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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章程

《神魔之塔Tower of Saviors》競賽章程

神魔之塔比賽規則

*參加者需要提交遊戲ID,以確認身分*

一、參賽資格:經過官方報名程序的玩家。

二、比賽模式:

計時賽

14強-9強決賽:(黃道十二宮)人馬EXTRA

9強-3強決賽:(封神仙境) 清源EXTRA

剩下6位選手 : (封神仙境)神臺太公廟EXTRA取出1名進入四強

4強到-冠亞軍:(封神仙境)錠光圓覺寺EXTRA

BO3冠亞軍:(魔宅異境)高貴的邪惡、 黑色藏寶圖、海巫的歌聲、偏狂的針線EXTRA(關卡由比賽當天抽籤決定)

注意事項:

1.      關卡公布後,選手有5分鐘的時間進行準備以及觀看關卡資訊

三、競賽規則:

1. 使用智慧型手機或電腦皆可,設備皆由自己準備

2. 請選手們預留比賽關卡進入之資格。(例:EXTRA關卡鑰匙、輪迴次數)

3. 參賽選手可自行帶關卡資訊,在比賽中使用,但觀看時間也包含在整體時間當中,請自行斟酌。

3. 會場將不提供及時充電,請選手於賽前電力或攜帶隨身充電裝置

4. 選手請於開賽前將手機設定成"不進入休眠模式"以防在等待進關時手機休眠,    此時若碰觸手機將依規定總時間加20秒。

5. 比賽時不得使用轉珠模擬器、自轉程式等影響比賽公平性之程式。

6. 比賽時不得做大肆喧嘩、叫囂等一切影響比賽秩序之事,違者加罰50秒。

7. 比賽時甘擾其他選手比賽(例:動手、大叫等等),視情況,主裁判最重可宣告選    

  手棄權。

8. 關卡限時15分鐘,若遇到規則外之糾紛,以現場判決為主。

9. 每關卡皆一次通關的機會,不可以使用魔法石,如當關中死亡,則成績計分方式為,選手破到的那一關關卡以及該時間來做計分。

10. 比賽開始前,主裁判宣佈"選手進關",此時工作人員將輔助選手進關,進關後不得馬上碰觸螢幕,須等其他選手也進關完畢

11. 進關後,聽到主裁判口令"比賽開始",才可觸碰螢幕,若先行轉珠則總時間加20秒以示處罰,若經勸止仍繼續轉珠,主裁判有權宣告選手棄權。

12.若打完最後的boss之後,後方會有工人幫你舉手,以當下的時間,來計算成績。

13.比賽過程當中仍然可以切換手機視窗去看關卡資料,但時間包括在整體時間當中,請自行斟酌,如被後方的工作人員發現作弊等行為,一律淘汰。

14.公布關卡後,會分批次進行計時賽,還沒輪到的選手不能自行進入該關關卡試玩,只能夠觀看關卡資訊,等到全部比完後用時間、或關卡來判斷晉級的條件。

四、最後條款:

主辦方為避免不可抗力之因素,有選擇、修改或變更此活動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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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部隊Special Force》競賽章程

一、參賽資格;經過官方報名程序的隊伍。

二、賽制;

1. 所有比賽為團體5 v.s. 5單淘汰賽制進行,比賽任務為:爆破、奪取、逃脫(依照地圖分配任務)。

2. 於報名時可同時報名7名隊員(5名正式、2名候補),報名後隊伍不得任意變更出賽人員名單(含後補),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變更者需提出相關證明。

3. 若比賽開始前一小時比賽隊未到場,且又未事先通知者,裁判得以裁定該隊該場次落敗,並由另一隊獲勝,有事先告知並提出證明,主辦單位經會議討論裁決是否於當日等候隊伍到場後進行比賽,或將比賽改期。

三、賽事規章:

1. 預賽為線上競賽,依照報到隊伍數由主辦單位安排賽程。

2. 官方公布賽程之後,請各隊依照指定日期與時間登入RaidCal語音平台進入指定房間(房號:********)向工作人員報到。完成報到程序之後請依工作人員指示進行後續動作。

3. 報到完成後,會由比賽地圖主辦單位用亂數產生器決定地圖並且公佈。比賽地圖如下【1.導彈、2.沙漠陣地、3.神經毒氣、4.衛星、5.阿富汗、6.KF815、7.命運交叉道、8.火車、9.威尼斯、10.澎湖】。地圖決定後,會請兩隊隊長各猜一數字,以賓果方式,越接近主辦單位設定之數字者勝(以兩數相減後取絕對值較小者),獲勝者可優先選擇攻守。

4. 分區預賽為BO1(單場決勝)搶1場勝制,一場9回合搶5回合勝,進行完第4回合時攻守交換,請攻方隊伍退出比賽房間重新開設比賽房間,若需進行至第9回合則不做第二次攻守交換。

5. 決賽為BO3(三戰兩勝)搶2場勝制,一場15回合搶8回合勝,進行至第7回合攻守交換,請攻方隊伍退出比賽房間重新開設比賽房間,若需進行至15回合則不做第二次攻守交換。

6. 請注意,房間由攻方隊長開設,及設定地圖及勝場數,守方隊長最後一個按準備。

7. 本賽事採用A、B兩組背包,可互換武器,其餘背包清空,請比賽選手勿安裝武器於背包C、D內。

8. 除速爆彈黃金亡命之徒以及複刻板亡命之徒外所有官方已開放之WGS道具或SP 道具槍隻皆可使用。

9. 比賽隊伍狙擊手人數至多為1人,僅有狙擊手可設置狙擊槍枝,比賽中狙擊手可更換使用步槍,但步槍手只能更換步槍,但可撿步槍或狙擊槍。

10. 選手可更換的硬體配備為滑鼠(禁止使用腳本滑鼠以及含有內建記憶體的滑鼠)、鍵盤、耳機、滑鼠墊等四項(惟主辦單位不負責上述物品損害、遺失或遭竊之責任,請選手自行妥善保管)。

11. 所有隊伍在比賽進行前,皆有10分鐘時間進行設定或熱身。10分鐘一到,尚未設定完成之選手,只得以現場提供之軟硬配備參與比賽。並且選手可更改軟體設定螢幕解析度及滑鼠靈敏度二項,在比賽電腦可安裝必要的滑鼠、鍵盤、耳機的驅動程式及語音軟體,但如有發現使用腳本功能進行賽事,或造成現場電腦損毀情形,需由該選手承擔設備賠償費用,並造成隊伍喪失該場賽事資格以及個人帳號停權處分。

12. 選手在遊戲中死亡後,請雙手離開鍵盤滑鼠,並嚴禁交談,待下一局開始後才可再接觸鍵盤滑鼠,並自由交談;比賽進行中嚴禁謾罵、挑釁,違者裁判將會給予警告,請特別注意,隊伍累積兩次警告,即取消當日比賽資格。

13. 該回合開始後,若在未失血的狀況下出現當機或跳出戰場等個人突發狀況,比賽暫停並重新開賽;已有失血的狀況下則所累積的比賽紀錄、勝敗次數仍為有效,下一回合將重新開房。第一回合開始時系統準備的5秒期間發生個人斷線情形亦可重新開賽。

14. 若因特殊狀況,導致賽事無法進行,則重新進行賽事,該回合不算,但先所累積之勝敗場次,仍為有效。

15. 當有隊伍檢舉BUG情形(以下檢舉方為A、被檢舉方為B),該回合結束後由B隊退房,A隊保留錄影檔觀看,現場僅裁判及兩方隊長進行 觀看,依當回合檢舉情形來判定該回合分數歸屬,檢舉成功由A獲得該回合分數,B需記警告乙支;檢舉失敗由B獲得該回合分數,A需 記警告乙支。

16. 經主辦方確認有代打、作弊之行為,即取消比賽資格。

17. 主辦方為避免不可抗力之因素,有選擇、修改或變更此活動之權利。

四、現場狀況排除:

(耳機、鍵盤、滑鼠、鼠墊:

若上述選手個人設備發生問題

1.    請現場工作人員協助設定。

2.    更換選手所攜帶之備用配備(換下之配備移至備用機測試)。

3.    請工作人員協助更換電腦主機。

(螢幕、主機:

若上述場地原有硬體設備發生問題

1.    請現場工作人員協助設定。

2.    請工作人員協助更換螢幕或主機。

五、最後條款

主辦方為避免不可抗力之因素,有選擇、修改或變更此活動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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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聯盟League Of Legends》競賽章程

一、參賽資格全國(經過官方報名程序的隊伍)

二、賽事版本:《英雄聯盟League Of Legends》台服當前最新版本。

三、比賽方式

5vs5〈團隊競賽,每隊5人+1人候補〉。

初賽:線上賽 BO1 雙敗淘汰

四強複賽:現場賽 BO3單敗淘汰

季軍決賽:現場賽BO3 單敗淘汰

冠軍決賽:現場賽BO3單敗淘汰

比賽勝利判定標準:摧毀對方水晶主保或迫使對方投降。

遊戲時間25分鐘之內,滿足以下任一條件裁判即可判定勝負:

(1)團隊經濟差距大於10K。

(1)團隊人頭數差距大於15個。

(1)剩餘防禦塔差距大於7座。

四、比賽模式:Custom/Tournament Draft 電競選角

(1)雙方隊伍由官方抽籤決定藍紫方。

優先選擇權:

線上賽BO1賽事由官方抽取藍紫方,會記錄在賽程上。

實體賽BO3賽事由官方抽取首場藍紫方,後續回合則對調藍方或紫方。

優先選擇權:

線上賽BO1賽事由官方抽取藍紫方,會記錄在賽程上。

實體賽BO3賽事由官方抽取首場藍紫方,後續回合則對調藍方或紫方。(1)雙方隊伍由官方抽籤決定藍紫方。

優先選擇權:

線上賽BO1賽事由官方抽取藍紫方,會記錄在賽程上。

實體賽BO3賽事由官方抽取首場藍紫方,後續回合則對調藍方或紫方。

五、比賽地圖

(1)5 vs 5 Summoner ’s Rift〈召喚峽谷〉。

六、角色數量規定

(1)所有選手必須使用個人遊戲帳號〈無等級限制〉,僅要求角色數量須達到電競選角數量標準〈16〉。

七、線上賽:

(1)依據大會指定比賽模式以及時間,使用個人自備之電腦進行線上賽。

(2)比賽結束後,由勝方選手至”得分畫面”進行截圖上傳至主辦單位,並且公布對戰結果,若比賽時間長達60分鐘則由裁判擷取畫面並公布積分總結。檔名格式如下:

賽事:XXX VS OOO

勝方:_____

(3)同隊伍間可使用即時通訊軟體Raidcall進行通話。

(4)選手須於比賽開始10分鐘前上線,並進入Raidcall中報到。

比賽棄權:

  1. 若未依照規定使用電競專碼進行賽事,則雙方判定棄權。
  2. 如比賽隊伍遲到時間超過10分鐘,裁判可以判定遲到隊伍棄權。
  3. 發現到有代打或者作弊等行為,一律直接棄權。

八、現場賽:

(1)由主辦單位提供之電腦配備,可使用選手自備的鍵盤、滑鼠、滑鼠墊、

耳機,以及其他不違反遊戲公平性之輔助道具或個人用品。

(2)賽時間限定60分鐘內,摧毀對方水晶主保或迫使對方投降。裁判將於50分鐘及55分鐘提醒選手,並於比賽最後10秒倒數。時間一旦達到60分鐘未分出勝負,則裁判將以雙方擊殺數以及摧毀防禦塔數為判定勝負標準〈1擊殺1分,1防禦塔2分〉。

(3)同隊伍間可使用即時通訊軟體〈Raidcall〉進行通話。

(4)遊戲暫停中、或者斷線喊暫停的時候,不可以交談。

九、斷線處理:

(1)比賽時若發生斷網、斷電等導致遊戲中斷,但可以重新連回遊戲的情況下,若系統預設30分鐘的暫停時間尚未消耗完畢,需等所有選手重新連回遊戲後繼續比賽,若系統預設的30分鐘暫停時間已消耗完畢且無法繼續暫停遊戲時,雙方選手必須繼續比賽,並不會重賽。

(2)比賽時若發生斷網、斷電等導致遊戲中斷無法重連的情況時,遊戲時間20分鐘內的比賽將重新開始。

(3)只有在斷線問題發生時才可使用暫停指令〈在對話框輸入/pause為暫停, /resum解除暫停〉,違反此規定經裁判確認後將判定違規方失去比賽資格。〈語音系統不清、熱建設定等等問題於比賽開始後均不受理〉。

十、暫停:

若選手遇到以下狀況可以在告知對手後暫停遊戲:

(1)硬體設備失效、故障。

(2)在遊戲中發現遊戲程式漏洞影響比賽進行。

(3)在遊戲中遇到不可抗拒之因素,且會影響比賽進行。

※因以上原因暫停遊戲,由裁判決定當場解決問題並繼續比賽或重賽。

十一、選手報到:

(1)線上賽:選手須於比賽開始10分鐘前上線 。

(2)現場賽:選手須於指定時間報到〈須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檢錄。〉

※注意事項:1.如比賽隊伍遲到10 分鐘,裁判有權判定遲到隊伍棄權。

(3)未在選手名單內的選手不得參予檢錄。

(4)參賽資格不符之選手,經檢舉,裁判得判定該隊伍失去資格。

十二、遊戲秩序:

(1)除非有連線、裝置等異常,否則對戰隊伍於遊戲等待室內禁止進行打字對話。於遊戲進行中則可以進行禮貌性文字交談〈ex:安安〉,過多交談將視為干擾比賽進行之行為。隊員間交談則不設限。

(2)臨時有事須暫離,務必先告知裁判及對手,未告知或暫離超過10分鐘者以棄權處理。

(3)如遇符文頁、天賦、選角等問題,須請示裁判方可離開,重新進行選角,不得私自離開遊戲房間。

(4)比賽中出現任何突發狀況,均須立即與裁判聯繫告知,裁判做出的判決,選手必須完全服從。

(5)於比賽房準備完成後,需等待裁判發令比賽開始才能開始比賽,若有違規給予警告,再犯視同藐視主辦方並以棄權論。

(6)不得故意製造斷線情況,若有違規給予警告,再犯規視同藐視主辦方並以棄權論。

十三、不正當行為

※下列行為將被判定為不正當比賽行為:

〈1〉適用任何外掛程式。

〈2〉故意製造斷線。

〈3〉使用不符合比賽規則的遊戲設定。

〈4〉比賽進行中不允許非必要的行為,如下所示:

(1)發送挑釁用語。

(2)任何違反運動家精神之行為。

(3)由裁判認定任何不正當聊天訊息。

〈5〉明顯讓對手贏得比賽。

〈6〉選手蓄意使用不公平的遊戲缺陷或軟體的漏洞。

〈7〉外界條件正在或已經對選手傳達不公平的有利資訊。

〈8〉嚴禁發生代打的行為,若有發現將棄權處理。

〈9〉禁止選手重複報名,一經發現則該選手失格,該隊伍可由候補選手上場替補,若不滿五人則以棄權處理。

〈10〉私下與對手決定比賽過程與動向〈例:兩隊選手均以中路為競賽唯一環境……等情況〉。

〈11〉向對手進行非運動家精神行為或進行身體干擾〈如:叫喊〉,以及向對手做出不適當或不專業的行為。

※任何選手被發現進行不正當比賽時,當事選手在裁判經過判決,將被給予警告或失去比賽資格。

※在比賽期間,主辦單位有權判定其他被認為是不正當比賽的行為。

※選手非蓄意使用遊戲或軟體漏洞,經由大會於檢視狀況後得以重賽。

十四、最後條款

本次賽制規則主辦單位得以在以下情況予以修改:

(1)主辦單位有權使用各比賽項目的最新版本進行比賽。

(2)主辦單位有權依各比賽項目的最新版本,用以修改遊戲設定或選項。

(3)主辦單位有權使用新發佈的反作弊程式或反作弊功能。

(4)主辦單位有權依照現場賽與線上賽的差別,修改遊戲設定或操作方式的準則。

(5)本規則不足之處比照 TeSL 規則,相抵觸部分以本規則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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爐石戰記Hearth Stone》競賽章程

參加者需要提交遊戲ID或角色代碼
參加者必需於亞洲伺服器進行,賽程表會於報名截止後短時間內已雙敗賽制公佈

截止後將不會再接受報名

 

一、    參賽資格:

已透過報名系統並經主辦方確認之全國選手及隊五

二、    參賽版本:

爐石戰記:魔獸英雄傳 Hearthstone: Heroes of Warcraft 亞洲伺服器最新版本

三、    比賽賽制:

選手可預組最多9套牌。在一輪對戰結束後,勝方不得更換職業,敗方的職業不得繼續使用。採BO3單敗淘汰制,冠亞賽則為BO5制。

四、    比賽地點: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活動中心表演廳

五、    比賽規則:

1. 第一回合將會是盲選。

2. 競賽勝負判定條件:摧毀敵方所有生命值或迫使敵方投降。

3. 採單敗淘汰晉級賽制

4. 每回合之間選手可有5分鐘休息及選牌時間

5. 若雙方都未能於時限內(雙方就坐於比賽座位10分鐘內)開始進行遊戲主辦方抽籤決定定 勝方。

6. 由主辦單位提供之電腦配備,可使用選手自備的鍵盤、滑鼠、滑鼠墊、耳機以及其他不違反遊戲公平性之輔助道具或個人用品。

7. 賽時間限定20分鐘內,摧毀敵方所有生命值或迫使敵方投降。裁判將於10分鐘及15分鐘提醒選手,並於比賽最後10秒倒數。時間一旦達到20分鐘未分出勝負,則裁判將以雙方生命值為判定勝負標準

8. 無限制任何卡片及職業

9. 下列行為將被判定為不正當比賽行為:

-適用任何外掛程式。

-故意製造斷線。

-使用不符合比賽規則的遊戲設定。

-比賽進行中不允許非必要的行為,如下所示:

(1)發送挑釁用語。

(2)任何違反運動家精神之行為。

(3)由裁判認定任何不正當聊天訊息。

-明顯讓對手贏得比賽。

-選手蓄意使用不公平的遊戲缺陷或軟體的漏洞。

-外界條件正在或已經對選手傳達不公平的有利資訊。

-嚴禁發生代打的行為,若有發現將棄權處理。

-向對手進行非運動家精神行為或進行身體干擾〈如:叫喊〉,以及向對手做出不適當或不專業的行為。

※任何選手被發現進行不正當比賽時,當事選手在裁判經過判決,將被給予警告或失去比賽資格。

※在比賽期間,主辦單位有權判定其他被認為是不正當比賽的行為。

※選手非蓄意使用遊戲或軟體漏洞,經由大會於檢視狀況後得以重賽。

  10. 比賽時若發生斷網、斷電等導致遊戲中斷,予以重賽,但雙方必須更換排組,且依舊不得更換職業。

  11. 若選手遇到以下狀況可以在告知對手後暫停遊戲:

(1)硬體設備失效、故障。

(2)在遊戲中發現遊戲程式漏洞影響比賽進行。

(3)在遊戲中遇到不可抗拒之因素,且會影響比賽進行。

※因以上原因暫停遊戲,由裁判決定當場解決問題並繼續比賽或重賽。

12. 選手須於指定時間報到〈須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檢錄。〉

注意事項:
1.如比賽選手遲到10 分鐘,裁判有權判定遲到選手棄權。

2.未在選手名單內的選手不得參予檢錄。

3.參賽資格不符之選手,經檢舉,裁判得判定該選手失去資格。

13. 臨時有事須暫離,務必先告知裁判及對手,未告知或暫離超過10分鐘者以棄。

14. 雙方選手若經由系統內之聊天室窗私下串通則違反大賽規則立即判雙方失格及禁賽。

15.主辦方為避免不可抗力之因素,有選擇、修改或變更此活動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