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一、宗旨:為推廣台灣排球運動、提供一般喜愛排球運動人士定期之比賽、促進球友之間交流,特舉辦此活動。
二、主辦單位:台灣排球運動協會
三、比賽時間:
(一)例行賽:於2015年3月至2015年6月的週六,依不同組別於不同時段進行比賽。日期為3/21、3/28、4/18、4/25、5/23、5/30、6/6。
(二)季後賽:6/27。
四、比賽地點:台北師大附中風雨排球場(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3號)。
五、比賽組別:
(一)男子組:分A、B兩級。各級至多10隊。
(二)女子組:暫不分級,各級至多10隊。
(三)混合組:分A、B兩級。各級至多10隊。
六、隊伍規範:
(一)可自由選擇A、B級(建議:實力較強或有甲組球員之隊伍選A級;無甲組球員之隊伍選B級),唯對上季隊伍有以下限制:
1.上季各組A級進入季後賽之隊伍不得選擇B級
2.上季各組B級未進入季後賽之隊伍不得選擇A級
(二)每隊至多報名20名選手,選手在同一組之同一級別中只能報名一支隊伍(可跨A、B級報名,但至多一隊,且重複選手之人數不得超過隊伍人數之1/6)。
(三)上季隊伍至少需有原本球員數之1/3的相同球員才視為原隊伍。
(四)季中提供一次修改球員名單之機會(可於賽季中任一時段提出,但至少需在比賽日前三天),人數更動限制為原隊伍人數之1/3,且新增之球員規範同上述第(二)點。
(五)賽程公告之後不得任意棄賽,違者沒收保證金。
(六)代打之規範
1.賽前可提出代打要求,若對隊同意則可正常進行比賽;若對隊不同意則以對隊25:0獲勝(兩隊依然可進行比賽)。
2.若賽前未提出代打要求,但於該場比賽結束前,經對方隊伍檢舉,由主辦單位確認後,將沒收該隊保證金,該場比賽以對隊25:0獲勝。(若該名代打為其它隊伍之參賽球員,則取消其參賽資格並沒收其隊伍保證金)。
(七)若出賽人數少於6人(但至少4人),可正常進行比賽,也可於比賽進行間補齊不足之人數
(八)選手需著顏色統一之上衣,上衣前後需有明顯號碼。
(九)混排特殊規則
1.包含自由球員,至多兩名男子選手於場上進行比賽。
2.男子選手後排為四米線,不得於四米線前之前區高於網高完成攻擊。
3.男子選手於前排時,可對對方男子選手進行攔網,但不得對對方女子選手進行攔網。
4.隊伍觸球三球中至少需有一球為女子選手觸球,此規定於二擊球過網或一擊球過網時不成立。
七、比賽制度:
(一)例行賽:採用每場2局25分落地得分制,無Deuce上限。視隊伍數決定單循環制或雙循環制。
(二)季後賽:各組各級取前四名進行季後賽。採用3局2勝落地得分制,第三局15分。
(三)成績計算:例行賽排名以局數商為優先,若局數商相同則比分數商。
八、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2015/3/3-2015/3/10,分兩階段。報名時需上傳選手照片(照片需清晰可辨識)。
第一階段:上季隊伍優先報名,時間為2015/3/3
第二階段:開放新隊伍報名,時間為2015/3/4-2015/3/10。
(二)報名費用:以例行賽場次計費,一場750元,各隊預繳7750元(含1000元保證金),待隊伍數確定後會告知各隊應繳金額,統一於各隊第一場賽程當天退費。
(三)繳費時間:2015/3/3-2015/3/10。
(四)匯款資訊:中國信託大安分行,602540059333,白光哲。
(五)以完成線上報名與繳費的順序為報名完成的順序。
九、獎勵:季後賽冠、亞軍頒發獎狀及獎品,季軍頒發獎狀。
十、其它:
(一)未規範事項以FIVB最新規則為準,如規則未提及的事項以主辦單位決議。
(二)大會保有解釋規則之權力。
(三)若賽程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取消,將退還該場次費用。
(四)若隊伍於賽季中未出現違反規則之行為,則保證金將於各隊例行賽最後一場賽程時歸還。
(五)聯賽將有專屬攝影師為所有的參賽選手照相,編輯後的相片將上傳至FB粉絲專頁。
(六)聯絡資訊:台灣排球運動協會02–25598578、粉絲專頁「TVA業餘排球聯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