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花蓮縣『幸福城市盃』沙灘排球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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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場地:花蓮北濱公園沙灘排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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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日期:111年10月15、16日
競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最新審訂之國際沙灘排球規則。
特別相關規則說明
本比賽為4人2男2女混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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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球需依序輪流發球(需站位輪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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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得分和7分或7分倍數時不進行換場,於局間進行換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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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事進行中,沒有前後排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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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五指張開吊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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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每局開始前,可替換球員上場,賽事進行中不得替補球員 (除受傷因素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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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隊可於每一局中請求一次暫停。時間為3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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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者贈送紀念T恤
PS.每隊報名人數上限為6人,至少需報名2男2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