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註:紅色部分為重要資訊,請務必詳讀。
壹、競賽規則&注意事項:
一、每隊需於每場比賽前十分鐘登錄報到,若開賽時間十分鐘內未到,視為棄權。
二、每位球員限參加一隊,若重複出賽或未在登錄名單內而出賽並遭人檢舉者以棄權論。
三、裁判及隨隊裁判(擔任他隊比賽副審)需於每場比賽前十分鐘登錄報到,並於賽後清點比賽用具有無缺少。(主審由主辦單位出)
四、 採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定之最新排球規則(2013-2016),惟比賽改採三局兩勝制,共有18隊參賽,初賽先進行分組循環賽制,分為六個三角形,取各組前二名,抽籤分成若干組進行循環複賽。若參加隊伍數少於八隊,則改為單淘汰賽制。循環賽的比賽為三戰兩勝15-15-15分制;而淘汰賽的賽制為三戰兩勝25-25-15分制,請各隊留意
循環比賽計分法:
(i)勝隊局數以2:0獲勝積分得三分,敗隊得零分;
勝隊局數以2:1獲勝積分得二分,敗隊得一分。
棄權零分,以勝場多寡判定名次。
若勝場相同時,則以積分多寡 判定名次。
(ii)如兩隊以上(包括兩隊)積分相等時,以相關各隊在該循環賽全賽程中所勝總分數除以所負總分數之商數多寡判定名次。
(iii)若再度相同,則由主辦單位抽籤決定勝組。
五、十二隊進複賽後分別對抗,採單淘汰賽制,取六隊進入決賽
六強分別對抗,勝者進前三名打三角形,敗者四五六也打三角形(前三名有獎金)
六、裁判及隨隊裁判(擔任他隊比賽副審)需於每場比賽前十分鐘登錄報到,並於賽後清點比賽用具有無缺少。(主審由主辦單位出)
七、雨備:若遇颱風等不佳天候,主辦單位將會主動通知各隊負責人我們的決議。若是賽程進行中遇雨,將把所有賽程移至體育館,並改採1戰1勝30分制(沒有deuce),16分換場。(一切的突發狀況由主辦單位決議,再行公告大家)
八、比賽當天請配合攜帶有照片之身分證件以供查驗身分,若經對手抗議非校友並查驗屬實,則整隊將永久取消小藍盃參賽權。
九、保證金制度:報名成功後,於限期內繳交報名費並作為保證金,若隊伍於2015/07/10前說明因故需棄賽,退還六成保證金;於2015/07/25前說明因故需棄賽,退還二成保證金;於2015/7/26(含)以後退賽、當日無故缺席比賽者,不退還保證金。
*註1:棄賽定義:球員非校友或球員未在報名名單內,遭檢舉並查證屬實;或者,隊伍未聲明棄賽但比賽時間未出現;隨隊裁判在比賽前3分鐘未到場
註2:為避免賽程遭延誤,如隨隊裁判在比賽三分鐘前未到或不到,一次將扣留保證金50元,兩次扣100元,以此類推至扣完為止;如因臨時事故不到,應請人代替擔任隨隊裁判,或事先知會主辦單位原因。
十、請各隊統一服裝顏色(不含號碼可),自由球員需穿不同顏色衣服,違者扣押保證金。
十一、此賽事之規則及計分採用國際最新排球規則,詳細規則記載於比賽當天的秩序冊。
十二、當天可以修改出賽者姓名,但不能加報或退報名費,(即總人數不變)未在報名名單內者出賽遭檢舉以棄權論,確定要更改球員名單,請記得至大會檢錄處修改。
十三、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定修之。
貳、觸網,越界及持球規定
上述行為爭議較多,故特此參考關於這部份的國際最新規則,並附上主辦的判決標準。
[觸網]
根據2012排球新規則,身體任何一部位碰觸到網上白帶才算觸網,或是干擾到另一方之行為才算(碰觸白帶下方的部分只要不影響到比賽的進行不算觸網)。以下行為(但不限於此)視為妨礙對方比賽:
[越界]
除非整隻腳越中線,不然只要有踩到都不算犯規,但如果影響對方球員則視為犯規。
[持球]
基本上依裁判的判定為主,盡量以不耽誤比賽進行為準則,若不太離譜不會抓,裁判會對兩隊的判定標準一致。
参、裁判
冠亞季殿賽將另聘裁判,並由工作人員擔任線審,而非決賽的主副審則由主辦單位及招募的工作人員擔任。
肆、最新公告:
均張貼在FB粉絲專頁”2015第三屆中山校友盃小藍酷”https://www.facebook.com/pages/2015第三屆中山校友盃小藍酷cool/427267000775355?ref=hl 及盃賽網請多利用。
若有疑問意見可在粉絲專頁提出或私訊我們,主辦單位會盡快回覆。
或聯絡 總籌 王薰慧0910654625及 副籌 黃翊寧0918669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