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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章程
壘球
壹、 活動名稱:2015成大文管盃壘球賽

貳、 比賽日期:民國104年4月25日(六)、5月30日(六)

參、 比賽場地:忠孝運動公園(台南市永康區忠孝路250號)

肆、 報名費用:1200(另加保證金500)

伍、 參賽資格:

一、 成功大學文學、管理或社會科學之相關系所及進修部,已完成103學年度下學期註冊程序之在學學生及教職員。

二、 每隊每場登錄人數限制24人。公開二級球員、棒壘球體資或體優生限1名。教職員限1名。

三、 雙主修球員請準備雙主修在學證明文件以證明就讀文學、管理或社會科學相關科系。

四、 允許文管院球員聯合組隊報名,需於報名時提出。

陸、 比賽用球:DL-1003。

柒、 比賽規則:採用現行中華民國慢速壘球規則和本賽事相關特殊規定。

捌、 比賽細則:

一、 球員登錄:

1. 各隊需於賽前至少30分鐘前向大會領取攻守名單,需清楚填寫所有應填項目。

2. 各隊教練與隊長為比賽中有權抗議者,應於攻守名單上註明清楚。教練若兼球員亦需登錄於攻守名單球員欄方可下場比賽。

3. 出場球員之上衣需有隊名及背號。所有球員與教練應穿著顏色、裝飾及式樣相同的制服。

4. 賽前列隊時請持學生證、在學或工作證明,由對戰雙方互相檢查,並決定攻守順序。

5. 因節省經費,將安排各隊站裁判, 每隊派三位裁判,主審需為大三[含]以上;若安排兩隊站裁判,則兩隊各派兩名裁判。

二、 賽事規定:

1. 投手投球高度最低需達1.82公尺,最高高度不限。

2. 一壘使用雙色壘包。禁止滑壘(二三壘及回一壘除外),違規滑壘裁定出局。

3. 比賽採七局制,比賽時間為45分鐘。時間計算以一局上投手練投第一球出手開始計算。時間結束前5分鐘,不開新局。若該時進攻方為後攻球隊並居於領先狀態,則裁定勝負宣布比賽結束。

4. 預賽時間到,或七局結束平分時,宣布和局。

5. 跑者回本壘得分時應踩好球帶,守備方使用本壘板守備。若回傳本壘傳接失誤造成球滾至本壘後方,則跑者可改踩本壘板,守備方可使用後方好球帶守備。雙方若有刻意衝撞或阻擋,則可判定攻方出局或守方妨礙跑壘,雙方情節嚴重者可驅逐出場。以裁判認定為準。

6. 嚴禁朝人甩棒。若有甩棒的行為第一次裁判給予警告(適用兩隊),第二次判出局。以裁判認定為準。

7. 每場各隊有3次暫停之機會,同一局喊第2次暫停則需更換投手。七局內第4次暫停則需更換投手。突破僵局制,各兩局最多暫停1次,超過則需更換投手。

8. 當打者為女性選手時,球數從零好零壞開始。守備趨前不可超過壘線。滾地球守備員應二傳(傳壘),始完成刺殺。女性選手由打者成為擊跑員由本壘跑往一壘的過程中不得觸殺。

三、 特殊規則:

1. 若球員背號或姓名筆誤,只要該球員當場提出身份證明,經裁判確認並證實為該球員無誤,則通知記錄臺更正其背號或姓名,得繼續比賽;若該員無法提出身份證明,則判定該員離場不得比賽。

2. 女性球員擔任投手時,若有擊往投手之強襲球,則判定出局,以裁判認定為準。

3. 淘汰賽發生以下情況,得宣布提前結束:三局相差15分(含)以上或四局相差10分(含)以上或五局相差7分(含)以上。

5. 淘汰賽時間到,或正規七局結束,若雙方平分,則進行突破僵局:自第八局開始,每一個半局的第一打席開始之前,該隊上一局最後三位完成打席的擊球員可直接站上一、二、三壘,成為一人出局,滿壘有跑壘員的狀況。跑壘員可以依照替補規則替補。

6. 若有場地等其他特殊規則,由裁判於開賽列隊時說明。

四、晉級規則:預賽採分組3或4隊的單循環賽制,各組前2名晉級複賽。複決賽賽制依報名隊伍決定。分組賽勝一場得2分,敗一場得0分,和局一場得1分,總積分最多者勝;如遇2隊或2隊以上積分相同時:

1. 根據對戰勝負,勝者優先晉級。

2. 淨得分(總得分減去總失分)高者優先晉級。

3. 總失分少者優先晉級。

4. 總得分多者優先晉級。

5. 以上均相同時,抽籤決定。

五、 棄權比賽:如有下列情況,判定「棄權」,該場比賽以0比7計分,扣半額保證金。(如必須棄權的狀況於開賽後發生,則以該局進行前的比數作收,並不扣保證金。)

1. 凡逾大會規定比賽時間10分鐘(以大會時間為準)未能出賽。

2. 開賽時可出賽球員不足9人。

3. 比賽進行中不足9人或已無女性選手可上場。

六、 奪權比賽:發生下列情事,判為「奪權」,強制沒收保證金及其所有賽程,報名費不退還,之前比賽結果不予採計。

1. 開賽後全隊無人到場且未有正當理由。

2. 比賽中使用禁棒上場打擊(以ASA2004最新名單為準)。

3. 經發現有球員冒名頂替比賽。

4. 經發現或遭檢舉不合規定事宜。

5. 球隊或選手對裁判或大會工作人員不尊重或不禮貌行為(如:惡言相向、調戲、不雅手勢等行為),大會得視情節輕重作適當處理,嚴重者即判奪權。

6. 為維護比賽公平性,大會有權隨時主動舉發違規事件及視情況扣除保證金,由大會依情節輕重決定扣款金額。

七、 賽事進行時,如遇天然災害或特殊情形,無法按照既定賽程準時比賽,將由大會裁定比賽進行與否,各球隊不得提出異議。

玖、 本大會保有更改、解釋、新增、刪減一切規則的權利。

 

 
 
羽球

壹、活動名稱:2015成大文管盃羽球賽

貳、比賽日期:民國 104 年 5 月 31 日(日)

參、比賽場地:成功大學中正堂

肆、報名費用:新台幣1600元整(另加保證金500元,賽程結束後向大會領取)

伍、參賽資格::

一、成功大學文學、管理或社會科學相關系所完成103學年度下學期註冊手續之在學學生。教職員可一名。

二、一系一隊,若想報多於一隊則需等待第一階段報名結束後,由主辦需視報名隊伍數目及賽程安排決定是否開放後補。

三、體資生、體保生、體優生、甲組球員不得排於團體賽之單打項目。每場賽事至多排登錄一名並於排點單上註明,限定登錄雙打項目。校隊在一場次中最多安排兩人並於排點單上註明(若已有體資上場則只得安排校隊一名)。

陸、比賽規則:

一、本比賽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公佈之最新羽球規則(依「世界羽聯」最新規則)。

二、比賽用球:AA-280

三、比賽制度::

1.每點21分,一局決勝,無DEUCE。禁止兼點。

2.順序為混雙、女雙、男雙、女單、男單,先得三點者勝。大會有權調整出場順序,但仍以前序為勝敗判定。 

3.女性選手可排男性選手點,男性選手不得排於女性選手點。

4.分組賽將五點賽完,結果皆列入成績計算;淘汰賽制以先得三點為勝,不賽完所有點,若時間及雙方允許,可賽完剩餘點。

5.預賽採分組3或4隊的單循環賽制,各組前2名晉級複賽。複決賽賽制依報名隊伍數目再行安排。

四、 晉級規則:分組賽勝一場得2分,敗一場得0分,總積分最多者勝;如遇2隊或2隊以上積分相同時:

1.根據對戰勝負,勝者優先晉級。

2.(勝點和)-(負點和),數字大者優先晉級。

3.(勝分和)-(負分和),數字大者優先晉級。

4. 以上均相同時,由大會抽籤決定。

五、各隊伍於團體賽比賽前30分鐘逕向大會領取點單。

六、為節省經費,將安排未出賽隊伍擔任主審(需大三以上),由出賽隊伍雙方互出線審。副審得視狀況由大會決定是否安排。

七、開賽規定:

1.開賽時雙方出賽選手均須持學生證及在學(或工作)證明列隊,由主審核對各點出賽選手身份無誤後,開始進行比賽。若出賽選手有人、證不符之情況得再次要求核對選手身份或取消參賽資格。

2.若出賽隊伍選手受傷或不足時,應於排點前向大會申明並告知對方隊伍,且只可將選手排在前面各點,中間不得有空點,後面未排之各點均判為對方之勝點(若未告知時,則該場比賽對方有權重新排點。選手不足方無權重新排點)。

八、選手應遵守本競賽章程、裁判之判決,若違反下列情事之一者,取消比賽資格並視情節決定扣除保證金多寡:

1. 比賽時間逾5分鐘不出場或無故棄權(以球場掛鐘為準)。

2. 有放水或打假球情事。

3. 冒名頂替資格不符者。

4. 未攜帶附有照片之身份證明正本,無法證明為本人。

5. 體資生、體保生、甲組、校隊球員未報備特殊身分,經查證確認後,取消該選手資格,判該隊伍落敗。

九、比賽時如遇特殊事故需改期或補賽時,得由大會逕行宣佈調整,參賽隊伍及選手務必遵守。

十、點單一經繳出,即不得要求變更球員。

十一、上場比賽需著運動服裝,不可穿拖鞋或赤腳上場比賽。如有違反,則判定該點落敗。

柒、大會保有更改、解釋、新增、刪減一切規則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