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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第七屆一中盃排球賽
競賽章程

台中一中第七屆校友盃排球賽競賽章程

一、宗   旨:藉由活動提升高中生對排球的熱忱及維繫在校生與畢業校友的情感。

二、主辦單位:台中一中排球隊。

三、協辦單位:台中一中體育組。

四、競賽地點:台中一中排球場。

五、競賽日期:104年7月25-26(星期六、日)。

六、報名日期:即日起至7月8日<三>中午12:00截止。

七、報名費用:新台幣2000元整,需於報名截止日前以匯款方式繳納,才算完成報名手續,未完成者取消報名資格並由候補球隊遞補之。

匯款資料:052渣打國際商銀  分行:中清分行  帳號:10820000009123  戶名:盧冠邑

八、報名網站: http://www.bsaila.com.tw/cup/index.aspx?bsid=90958

匯款收據請email至:tcfshvolley@yahoo.com.tw

負責人:盧冠邑  0919-847787

九、參加資格:

校友組:

(一)本比賽宗旨為增進情誼,因此以台中一中校友為主的條件下進行,即每隊每局比賽時場上需有3位以上的台中一中畢業校友

(二)各隊可邀請外校同學,男女不拘,但男女生皆以台中市地區高中職五專畢業為限

(三)女生參加則一位女生可加2分,前兩局以6分為限,決勝局每位女生可加1分,以3分為上限。途中替補上場則不予加分。

(四)若隊伍想要女生「隨時」進行替補,則可選擇「不加分」。即若選擇女生上場不加分,則等同於男生,可以隨時替補。

學生組:
熱愛排球之高中男生皆可報名參賽,但需以校為單位,(曾)現為甲級球隊及企業聯賽之選手,謝絕參賽。

十、競賽制度:

(一)校友組以16隊為上限;學生組以9隊為上限。

(二)每場皆採落地得分,三局二勝制(第1、2局採25分制、第3局採15分制)。

(三)預賽:循環賽 複賽:單淘汰賽。

十一、競賽規則:依據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定之2013-2016排球規則

十二、競賽用球:採用MIKASA膠球。

十三、抽籤日期:中華民國104年7月10日(星期五)下午二時三十分假台中一中體育大樓一樓視   聽教室舉行,未出席隊伍將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十四、參加選手需繳交:

(一)校友組資格:請將畢業證書或畢業冊之封面及照片姓名掃瞄後寄交。

(二)學生組資格:僅於比賽當天檢錄時出示學生證且需有103學年度下學期註冊章,無出示學生證或無該本學期註冊章者,將無法出賽。

     (三)校友組請於7/17前email至tcfshvolley@yahoo.com.tw,方便大會進行審核。

十五、校友組:當天需帶有照片之身分證件進行檢錄。
   學生組:需出示學生證且蓋有103學年度下學期註冊章進行檢錄。

十六、若對對手出賽資格有任何異議,應於比賽前由隊長向主辦單位提出,為維持比賽公平性,   經檢舉且確定違規者一律取消資格作為處分,並由原對手晉級。

十七、每人每組至多參加一隊,經檢舉發現跨隊參加,則該兩隊喪失比賽資格。

十八、獎勵:

                  冠軍:冠軍獎盃乙座
                  亞軍:亞軍獎杯乙座
                  季軍:季軍獎杯乙座
                  殿軍:殿軍獎盃乙座

十九、附則:

(一)遇颱風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賽程之調整以主辦單位公佈為準。

(二)網高:2.43公尺。

(三)凡經報名之球員於抽籤後不得要求更改名單。

(四)校友組:若經由大會或對隊選手發現場上球員有超過3名非一中球員,第一次對隊可加5分,若對隊分數已超過20分,則直接贏得該局比賽;第二次發現時,則直接沒收該場比賽;第三次取消該隊伍比賽資格。

(五)校友組:每隊場上最多以1名甲組球員為限。符合本賽事之甲組球員者:豐原高商、新民高中、東山高中

(六)球衣上衣樣式顏色需統一,前後至少一方需有背號(嚴禁使用膠帶等物品黏貼號碼),球褲不限制。自由球員須與其他球員有明顯差異。

(七)比賽時兩隊共同練習三分鐘。

(八)比賽時,雙方請各派一名撿球員。          

二十、本次活動規則,主辦單位得視情況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