有照片之證件)參與比賽。本次賽事將於每場次開始前檢
查證件,未攜帶身分證明文件的隊員,將不得上場比賽。
(四) 隊球員參與比賽時,各場次均需著單一服飾,並有單一格式號碼之運動上衣,否則不得參與
該場賽事(以上規定不包含自由球員)。
(五) 依據國際排總公佈最新規則,每隊於每局可以暫停兩次,每次暫停計時三十秒。
(六) 比賽時間開始10分鐘後未到場進行比賽之隊伍,該場比賽以棄權論。
(七) 預賽採循環賽制,決賽採單淘汰制。
(八) 循環賽勝一場可得積分2分,敗隊可得積分1分,棄權0分,以積分多者為排名在前者。
(九) 再相等時,則以相關個隊在該循環賽全賽程中所勝總分數除以所負總分數之商數多寡判定名
次。
(十) 除本競賽章程另有規定外,本次活動採用2013-2016國際排球規則,並聘請中華民國排球協會
認證之專業裁判進行比賽。
11.參賽資格:
A. 不得冒名參與比賽,經通知後仍不更正者,該名選手將不得參與本次賽事。
B. 男、女子六人制:報名時僅能有二位甲組選手,比賽時僅能一名
甲組選手上場比賽。
註1:甲組球員資格(於民國73年12月1日以後出生含12月1號當日且曾為):
· 當選過中華民國成年或青年國家代表隊者。
· 列為排協舉辦的企業聯賽之球員名單者。
· 以排球升學者。
· 高中甲組球員。
· 曾參加大專聯賽一級球員(特優級球員)。
· 大會可依要求適時檢查球員身份以及參賽資格,若發現資格不符,可取消該隊伍比賽資格。
註2:凡不具甲組球員資格者均為一般生。(凡民國73年11月30日以前出生(含11月30號當日)之甲組球員皆視為一般生)
注意:凡隊伍經查證或由其餘隊伍舉證後,查有隊伍選手違反參賽資格,大會將取消該隊比賽資格、沒收報名費、得獎資格,不得有議。
12.裁判:聘請中華排協專業裁判人員擔任。
13.報名費用:每隊2,500元
14.報名辦法:
a.報名日期:103年10月1日08:00起至103年10 月19日 20:00點前報名截止。
b.報名處: http://www.bsaila.com.tw/cup/index.aspx?bsid=90736
戶名: 陳瑞傑
帳號: 004221-0330320(基隆一信、代碼114 )
繳費後請將匯款人姓名及匯款帳號後五碼至線上登錄匯款資訊
報名費則須在報名後盡速繳交。繳費完成才算報名成功;除大會無故取消賽程外,報名費一律不予退還。
15.洽詢專線:請以電子郵件聯絡 ray131483@gmail.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