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一、活動主旨:
為促進國立中興大學附屬高級中學(以下簡稱本校)畢業校友間情誼,並增加校友及在校師生間資訊交流,特舉辦校友盃競賽。
二、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4月14日上午08時15分至18時00分。
三、競賽地點:
國立中興大學室外排球場(地址:台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
四、競賽資格:
凡符合以下資格者,皆可報名
(一)自本校畢業、肄業之學生,已具校友資格者(含今年度第十五屆應屆畢業
生)。
(二)凡本校現任教師、員工、行政職員、實習老師
(三)未曾具備體保資格及未曾參與公開二以上級別之校外女性球員
(無校外男性球員之適用)
五、競賽項目:
排球(團體賽,隊伍上限16隊)
六、報名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3月3日21時至107年4月6日21時止
七、報名方式:
本競賽活動限定使用網路報名,並請參賽者於報名時提供相關畢業校友資訊、在校社團證明等資料以利查證,避面冒用或頂替身分,影響其他參賽者資格。
八、報名費用及保證金:
各項競賽皆需部分報名費用以利辦理活動及保險,將明訂於各項競賽細則,參與團體賽者需繳交保證金以確保參賽請以劃撥或轉帳的方式聯同報名費一併繳交。並於盃賽當天報到後退回。
附則:
(一)球員應攜帶國民身分證、駕照、健保卡、軍人補給證、學生證或公司識
別證等含有照片及姓名之證件正本參加比賽以備查驗核對。
(二)團體賽比賽開始前應由隊長向記錄員確認出場運動員姓名、號碼及上場
陣容。
(三)賽程表所訂定時間及場地僅供參考,各球隊(員)正確參賽時間及場地以
大會現場廣播為準。逾開賽時間未到場比賽者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四)參賽隊伍(員)於該隊第一場比賽前,請先至大會服務台辦理報到手續。
(五)請參賽者自行衡量身心健康狀況是否適合參與比賽,並自行負責。
(六)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酌予修正之。